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得文网 > 文秘 > 规章制度 >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好的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并避免混乱和浪费。优秀的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要怎么写?下面给大家整理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1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保证所需商品的及时、合理采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计划:

采购活动必须有计划地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须遵从公司总体经营计划,来确定公司总体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分为季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

1、季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每季度末,采购部必须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长的商品。比如:电梯等生产周期教长的设备.

2、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月度采购计划适用于对采购周期无要求、或采购周期较短的商品。

3、临时性采购

若有临时性或紧急性的采购需求,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交采购员执行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方式:

除一般采购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公司使用需要,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由采购员提出建议,报公司审批后,集中办理采购。

二)提前采购:通过市场调研,某些采购对象的价格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呈现上涨趋势的,由采购员提出建议,报公司审批后,办理提前采购。

第四条采购周期

采购员应依采购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制定材料采购周期期限表,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五条询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在提交“请购单”前,要参考市场行情,精选二、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并保存供货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情况。

二)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在“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注明“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并另附上询过价的商家通讯方式,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材料入库:

采购到达的材料在入库以前必须办理验收手续,采购员会同仓库保管员、财务、工程监理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再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并填制材料入库单。材料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保管员保管一份、财务保管一份、采购员保管一份。对质量上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材料一律退货。

第七条付款审批:按合同约定和公司既定审批规定办理。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2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日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日常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采购会审、合同会签制度

物品采购,必须有相关部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高管审核后生效。

3.职责明确

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4.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计划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采购计划单以参考。

5.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货品及市场信息。

三、采购程序

1.供应商的选择

(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

(2)对于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2.采购程序

(1)日常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应认真填写采购计划单后报采购部上级部门统一申请。对于较大数额物品的申请需要由总经理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2)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总经理审批。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行政部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对于已审批完毕的采购合同,必须彻底跟踪,保证准确的交货期,以免影响公司运营。如遇物料出现不能按期交货或已交货但质量未能符合要求的,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协商最快交货期,或商议其它解决方案。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最新的材料到货时间。

(4)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3.付款程序

(1)采购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主管签字,后附入库单,交给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无论汇款还是支票要求复印存档。

(2)发票:付款时必须索要发票,核对发票形式(普票或增值税发票)内容是否和合同约定一致,确认后交给财务部核销。

四、违约处理

1.货物出现延期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报部门经理,交采购部处理。采购部接到意见后,将情况上报总经理,并按投诉做紧急处理,将情况及时报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换货或退货。

3.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不成的,或造成损失的,由财务部核算损失,采购部负责追索。追索不成,由法院裁决。

五、审计监督

在采购询价、议价、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采购结算过程中,必须有相关部门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价格的核查及审计。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六、绩效与评估

1.制定采购绩效评估的目的,包括以下项目:

确保采购目标之达成;提供改进绩效之依据;作为个人或部门的奖惩参考。作为升迁、培训的参考;提高采购人员的士气。

2.采购绩效评估的指标

采购人员绩效评估应以“5R”为核心,即适时、适质、适量、适价、适地,并用量化指标作为考核之尺度。

3.采购绩效评估的方式。

采用目标管理与工作表现考核相结合之方式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占采购人员绩效评估的70%;工作表现占绩效评估的30%;两次考核的总合即为采购人员之绩效,即:绩效分数=目标管理考核x70%+工作表现考核x30%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3

一、采购原则

1.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3.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二、采购的计划管理

4.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单价高或批量采购预算需填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抄送学校。学校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各系部派人和后勤一起负责采购,对于政府采购、控购的物品一律按政策采购要求采购。

5.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单笔在__万元以上,报财政局审批,属于集中采购的由财政局组织招标采购,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各系部提出设备采购清单,由系部领导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所采购设备清单进行专业评估及论证。

2)系部领导把论证清单的结果报校委会。

3)由校长组织校委会进行集体决策。

4)校委会将最终结果交由后勤部进行公开招标。

5)后勤部按学校交办的任务组织招标采购。

6.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单笔在5-__万元的,由学校议标小组组织议标采购。

7.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单笔在1-5万元的,由设备使用部门、后勤部共同对市场进行询价,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在比货、比价、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采购。

