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工作制度
稳定的制度有助于降低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为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如何撰写优秀的图书馆工作制度?这里分享一些图书馆工作制度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2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须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3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4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5
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爱护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8、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读者在图书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8、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9、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10、新生入学后,请班主任老师先行进行图书室使用教育,然后才能使用本室内图书。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6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7
图书馆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馆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馆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8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9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采编室管理制度
1、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管理员的工作任务
1、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检索室管理制度
1、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0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二、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采集各类文献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图书著录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符合《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在条件许可下,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1
1、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39;控制方法。
2、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4、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6、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7、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学生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不得拥挤。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散。
8、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9、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0、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2
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二、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属教学用书到期如不能归还,可携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某些复本较少,流通量较大的书籍,要适当缩短限期,个别图书必要时可通知读者提前归还。
三、凡是公开发行的书籍,原则上都可供师生借阅。下列图书应该进行分别处理:
1、精美图册、复本较少的工具书、仅有一册的单本书等只限在馆内阅览,不得借出馆外。
2、内部发行的图书资料,根据上级通知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借阅。
3、馆藏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四、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他人用该借书证时,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借书证后,申请人对挂失前原发借书证出现的借阅情况仍须负责。
五、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得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3
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学习需要,最大限度提高自习室桌椅的利用率,让每位读者享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如下规定:
1、禁止用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占座。因事短时间(限2小时内)离开座位,请在桌上留便条说明具体离座起止时间。不留便条或超过便条声明时间的座位将被视为空座,其他同学可将其物品移开并使用。
2、爱护公共财物,正确使用座椅,禁止乱写乱画。严禁将椅子移出自习室外,一经发现,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取消读者资格。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通话、聊天、喧哗,举止文明。
