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公正的制度可以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不会因为个人的背景或关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宿舍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
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1.1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用火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1.2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3严禁乱动电源总闸、保险盒及楼内的消防器材,熟悉灭火工作流程。
1.4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插座,不准改装、拆除公寓配套电器线路。
1.5学生不得在公寓内开灶做饭,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6学生公寓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品,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
1.7公寓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纸屑、燃放爆竹,熄灯后不能点蜡烛,以免发生火灾。
1.8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消防培训管理规定
2.1中心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2.2中心对新员工要及时进行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3对员工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2.3.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3.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2.3.3定期参加学校保卫处(部)组织的消防综合演习。
2.3.4中心每学期对各公寓楼的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包括:
a)中心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b)楼内手提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c)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
3、手提灭火器使用规范
3.1灭火器操作
3.1.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3.1.2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3.1.3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以免复燃。
3.1.4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3.2注意事项
3.2.1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3.2.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后才能保证使用。
3.2.3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3.2.4每周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堆积杂物,通道门、钥匙是否齐全完好。
4.防火安全“二级”检查制度
4.1一级检查由管理员组织实施
4.1.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4.1.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负责。
4.1.3每天应将本楼检查的结果向管理员汇报。
4.1.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较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能忽视或拖延。
4.2二级检查由副主任组织实施
4.2.1副主任组织每月对各楼进行一次检查。
4.2.2检查管理员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2.3组织处理各楼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情况,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4.2.4副主任向中心主任汇报消防安全情况。
4.3检查的基本内容
4.3.1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3.2学生公寓有无使用违章电器,火炉、酒精炉等存在火灾隐患的情况,有无检查、处理纪录。
4.3.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
4.3.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内温度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及值班情况等。
4.3.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有无私拉电线情况。
4.3.6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5.拨打“119”电话报警程序
5.1拿起话筒拨:“119”键,直至听到对方回话。
5.2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所在位置,要详细讲明什么街道、几号楼,不易寻找的地方要说明周围有什么标志性建筑。
5.3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大小、火场面积,燃烧物品可分为油、化学物质、一般物质。
5.4讲清起火单位是多层住宅(在几栋几号),还是其他住宅。
5.5讲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5.6若需安排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
6.电器线路防火安全规定
6.1适中防范规程
6.1.1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的技术管理规程,坚决禁止非电工安装、修理。
6.1.2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导线,正确选择配电方式。
6.1.3安装线路时,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以防绝缘遭受破坏。
6.1.4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识别器或熔断器,以便在发生短路时能及时、可靠的切断电源。
7.超负荷防范规程
7.1根据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
7.2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7.3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7.4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线路负荷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调开,以使线路不超负荷。
8.接触电阻过大防范规程
8.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8.2铜、铝线连接,宜采用铜铝过渡街头,也可采用铜铝街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
8.3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不允许用本电线做接头,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
8.4要定期检查和检测接头,防止接触电阻增大,对重要连接街头要加强监视。
9.学生公寓消防器材配置规定
为加强学生公寓消防自救能力,校保卫处(部)要在各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9.1学生公寓每层配置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管理。每层配置的消防器材根据楼层的长短略有不同。
9.2使用管理制度
9.2.1所有消防设施、设置为消防应急时用,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9.2.2配备的消防器具由各楼值班员管理,由办公室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9.2.3严格按消防器材使用规范进行操作。
10.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0.1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10.2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0.3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10.4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
10.5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电梳子、饮水机、洗衣机、畜电池式应急灯和伪劣电源插板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严禁擅自拉电线。
10.6公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烟蒂,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纸屑和杂物等。
10.7检查规定
10.7.1学生公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对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进行抽查的制度。
10.7.2管理员每月组织本楼工作人员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并在在《值班工作记录》中体现。
10.7.3中心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部)及上级消防部门的例行检查。
10.7.4检查内容包括:违章电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
10.7.5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梳子、饮水机、洗衣机、伪劣电源插板等;严禁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公寓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褥子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等)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10.8惩罚措施
10.8.1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10.8.2公寓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梳子、饮水机、洗衣机、伪劣电源插板、非安全器具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给予学籍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应付的&39;责任。若查获违章电器无人承认或集体使用,本宿舍成员一并处理。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3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每个月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人都要组织工作员人员开会,总结前段时间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进展,是否有新问题要反映。做好各项会议记录。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建消防队伍、监督消防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三:巡查制度
规定消防人员每天的巡查次数,巡查的工作要点,以及巡查的方法。制定火灾隐患的评定方法及处理程序。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四:消防值班制度
消防人员不像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到点就下班。他们必须做好轮换交接工作。而且消防人员还要三班倒,上晚班是对消防人员的最大考验,一来生理钟被打乱很容易睡着。二来晚上也容易发生火灾或是偷盗事件。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发生火灾,大多数与易燃、易爆物有关的。电路系统就是其中的一个,电路老化,或是线路出现问题,都会引起火灾。商场消防安全制度要对用火、用电管理有要明确的规定才行。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规定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无消防器材的支持,消防安全工作也难以进行。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七: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有利于规范消防人员的行为。考核评定是对其工作的肯定,通过考核评定了解消防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及早处理。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4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对商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7.建立商整改力度,除每月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专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4.每年组织场消防档案,组建志愿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商场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人员。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商场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商场市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经营户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员工、经营户掌握消防知识的情况;
(六)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十)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三、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开展一次,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营业厅、厨房、可燃物品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六)营业结束后应当检查是否遗留火种,是否切断非必要的电源、气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商场市场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自动消防设施的各种联动控制设备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应当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应当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五、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商场市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持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六、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商场市场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当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员工、经营户应当懂得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商场市场内应当以图文、广播、电子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八、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且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九、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商场市场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商场市场的每个经营或其他功能区域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当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