三、采购过程管理

8.采购人员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对单项采购达到万元以上及政府专项资金采购的物资,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9.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__.物资采购,在和供货商谈判价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进行采购。__.采购人员将物资采购回来,凭发票签字后,报销。__.后勤部定期向学校校务会汇报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筹和规范学校的采购活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采购工作的整体效率,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咨询服务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39;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规章制度审批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为了组织好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采购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采购办负责执行国家采购法规,制订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确定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审核采购经费支出,受理采购投诉,建立并管理评审专家库,确定每次采购的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现场监督,负责办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务。

第八条、学校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采购法规和制度,制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采购工作流程,接受学校采购办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实施招标、谈判、询价等采购活动,负责公告采购项目的中标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购质疑,收集建立供应商资料库,建立供应商诚信记录档案,协助采购管理部门做好校内零星采购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议供货采购,负责做好全校采购统计和信息工作。

第九条、学校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工作,协助采购预算的编制,建立验收专家资料库并组织验收,负责采购结束后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和提供供应商诚信记录资料。

第十条、学校监察处要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对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第十一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和逐步建立学校采购工作“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管理、统一设立专家库、统一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第十二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及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编制采购预算,并向省财政厅采监处报送采购项目建议书,以省财政厅采监处预算执行确认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三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以嘉兴学院自行采购执行意见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四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报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向学校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单位)成立以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集体采购完成后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嘉兴学院货物和服务零星采购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各使用部门(单位)直接采购(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购活动须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购)。

第十六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经常性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供应商,按年度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第十七条、由学校采购中心进行的采购活动,省财政厅采监处已明确采购方式的项目从其规定,其他项目原则上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但涉及地方及学校重大活动等的应急项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许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文件的制作。采购文件由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编制。使用部门(单位)负责提供采购需求,并在编制完成的采购文件上签字确认。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必要时采购中心可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协助完善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文件。

民生项目、敏感项目、技术复杂的项目或使用部门认为有必要的项目,在采购文件公开发布前,原则上应先咨询评审专家意见,或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潜在供应商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天。重大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的采购文件还须经过联审,联审工作由采购中心牵头组织,参加联审的成员为:使用部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采购办、监察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等。

第十九条、采购文件的发布。采购文件由学校采购中心负责发布。学校采购中心要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或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国家另有规定须保密的除外)采购文件。

第二十条、采购评审专家的抽取。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由采购办按相关规定随机抽取评审(包括评标、谈判、询价等)专家。采购项目所涉及部门(单位)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名。采购项目负责人一般不担任本项目评审专家,但可以列席评审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准备会由采购中心主持;项目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专家组在组长领导下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影响评审专家组及其成员独立、公正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会现场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协调,采购办进行全程工作监管。

第二十二条、采购结果的确定。学校采购中心要按上级文件规定,将评审结果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和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按学校有关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采购档案的归档。整个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使用部门(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采购项目的资料整理、资产登记和归档等工作。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5

一、职责部门:业务部

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

二、采购物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一级)

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二级)

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三级)

三、对供方的评价

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

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4、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除应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外,

还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试用合格,业务部提供评价意见,厂长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辅助物资的供方,也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业务部相关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厂长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各部门(单位)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7、业务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年度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8),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厂长批准,但应加强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并执行上述条款。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采购

1、采购计划

业务部主管根据本单位的《月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月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2、采购的实施

a、业务部根据批准的《月采购计划》、《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五、采购产品的验证

1、如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应采取隔离、标识、通知供方、退货、更换等方法。

2、具体的采购作业,由采购员以“采购单”的形式执行。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6

1.目的

阐述在采购职能的执行中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和惯例,指导执行和参与采购职能的部门和职员执行采购相关程序,推进采购职能按合理的流程正直、高效、实用的执行,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采购效率,加强部门间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1)固定资产类:办公家具、工作设备、电脑设备等固定资产类的采购工程维护类:装饰装修工程、IT工程、设备的租赁及维修类的采购。

