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制度的持续有效性和适应性,组织需要对其制度进行定期的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如何撰写优秀的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这里分享一些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所。
第九条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区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区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学校教科所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所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所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科研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文来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申报国家、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文来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七章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所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科所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五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所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校长。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皋如市第一中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高级中学,实施以升学预备教育为主的非义务教育,学制三年,隶属皋如市教育局。
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思想及关于新常态发展等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近期目标: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加快基础建设的步伐。学校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发展计划,引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课程教育理念下,致力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努力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现代化、高质量的高级中学。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总支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办学目标:建和谐优美校园,塑博学睿智教师,育德能俱佳学生。
办学方略:自胜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人文润校。
校训(座右铭):德博者立,自胜者强。
校风:勤敏力行,和融共进。
教风:精教善诱求新求活。
学风:勤学善思自主自砺。
第七条学校建校年份为1955年。学校校歌为《放飞希望》。学校校徽为“同舟共济”图案,取“渡人不倦”之意。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校长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九条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发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学校教学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总务工作,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条校长的职权
(一)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负责对教师的招聘和安排学校的人事工作。
(三)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的内部布局、基础立项与实施。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一条副校长
副校长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提名,并由市委、市政府任免。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科研工作。
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各职能部门正副职采取竞聘上岗制度,由市教育局考察、任免。
第三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侧重决策,兼具执行和咨询功能。
校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正副校长、党总支负责人、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负责人。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召集,必要时可由校长授权副校长或党总支负责人召集。校长对校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具有最后决定权。
校务委员会所作决定由校长交各职能部门执行。
校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称为行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校长提议或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节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绩效工资方案、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民主监督学校干部,进行评议、推荐、表扬、批评、质询。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以处、室、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学人员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节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九条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二十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二十一条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在反“四风”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管理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召开包括学生及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各种类型的协商会、通报会和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三章教育教学科研管理
第二十七条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社团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文明习惯教育、劳动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加强课程建设,积极开发、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第二十九条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行电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学生。
第三十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是面向全市办学的高级中学,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制订并执行各项有关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教研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按年级设备课组,各设组长1-2名,备课组长视同教研组副组长。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立年级部,作为加强本年级教师和班级管理的组织。年级部主任负责本年级教师的教学常规管理和班主任工作管理,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督促班主任完成学校各项德育工作任务。年级部由一名教导处、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分管本年级的教学和政教工作,并负责实施本年级的各项考评工作。
第三十四条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班主任的产生一般实行选聘制,由个人申请,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与政教处提出建议名单,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也可以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
第三十五条学校执行科学的、人文化的教学常规,抓好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会考、毕业考试和考查。学校运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三十七条教科研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支柱,是学校队伍建设的主要平台。学校由教科室负责教科研工作的总体规划、过程管理和相关考核评估,组织实施与教科研相关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总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四十条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一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四十二条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使之达到现代化的办学标准。
第四十三条建立建全校产校物管理制度,加强校产校物的管理。
第五章教师、职员和工人
