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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制度的持续有效性和适应性,组织需要对其制度进行定期的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写好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方便大家学习。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

为使员工宿舍能保持整齐、清洁、安全的环境,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宿舍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设施。住宿员工必须遵守行政人事部入住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不要随意进入他人宿舍。

2.保持宿舍区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准从窗口向外仍果皮杂物,乱倒污水,不得睡床吸烟;不准将有可能造成堵塞下水道的物体冲入厕所;不得在过道等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件影响通行。

3.员工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轮流值日人员打扫清洁卫生,不当值者,罚款5元∕次。(行政人事部不定时对各寝室进行卫生检查)

4.安全用电。宿舍内除公司设置的用电器材及照明设施外,不得私拉私装电源,不的使用明火以及额外用电,如发现有违规用电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将没收其他电器用品。

5.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在宿舍进行赌博、酗酒等,不得在宿舍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如经发现将按相应规定给以严处。

6.外来人员须登记。未经批准不允许厂外人员在宿舍留宿。

7.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宿舍区聚众斗殴、谩骂、偷窃他人财物,不得进行所有违反国家法律规的法动,构成犯罪的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节约用水,及时关灯。

9.员工集体宿舍晚上11:00准时熄灯,救急人员可延时1小时关灯就寝,晚上11:00后不得再进出工厂大门。

二、外来人员管理:

1.原则上不得带非厂内员工宿舍留宿,情况特殊的由公司指定负责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厂。

2.经批准留宿后,外来人员须出示身份证,经被访人员带领,由保安登记,每晚缴纳水电管理费5元,在探访人工资中扣除,在停留或留宿期间,严重违纪,或不按规定时间离厂者,将按相应制度处罚相应负责人。

3.来访人员离厂时,由本厂被访人亲自带领去保安室办理离厂手续;如被访人不在,来访人所带物品不明其主时,保安有权阻止离厂。

4.未经批准在宿舍停留、留宿者,给予来访人同被访人同等金额的处罚。

三、辞职等离厂人员搬离宿舍规定:

1.离职人员凭行政人事部离职证明去宿舍搬取行李。须在离厂时将行李交保安处检查放行。

2.离职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手续,保安有权阻止离厂,强行出厂,视其盗窃处理。

3.员工辞职应交回宿舍钥匙及其他公物到行政人事部,否则保安有权不放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2

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用餐、洗澡、就寝,做好值日,起床后要自觉整理好床铺。

二、所有住宿生应爱护公共财物(含一切生活设施),要节约用水、用电,自觉统一按规定摆放好个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区环境的整洁,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应按价赔赏。

三、所有住宿生不准将尖锐铁具和火种等带进学校,不准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私自接电灯、触摸插座,灯具破损要请值班教师维修。上下床铺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床上嬉闹。

四、上课时,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寝时,不得随便串门、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

五、所有住宿生均应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

七、住宿生不准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须向值班教师写出,经批准后由家长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不允许自己回家。学生第二天到校后找值班教师销假。

八、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不准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准往宿舍带各种零食。家长带回物品时必须有2名以上同室同学在场。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师处。

九、值班教师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被套、床单等要定期进行清洗,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和头发。饭前便后要洗手,洗手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

十一、每个寝室由宿舍管理老师排出卫生值日表,当天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整理,做到地面无果壳、纸屑,被子、鞋子、毛巾、衣服、热水瓶,牙刷杯等要按规定摆放整齐,全天保持干净,干燥。(被子叠成方块状,放在靠门一头,枕头放在靠窗一头,床面要平整,床单要清洁;鞋子一律放在床铺下方置鞋架子上;毛巾按照干净程度进行折叠挂放;衣物折叠好一律放进床下抽屉内,牙刷,热水瓶等生活用品按秩序的摆放在桌子上。)洗手间无积水,无异味,水池内外洁净,垃圾要及时倒掉。每天早、中、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十二、每个寝室的寝室长发现同学生病时及时向值班教师反映,立即救治。