(2)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活动用品、礼品、图书、期刊、技术图书、生活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3)印刷类:内刊、易拉宝、横幅、名片等印刷类的采购。

(4)咨询管理类及服务类产品:咨询管理项目,工作软件类的采购;

体检、旅游、培训、拓展、保险等服务产品的采购。

(5)项目成本类:蓝图打印,多媒体制作等。

说明:工程建筑类材料采购不在本采购范畴内。

二、采购目标

1.保证所需原料、供应品、设备和服务的适时适量及时供应。

2.为了公司运作经济高效的进行,在与需要的质量、交货期和服务水平一致的情况下,以最有竞争力的价格采购商品/服务。

3.引导采购职能的发挥与公司利益、商业道德标准相一致。

三、采购原则

1.使用、定价、采办、验收、结算分离原则

采购过程的各相关环节人员,遵循使用、定价、采购、验收、结算分离的原则,即使用部门申请,使用部门及采购部门分别询价、定价,财务对预算控制、法务对流程监督,使用部门验收,采购部门结算。

2.询价定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长期合作的客户、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物品除外。

3.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订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给使用部门更改请购单或做参考。

4.廉洁自律原则

(1)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

(3)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

5.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公司有关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管理

1.各类型的采购需有3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并填写《采购询价记录表》,总裁办公室应根据供应商的产品报价、产品质量及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及更新。

2.建立公司供应商库,供应商的选择应从与公司有过合作经历的优质供应商中选取。

3.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需每年做一次供应商评估,评估其产品价格、服务是否在同行业中最优化。经过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应从供应商库中撤下,并选择最适合公司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4.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当留存一份其公司三证及相关资质文件盖章件至总裁办公室。

五、采购申请流程

1.标准流程

(1)标准采购范围

以下类别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视作标准采购:

A.固定资产类:办公家具、工作设备、电脑设备等固定资产类的采购。

B.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活动用品、礼品、图书、期刊、技术图书、生活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C.印刷类:内刊、易拉宝、横幅、名片等印刷类的采购(需要报品牌管理中心总监审批)。

D.咨询管理类及服务类产品:咨询管理项目,工作软件类的采购;体检、旅游、培训、拓展、保险等服务产品的采购。

E.项目成本类:蓝图打印,多媒体制作等。

(2)申请流程

A.由申请部门秘书/助理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公司采购部门进行采购。《采购申请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B.申请部门必须对所需要购买的物品进行询价,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如涉及到具体资质、特殊采购要求的需要附有相关文件复印件与申请部门确认,总裁办公室和财务管理中心有权对供应商报价进行核查。

C.所有采购物品都需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审批,如采购属于标准采购范围,可只签批到财务负责人;如涉及到特殊物品的.采购,或非标准流程的采购还需分别审批到集团财务负责人/常务副总裁/总裁(参照非标准流程)。

D.签订采购合同的均须由法务审核,并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E.申请部门负责验收、签领,费用分摊至申请部门。

六、二次采购申请

如采购申请发生数量、规格、价格等变动,必须进行二次采购申请,并将第一次的申请单作为附件提交审核。

七、采购招标

根据公司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招标采购分为2类:

A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地方法律法规之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B类:除A类之外,采购金额在10万以上的采购应当进行招标,具体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是否招标,签批部门负责人同时有权建议是否进行招标。

八、样品提供和确认

1.对于采购产品难以长久控制质量的,需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需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第一时间送交使用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采购部门需做封样处理,以便日后做收货比较。

九、合同签订

1.长期固定的供应商应和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2.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样本及正本必须经过法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合同签订环节。

4.采购合同正本一律由财务管理中心归档管理。

十、进度控制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与供货商联系,确保物品能及时供应。

2.如果采购物品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使用部门,寻求解决方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使用部门。