第四十四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尤其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保护教师、职工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教师是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学校教师以“博学睿智”为努力方向。
第四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十八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九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学习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学校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根据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第五十条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绩效工资制。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二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失误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产生后果的追究其责任。教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办公室、工会、退管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退离休教职协会是退离休教职工自愿结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第六章学生
第五十五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机关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六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学生以“德能俱佳”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八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五十九条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组织领导,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活动的重要力量。团组织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十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六十一条学校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依法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皋如市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制订各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需作修订。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自皋如市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皋如市第一中学校务委员会。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远离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远离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4
一、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题,是加强教学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重要保证,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之一来自备课质量,不论是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还是任教不久的新教师,都要认真备课。
二、坚持同年级同科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完成的任务主要有:
1.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基础上钻研教材,确定学期各单元训练的重、难点。
2.分析本年级学生学习特点。
3.确定本年级教学研究主题。
4.统一调整教学进度。
5.安排本年级本科教学活动。
三、教师个人备课分为以下三种:
1.学期备课,每位教师在学期开始前,先通览教材,领会教材意图、整个教材的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弄清本年级、本学期的各单元,各课分别要完成哪些教学任务以及重点、难点,分清主次,划分课时,在备课本的第一页应写上学期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一般包括:
(1)对上期学生学习情况(学习目的、基础知识、智力水平、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分析。
(2)对本学期教材的重点、难点的分析。
(3)本学期的教学目的要求(思想教育方面、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
(4)教学进度,需写明章节课题,所需课时的起止时间等。
(5)学生的实际活动,如参观、实验、实际操作等。
2.单元备课,是在每个单元(一组)教学进行之前的备课,拟出一个单元(一组)的授课计划,目的在于从整体出发,明确每一节课在本单元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突出重点,在各课中的单元备课计划,一般写在每一单元(一组)教案之前。单元授课计划一般包括:领会本单元(组)编排目的与意图,确定单元(组)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2)找出教材中的重点、难点,确定主次。
(3)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学习能力,通盘考虑在本单元(组)中应培养学生具有哪些能力和发展哪些智力。
(4)安排授课时数。
3.课时备课,是指教师自己备每一课时的课,它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熟悉教材,确定教学目的,安排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的程序和方法,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
四、每周六下午2:00---4:30进行一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集体备课时无大事、急事一般不准假,如确需请假要向分管教学的校长或教导主任请假,凡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的,每人次扣5分,请假每人次扣2分。集体备课必须有任课教师的观点摘录、教法通研,否则每人次扣3分。教导处将随时公布检查结果。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5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学校教研工作在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起以(校长室、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组成的四级教研网络。各级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现代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各级工作制度如下:
一级-——(校长室、教务处)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在校长领导下,全面制定学校教研工作规划与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教研队伍。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校长期和近期教研工作目标,并负责监督实施。
1、选送优秀教师参加高层次进修,做好骨干教师的选送和培训工作,组织全校教师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做好自培工作,包括学校自己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教师的自我学习培训。
2、根据形式发展,制定学校教科研课题,并逐级落实。
3、发动全校师生员工从本校、本职工作出发,学习教育理论,注重联系实际,加强对实践成果的经验总结。
4、组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教研队伍,开展老中青结对子活动,并负责督促检查。
5、负责全校的教研流程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研的指导和管理,组织校、县、市级课题的论证、申报工作,选编学校的教科研论文集。及时检查各项教研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和教研工作交流。及时安排和及时总结本校教研工作情况。奖罚分明。
6、加强业务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以身作则,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全校师生形成实事求是、崇尚学术、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校本教研风气。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6
1、根据学校安排及学科特点,及时、科学、合理地编排各年级的课程表,负责教师分工安排表、时间表、校历表、课程表、成绩统计表等各项表格的排印工作。并负责全校调课安排。
2、负责全校教学常规(备课、教案、上课、听课、缺代课、作业批改等)的检查、记录、统计工作,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务主任和主管校长。及时印制、收发好教务处各类常规表册(包括成绩册、成绩统计表、听课记录及常规量化表册)
3、协助教务主任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升学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各种考试成绩的汇总和统计,负责各种考试成绩表格准备、使用和保管,负责各科教师用的成绩册和各年级学生学习成绩总册,做好发放、使用、汇编和保管工作。
4、协助主任搞好教师业务考核及资料整理工作,及时收集、分类整理好教学业务档案,包括: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师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论文;学生问卷调查,各类考试成绩的汇总、统计、试卷分析,教师学生参加的各类竞赛成绩、证书复印件等。
6、协助教务主任开好教学、教研、考务等方面的会议,做好会务资料的准备工作。
7、做好平时的课堂检查和自习辅导、教研活动的考核与检查。
8、根据需要,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9、超前做好请假、公差任课教师的课程调整及大型活动的课程调整工作。
10、做好各任课教师的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教务主任交给的其它日常事务性工作。