4、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自习室关闭时禁止将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留在自习室内。图书馆将对自习室不定期清理,由此导致的个人物品遗失由读者自己负责。
6、自习室设立“文明阅读监督岗”,由图书馆委托青年志愿者对自习室进行管理,请全体读者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4
一、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馆藏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的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册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校长审核。
六、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馆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5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6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7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8
一、入馆须知
进入图书馆,读者请自觉遵守下列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遵守公共道德和纪律,在馆内不得大声喧哗,谈笑打闹自觉保持馆内肃静。
2、严禁在馆内楼道及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保持馆内卫生。
3、读者入馆须衣着整齐,不得袒胸露怀,搭肩搂背,夏天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进入。
4、遵守馆内制度,爱护图书资料,不得批点圈画,剪裁撕毁和折迭污损。图书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款,对盗书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5、爱护公共设施,有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须照价赔偿。借阅图书须交验借书证,无证谢绝借阅。
二、入库须知
1、凡入库借阅者,须先交验借书证,待计算机审核、拿到代书板方可进入。
2、谢绝携带任何与借书无关的东西。禁止带包入库。
3、为了您方便、快速、准确地找到您所要的书,请您参考检索厅内悬挂的排架示意图和《中图法》目录牌。
4、为防止图书错位乱架,借书者必须使用代书板。在您选择要看的书时,请先将代书板插入您将取书的位置,然后再取下架上的书;如果此书不合您意,想再查找其他书,请您将书再插回到代书板的位置,而后取下代书板。请您切记:对您选取而又不借的书必须放回原位,以方便他人下次借书,保证书架整齐,排序无误,不得将代书板损坏否则将应予赔偿。
5、入库取书,严禁在库内乱翻乱串。严禁破坏书上的条码和磁条,不许在书上随意画线批点,损坏图书除赔偿外,停止一定时间的借书期。盗书者,除处以罚款外,交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6、不得在库内吃零食,打闹说笑随地吐痰。
三、借阅规则
1、办理借阅证:
1)凡新分配或调入学院教职工,凭人事劳资处出具的介绍信,学生按注册名单统一办理。办证者请交一寸半身免冠彩照一张。
2)借阅者请自带借阅证,凭证办理借阅手续,无证谢绝借阅。
3)借阅证仅限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含职工子女)。借阅证丢失,须在借书处及时申请挂失。
2、借书册数:教职工限借5册,学生限借3册。
3、借书期限:文学类图书一个月,其他图书两个月。期满后视情况可续借一次,教师所借主要参考书,经同意可延长至本学期末。凡逾期不还,又不办续借手续者,逾期一日,罚款1.0元。借出的图书,本馆如有调整,可随时催还调回,从催还之日起三日内不还,按超期处理。
4、借书方法:教职工学生均实行开架借书,请先交验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取书。出库时将所借图书、借阅证及代书板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将借书信息输入微机,完成借书程序,将所借书籍交付读者。
5、检索、预约:读者可通过微机检索查询所需要的图书。如果从微机中检索到的图书,但架上没有或此书已被借出,您可办预约手续。凡办预约手续的读者,书到后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您,如您三日内不来取,此书即投入正常流通。
6、赔偿:图书资料是国家财产。借出后应妥加爱护,凡污损、涂写、剪裁或遗失者,应赔偿同版本图书。否则将在原书价基础上加2—10倍赔偿款。
1)一般中文书刊均按原价2—5倍赔偿,工具书、手册、孤本书按5—10倍赔偿。视出版年限、价值酌定。
2)套书、丛书、连续出版物丢失其中一册,按套价赔偿。
3)外文书按3—5倍赔偿。
4)已赔偿的图书,如在半年内复得,可交回原书,退还赔书款。
7、学院外单位及个人借书:院外单位、个人借书,须持单位介绍信,交一定押金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借期内一般书刊每册每天交0.20元租借费,大型书或价值较高的书每天交0.50元。
8、未进入流通的新书、录像、录音带、光盘、期刊,报纸概不外借。
9、本规则6、7、8条对本馆所有流通阅览部门均适用。
图书馆文献采访工作制度
一。文献资源建设的原则
1、及时掌握出版动态,收集流通阅览部门的反馈信息,保证书刊(丛书、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2、文献采购坚持先进性、学术性、综合性、参考性、收藏性的原则;坚持“保品种,减复本,种多册少”的方针;体现书刊收藏比例和结构的合理性。
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从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出发,对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科研课题、实验实训所涉及的文献资料重点收藏。
4、采访部门坚持“谁用谁推荐”的原则,专业书刊主要有由各学科教研室推荐。
二。采购渠道及程序
1、广泛收集各类文献目录,包括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书商自编订购书目、出版社编制的书目以及零星征订单以及出版商、书商的网上书目(含电子期刊、数字图书),及时汇总整理并发到各系部,让读者对书目进行选择推荐。然后深入系部师生及各处室广泛征求读者意见,根据师生的购书需求,围绕我院学科建设的重点,提出具体采购计划。对于读者推荐的符合我院专业建设的图书,要尽力采集。
2、主动与有关出版社和书商联系订购书刊,积极参加全国的大型书市,进行现场采购,并争取相关系部派学科带头人一并前去书市选书。