十一、对账付款

1.工程类需提供结算单、竣工验收单。

2.咨询管理、软件类需提供服务验收单。

采购物品/服务需要申请付款时,需向财务提供《采购申请单》(或维修单租赁单)、《采购询价记录表》采购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发票。凡在付款过程中,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财务管理中心应拒绝付款。

3.对于分阶段付款的采购申请,申请部门对该项申请付款应当进行跟踪。

十二、采购验收

1.采购物品(物资)送达公司后,由使用部门负责检验、签收,并开具《采购入库签收单》给采购部门保存。在接受货物前,应当仔细检查外包装的缺陷状况或对缺陷处理的证据等,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拒收或2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

2.对于工程类、管理咨询类、服务类产品需阶段性验收。

3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申请由各部门提出,电子档申请表及纸质版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到前台汇总后统一采购。

4.办公用品到货后,由前台统一验收并登记《采购入库签收单》,验收合格并登记好后,由前台通知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并由前台登记《采购出库签收单》。

十三、重点说明:

1.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异议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专业材料或用品,采购部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或议价。

3.财务人员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的,可直接与供应商议价。

4.相关审核审批人员审批时,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部门进一步议价。

5.公司各有关部门均有义务协助提供价格信息,以协助采购部门比价参考。

6.已核定的物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采购部门应附上书面原因说明。

7.属于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及情况说明。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7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后勤科、监察室及审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后勤科科长、专职采购员、院纪委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的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后勤科。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医院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负责人、院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由院招标采购领导组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三、采购品种、原则

1、采购品种: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劳保用品、被服用品、塑料制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

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并根据所授权限予以实施。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中心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按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一次。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十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常规采购除外),使用科室依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经相关专业委员会论证认可后,报采购中心,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民主决策集体审核批准立项。

2、调研和论证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小组、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和考察,原则上分管院长必须参加调研,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经采购委员会决策购买的,由招标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按政府既定的规章办理。可以由医院自行操作的议价采购,由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按院内规定组织实施,申请实施的使用科室、职能部门、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审计科等有关部门均应全程参与。招标、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4、验收和入库

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中心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药品耗材类由药械科库房管理员、药械科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物资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营销员证、发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集账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查验产品务必检查合格证、出厂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合格后入库。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验收人员签名。

5、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小组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六、采购的监督

1、成立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办公室、院纪委、检察科、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全程监督招标采购过程。

2、采购委员会成员、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自觉抵制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医院物资采购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物资招标采购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医疗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把好采购程序关,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8

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

,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来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9

为规范餐厅食品原料定价、采购、验收和结算流程,确保采购的原料物美价廉,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管理

1、餐厅原料供应商由餐厅负责人进行初步甄选,部门经理、品质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对送货品种、质量、规格进行约定。

2、如发现有供应商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如发现3次以上类似情况的,餐厅负责人有权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及更换供应商。

3、餐厅不得私自从未经经理、主管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食品原料。

二、原材料定价

1、通过网上询价,餐厅经理、主管、厨师等相关工作人员每日进行现场价格调查、询价,确定当日食品原料价格,并留文字记录。

2、根据市场询价,对比供应商所送原料价格,同等质量情况下,报价高时餐厅负责人可直接将按照餐厅询价标准进行改价。

三、采购和验收

1、每周五由餐厅负责人、厨师制定下周的食谱,根据食谱各班组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填写原料申报单,注明所需品种、数量,由餐厅负责人或专人通知供应商按时派送。

2、餐厅调味品、餐食辅料做到数量合适,不能造成浪费或库存积压,主食、粮油等存放在餐厅仓库保管。

3、原料的派送由供应商随货开具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联,必须填写清晰,总金额以大写表示(价格高时以餐厅改价后为准),并签字确认。

4、由餐厅出纳兼库管、主管、厨师长(或者厨师、面点)负责对采购来的原料进行验收,出纳兼库管核对品种、数量,食品有效期等,主管、厨师等负责检查原料的规格和质量,逐件核对,逐一过磅,凡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应予以拒收或退换。