12、具体办理新生编班、招生等工作;办理学生休学、退学、转学、复学、毕业等手续。
13、准备开学典礼、中测总结及各项活动表彰会的相关资料和奖品。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7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我校教学工作,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备课制度。
一、对照课程标准通读全册教材,了解全册教材内容和各章节在全册教材中的地位,明确重点章节和重点内容,教材上的习题自己都应做一遍,教材内容和习题的相互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二、开学前至开学初第一周内,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期末各学科任课教师都要订好复习计划。
三、备课教师要逐步增强本学科教学目标系统的整体意识,明确6个层次的目标要求,即小学阶段学科总体目标,熟悉、掌握学年、学期目标、单元(章节)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等要写进教案。课文要有总目标,课时要有分目标,要注意操作性、具体性。
四、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处理和组织好教学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并根据学科特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媒体。以学生发展为本,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精选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关注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五、教案书写认真,字迹端正。教学目标、要求、教学过程必须清楚具体。教师备课必须做到超周备课,分课时备课。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8
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执行机构,是教学管理指挥系统的中枢,为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好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制度如下: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职责,熟悉业务。组织安排指导协调教学工作,抓好教学质量的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开展好各种教学活动。
2、教务处编排好课程表、班级课表、作息时间表、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3、熟悉学校各任课教师教学情况,主动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听课后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4、业务不懂的地方,虚心请教,定期向校领导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校长意见,努力改进提高工作效率。
5、与少先队组织密切配合,搞好学校德育工作。抓好《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安排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的活动,规划校园文化建设,各班教室黑板报要求高质量完成,教室布置要求统一格调,具体安排到相关教师,办公室布置由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6、协助教科室主任安排教师参加业务活动和进修学习,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上好研究课、公开课,不断提高教学行政管理。
7、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工作合作灵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8、及时完成教学档案的材料和立卷工作,并管理好学校教务资料。
9、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10、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编班、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毕业、奖励、等教务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学区学生花名册、学籍卡、学籍存根等学籍档案。
11、开齐开足课程,安排好全校排课、调课、代课登记等工作;教务处人员要认真搞好检堂值周工作。
对老师的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人人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要发扬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2、热爱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深入了解学生,充分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循循善诱、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管学管会,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掌握有关新课程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总结经验、勇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4、老师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真诚相待、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关心集体、共同提高。
5、上课时间教师不得在走廊随意走动,也不要坐在讲台前,不在教室里接听电话。身教重于言教,作为老师应该严以律已、言行一致、为人师表。我们得用文明的言行和美的心灵去影响教育学生。
6、班主任老师如实在班牌公布班及学生当天出勤情况。
教学任务和基本要求:
1、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按规定的进度完成教学任务。各学科、各年级教师要扎实抓好各科的基础知识,教学中积极开发学生智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结合教材内容,抓住教育时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潜移默化,寓教育于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良好的品德、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
3、在教学过程中,注意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坚持不懈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学习习惯和书写习惯。
4、注意因材施教,对学习好、中、差的学生都要负责。特别要注意发现,培养成绩优秀的学生,指导他们健康成长,耐心辅导后进的学生,努力使他们不掉队。
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的基本要求:
1、开学初,教师应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学校及教研组的要求,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学期,经教科室审阅后交教务处。
2、认真备课。本期要求教师撰写个人电子教案,要充分体现个性,教案上将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习题以自己喜欢的形式注明,教导处将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全体教师要写好教学反思,既善于发现自身教学亮点,又勇于总结课堂教学教训。年青教师最好每课进行反思。
3、认真上课。教师应在课前预备时到班,做到不抢堂、不迟到、不拖堂。没经校长、教务处主任批准不能随意停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应尽可有提前到教务处打招呼或电话请假,教务处好安排代课。教师之间不得自行调课。
4、教师要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课堂教学要作到目的明确、观点正确、重点突出、教法得当、语言生动、板书工整、组织严密。教学过程中,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要启发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学习,要注意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5、要有计划地留作业改作业。书面作业要注意精选适量,批改作业要按时认真,批改多少要有计划性,防止随意性,要认真做好作业的讲评工作。
6、做好个别辅导工作并写有计划。每周要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安排答疑,因材施教、个别辅导。
7、本学期五、六年级执行月考制,制卷老师要认真命题。
8、要按时参加学校会议和语、数教研组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有事要事先请假。
9、学期结束时,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作出书面总结,总结要按时交教务处存入教学档案。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篇9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和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人专管,部门和岗位有人落实的日常管理。
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反映,及时处理,杜绝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校园建筑物及办学场所的“消防应急疏散示意图”清楚、完善,每年11月份组织师生现场演练,设计有针对性、有特色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周”,并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提高学生的安全自护能力。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按规定及时更换、更新消防灭火器和维修、维护消防栓,每月主动联系消防部门的专业人员检测一次,并作好记录,保证校园内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处于常备有效待用状态。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校园消防通道符合标准,并保持畅通,通道口的“消防通道”标志清晰、明显。
7统一订阅消防安全教材,每学期应开展一个学时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应知应会”教育。
每学期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板报,播放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