3、经常到区内各出版社、书店了解出版信息。可从出版社、书店及时补充计算机类等更新较快的图书。
4、采购计划经馆务会商议,馆长审定后,到书市现场采购或填写订单,发送有关书商或出版社订购。大批量采购须经学院图书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采访复本量
1、为了减少拒借率,主要教学参考书,文学名著、畅销书复本量一般为3-5本。
2、普通教学科研用书,复本量一般为2-3本。
3、基础理论、公共必修课等主要教学参考书可根据流通情况多次采购。
4、丛书、工具书一般采购1本,常用工具书可适当放宽。
5、馆藏报刊种数及复本量主要根据《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上一年度所订期刊册数及读者需求订购,重要报刊要保持延续性。
四。到馆新书的验收
1、新书到馆后,先由采访人员拆包进行核实,如书商发送清单与实体有误,应及时联系解决。
2、采访人员将新书与采访记录进行核实,若非本馆订购图书,作退回处理。
3、发现误订、重订的图书,及时作退回处理。
4、发现图书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及时与供货商联系解决。
五。采购书刊报销及审批制度
1、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年度预算经费制定采购计划,不得超支。
2、对重版、修订本、多卷书、连续出版物都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3、图书到馆后,采编部先要总括登录,整理加工后,填写入库单和统计表,流通部根据发票和购书清单逐册验收,并且在入库单和统计表上签字。做到册册有帐,帐帐相符。
4、对单价超过400元人民币的单册图书,购买前须经过馆务会通过、馆长同意。
5、新购图书报销时须附有购书清单和统计表,经馆长按发票、清单和统计表核对书价、册数,签字后方可报销。
6、馆藏书刊由图书馆统一采购。部门、个人急需参阅的图书资料,可随时将欲采购书目提交图书馆采购。今后,凡部门、教师所购书刊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图书馆报销。
7、图书折让金额用于购买新书或添置图书馆必需的设备,弥补经费的不足。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19
1、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主动热情地为读者提供导读服务,不断提高图书的利用率,降低拒借率。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若有争执或读者意见较多者经核实后扣发本人5%---10%的当月津贴。如果因为个人失误影响集体考评者扣发本人10%---15%的当月津贴。年底酌情扣发年终奖。
2、定期整理书库(最长不超过1周),保证图书架位准确,经常保持书库的清洁卫生,做到库容整洁。
3、严格执行《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对借阅过期的读者及时催还书刊,严格执行丢失、损毁图书的赔偿和借阅过期处罚规定。
4、办理借书手续时,要严格检查借书卡,不允许读者持他人借书卡借书。要认真核对所借图书的书名和登记号是否与图书著录信息一致,不符者要查出原因,调整无误后方可外借。读者还书时,要认真核对、检查。归还的图书要立即上架。破旧的图书要随时装订、粘贴、修补。
5、书库在收到新书后应做好藏书统计,并由双方经办人签字。每年对图书清点1次,并向馆长提交书面报告、存档。
6、工作人员对开架书经常进行巡视整架,随时纠正错位,保持架位的正确和整齐。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偷盗图书。图书正常丢损率应控制在5‰以内。如果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图书丢损率超过5‰者,由监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1、本馆文献暂时只对本院教职工、学生借阅(有馆际互借者除外)。除字典、词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外全部可外借。2.书刊外借数量:教职工每人每次最多借3册,学生因写论文、做毕业设计所需借阅,由指导教师负责集中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期:教师每册书刊借期2个月。因教学和科研需要,教师所借的专业书刊到期可续借1次。续借时,必须把书刊带回馆办理手续,续借时间1个月。
4、读者所借书刊请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在60天以内的,每过期1天,罚款1.0元;在60天—1年内,每过期1天,罚款2.0元。超过1年者,视为丢书,按规定扣款。(说明:在寒暑假期间应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两周内还清,如逾期不还,寒暑假期计入借期,并按上述规定处罚。)
5、借阅书刊时请当面检查该书刊是否有涂画及损坏等现象,如发现已有污损者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在还书刊时一经查出,由借阅人承担赔偿责任。6.请爱护书刊,不得圈画、污损、撕扯、损坏、丢失书刊,违者按“读者丢失损坏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暂行规定”办理。7.私藏书刊携出库者,除按原价10倍处以处罚外,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8.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图书,办理退卡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9.文献资料室的电子设备只限教职工查阅电子图书、电子文献资料。10.进入室内请自觉关闭手机,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严禁吸烟、吐痰、乱丢废弃物,违者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一。学生凭本人借阅证入馆,有馆际互借关系者凭馆际借阅证入馆。
二。读者在馆内检索、借阅图书、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章制度的处理。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不得在馆内吃东西、吸烟、乱丢纸屑,馆内不得接打手提电话,违者要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四。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五。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图书馆工作制度篇20
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馆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馆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