5、验收完毕,由餐厅出纳兼库管、验收人员在送货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6、餐厅负责人、出纳兼库管、品质主管、经理应轮流了解和熟悉市场行情,至少每周一次,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品物美价廉,保证餐厅正常运转。

7、遵纪守法,采购中不违反国家政策,讲究职业道德,增加透明度,积极开拓采购渠道,不营私舞弊,不假公济私,不搞不正之风。

四、结算

1、所有送货单及时交由出纳兼库管登账填写入库单,并完整记录台账,月底结算前先与供应商进行送货单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

2、餐厅定期上交公司财务部门出入库单据,财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餐厅出纳兼库管负责相关的报销手续,公司财务每月15号左右以打款、转账的`方式结算供货商原料款。

五、仓库保管

1、出纳兼库管负责存、发管理,并建立仓库台账,做到随手关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每周盘点不低于两次,确保账物相符,如有差错,应及时向餐厅负责人书面汇报。

2、餐厅仓库实行分类管理,物品应按标记有序存放,分类明确,标签准确,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货架必须清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

3、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仓库内的物品,违者以偷盗公司物品论处。

六、奖惩制度

1、部门经理、品质主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餐厅工作进行检查,视检查结果对餐厅进行奖励和处罚。

2、违反上述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的处罚,如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将处以劝退、开除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执行以上制度连续三个月无差错时,相关责任人员予以100-300元的奖励。

七、本规定自公司领导批示后,公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三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四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五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七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八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九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十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四章备案和审批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管理是指区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批准的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批准的管理行为。区政府采购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事宜。

第十二条审批事项应当经区政府采购办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下列事项应当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一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组织采购的机构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操作文件、中标结果、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的;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政府采购预算或项目的调整变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三条备案和批准事项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采购办报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区政府采购办对区直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在省、市、区采购办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五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四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五基础工作情况;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购的单位,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区政府采购办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与答复。

第二十条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市、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部分需求量大、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且市场竞争充足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及区域联动操作方式。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执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由区采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11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飞速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财务部在李总的指示下,在项目部、采购部等部门的配合下,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二)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管理部或其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三)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三)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原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特殊情况下,需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五)采购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采购申请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项目部、行政管理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一)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物资需求情况,填写请购单(即采购单第一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使用日期等,交给采购部门审核。请购单应有部门经理签字。

(二)采购部门收到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时,审核后如确有必要购买,由采购经理签字,再请总经理予以批示。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即采购单第二联)后,应按照上述总则操作,货比三家,选择出合适的供应商后,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

(三)采购单一式四份,第一联即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第二联即采购部门使用的采购申请单,第三联交给财务(采购员核销时),第四联交给仓管员(以备验收)。

(一)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要及时组织质监部门、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前的清点验收,验收过程中应首先比较所收物资与请购单、发票账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然后检查物资有无损坏、使用性能优劣。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的人员应对已收物资编制一式两联、事先编号的验收单进行签字,作为验收和检验物资的依据,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仓管员。

(二)仓管员根据进货检验报告结果(主要是验收单)对合格货品进行入库,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仓管员签字。不合格品由相关采购员办理退货事宜。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财务,第三联交给采购员。

1、按合同约定需要预付购货款的,由采购员提供采购申请单、合同复印件、付款通知书(注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办理付款批准手续后(付款通知书须由总经理签字),交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2、货物及发票已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发票及清单核对无误后,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做账。

采购员必须凭有总经理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借款,采购回来后,采购员持购货发票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质监部门、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签字)。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签字。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然后办理报销手续。

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供应商需要结款时,由财务将款项汇出。

(四)货物已到发票未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核对无误后,如供货方要求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凭付款通知书支付不超过货物总价值80%的货款,待发票到后再付清余款;发票已到货物未到,不准支付购货款。采购业务完毕后,财务部门要催促采购员及时结清购货结余款,不留“尾巴”。

(五)物资采购必须取得发票方可报销,如无特殊情况,发票应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12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回复1:采购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采购管理制度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13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3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1、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14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采购基础管理制度有哪些篇15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再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统一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5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