十、禁止行为。商场市场应当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建筑、场所;
(二)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违规使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员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
(三)违规搭建雨棚、连廊等临时建(构)筑物;
(四)营业时间动火施工;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六)外墙门窗、阳台处设置栅栏、架空管线、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八)生产或违规储存、经营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九)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燃放烟花爆竹;
(十)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十一)商场市场内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使用明火,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十二)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6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一、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学工部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宿舍消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指挥督查等工作。小组组长学工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部长担任,成员包括科长、副科长、各楼栋楼栋长和管理员。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学生宿舍事务科负责。
二、消防安全制度
1、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宿管部门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发生;
2、学生宿舍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分区制度,责任区(楼栋)负责人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3、严禁私自占用消防管道和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工作程序;
4、学生严禁在学生宿舍室内生火做饭、违章用电、使用高能电器以及私拉乱接电线;
5、严禁携带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品进入学生宿舍;
6、学生宿舍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燃放烟花爆竹,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休息,熄灯后严禁点蜡烛,以免引发火灾;
7、因违章用电或其他人为原因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消防水枪、水带操作规范
1、使用程序
⑴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⑵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若有破损严禁使用;
⑶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⑷将水带靠近消防栓端与消防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⑸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程序与消防栓连接相同);
⑹连接完毕至少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⑺缓慢打开消防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场进行灭火。
2、使用与维护
⑴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折困难;
⑵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折困难、密封不良;
⑶存放时注意避免与酸、碱等化学物品等接触,以防金属件腐蚀和橡胶密封圈变质。
3、注意事项
⑴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⑵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⑶使用消防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⑷使用消防栓救火,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楼梯。
四、手提灭火器使用规范
1、灭火操作
⑴手提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⑵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⑶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⑷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以免复燃;
⑸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2、注意事项
⑴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免飞溅;
⑵灭火器一经开启,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⑶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五、消防检查范围
⑴消防栓每月查看是否堵塞、阀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
⑵消防通道每周查看是否畅通、有无堆积杂物,通道门、钥匙是否齐全完好。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8
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二、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用火、用电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定期对用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老院内严禁使用明火。
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全体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逐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能够达到“四懂”“五会”的要求。“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五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9
一、宿舍管理安全制度
1、宿舍管理员应负责对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2、宿舍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
3、值日宿舍管理员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4、值日宿舍管理员如没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者,宿舍管理员应负直接责任并接受处理,值日领导、教师负连带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厨房、食堂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照明电路如老化,电路出故障,炊事员和仓管员要及时向总务处分管领导报告,由总务处分管领导指派水电管理员及时排除故障。
2、燃烧用煤应堆放在远离灶门口的地方,木柴等其它点火物不准堆放有灶门口。总务处分管领导应负责检查督促。
3、午间、晚上饭菜煮熟后,炊事员应认真检查,及时清除煤渣,在确保无火源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炊事班长要负责检查。
4、总务处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房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者,应及时教育处理并向校长汇报。
5、炊事员如不遵守本制度,被检查发现者,每次扣发工资人民币伍拾元。
三、教师宿舍区消防安全制度
1、居住在教师宿舍楼的教职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
2、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3、住校教职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与年度考评挂钩,发生事故者应直接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4、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经常到教师宿舍区、学生宿舍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并作记录。消防安全领导组履行职责情况将与年度考评挂钩。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0
为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要求各敬老院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消防安全措施所敬老院有人员应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院内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门卫的消防安全管理
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三、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五、舍务消防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消防安全。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1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2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3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作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奖惩条例
第一款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红旗一面。
第二款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三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第二十六条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第二十七条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第三十条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第三十二条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第三十四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第三十六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第三十八条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第四十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5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6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39;`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拔掉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电热器、电热毯等所有电器设备的插头。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罚款,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7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8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安全防火防电管理,消除火险漏电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住宅楼道是公用通道,又是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条禁止各宿舍职工私自拉接电线。安装电器设备应由电工人员安装。
第三条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炉、酒精炉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烟头、火柴梗不得随意乱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第五条外出或睡觉前,必须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做到外出随手断电,拔下电源插头。
第六条严禁在阳台和窗口燃放鞭炮,不要在阳台上放置易燃物。
第七条严禁在宿舍楼内及过道焚烧垃圾杂物。
第八条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并第一时间通知该施工单位领导。报警时要讲清楚详细地址、楼层、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宿舍内中备有的灭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得用水扑救。
第十条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切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第十一条发现火势变大,自己无法控制,一定不要贪婪财物,要当机立断披上湿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冲出去。穿过烟雾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内,用挥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而要等待救援。
第十二条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第十四条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第十五条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9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关于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0
1、教师及家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共同搞好教师宿舍区的消防安全。
2、居住在教师宿舍的教职工及家属,一律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电阻丝等大功率的电器,以防教师宿舍电路短路、老化等问题出现。如电路出现了问题,应及时给总务处汇报,安排专人进行维修。
3、在阳台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无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4、严禁在上下楼梯间摆放、堆积煤块、杂物等,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家中、教师宿舍前后、楼道玩火、放鞭炮等,严防事故发生。
5、教职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发生事故者应直接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6、值周行政、老师要经常到教师宿舍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防消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