十三、晚上要教师值日陪住,对学生宿舍进行查夜登记,加强夜间巡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四、住宿生的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两个常用的电话号码,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联系到家长。要求开通校信通或优学通,能够及时了解到学校的动态信息,按时接送孩子。

十五、住宿生上课期间禁止回宿舍。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3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员分管职工宿舍,各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务必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务必折叠规范平整;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务必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构成统一。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务必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持续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感觉好。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联及进出时刻。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礼貌,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4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5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规范化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福利,但公司不做硬性规定,员工可自行取舍。

第二条需住宿员工可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三条公司住宿员工,须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屡犯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四条住宿人员应树立文明风尚,搞好环境卫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细则

第一条宿舍房、床位一律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对号入住。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移动床位、更改床号、拆床、换床或转让他人入住。违者,罚款50元/次。

第二条行政部门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离职员工继续在厂住宿。离职员工原则上24小时离厂。离职员工搬离宿舍时需要有行政部门人员或寝室长在场。

第三条员工会客应在会客区,不得擅自带入宿舍,非本厂人员一律不得在公司留宿;若遇本厂员工家属探访的确需要留宿者,必须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视同违规,罚款50元/次。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违者,通报批评,罚款100元。造成灾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禁在宿舍内做饭,违者罚款50元/次。酿成火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违者开除。无理取闹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如电脑、首饰等)妥当保管,严禁翻查他人行李、衣柜、床铺、盗窃他人及公司财物,一经查出立即开除,严重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闯他人宿舍。(行政部门人员检查工作除外)若有发现可向行政部门反应,行政部门视情况对私闯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

第九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枪等其他危险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挪用、损坏宿舍区域消防设施等设备。一经发现,行政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文明宿舍,宿舍内禁止高声喧哗,个人听音乐、游戏等娱乐以不影响、妨碍他人为前提。

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对宿舍的安全、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

第十二条各宿舍卫生由宿舍长(班组长为宿舍长)统一安排轮流值日,并将值日表及公司宿舍制度贴宿舍门口,以方便检查。值日生负责当天该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四条严禁高空抛物、泼水、掷物,违者罚款10元/次。造成他人身体受损伤害,一切后果由责任人独立承担。

第十五条保持和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做到地面干净,门、窗、玻璃、灯管、风扇、空调等没有污点,床上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底没有垃圾,鞋物摆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归类、统一,不得在墙面上乱钉、乱贴、乱画。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六条住宿员工须自觉做好宿舍内清洁卫生,保持和维护室内清洁卫生。杜绝寝室脏、乱、差现象。对清洁卫生较差的寝室,罚款30元/次。有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明确责任人的由全寝室人员平均承担。

第十七条节约用水用电,人离开要及时关闭电灯、电扇、门窗等,如有发现上班期间未关灯等家电的一次罚款30元/次。

第十八条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如风扇、开关等),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的公用设施,肇事人须照价赔偿,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第十九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厕所管道堵塞、地面积水严重,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发生不必要的支出费用,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员工举报或提供相关线索,经行政部门查实确认后,可奖励50元。

第二十条住宿员工和睦相处,严禁打架斗殴、滋事闹事,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特别恶劣并造成不良后果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晚上23:00时,为宿舍统一熄灯时间。若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灯,应以避免打扰他人休息为前提。

第二十二条住宿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管理员有权力拒绝进入宿舍:无理取闹者,上报行政部门从严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第二十三条离职人员离开宿舍时须交回向公家借的一切物品及房间钥匙,方能携带行李出厂。如被发现带有公家或他人物品,按物品价值的十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行政部门。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6

一、总则

1.目的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务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执行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4)

二、住宿与退宿手续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带给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1.2员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写《入住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并发放相关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员务必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1.4住宿日期以实际搬入时间为准,不得晚于预计时间3日,超过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员工退宿时,须在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钥匙和住宿时所领取的物品。离职人员最晚需在离职当日办理退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为确保上班办公环境,工作日洗漱时间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间内及公共区卫生的清扫卫生工作由住宿人员负责,实行轮值制度,以持续宿舍清洁、整齐。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罚。

3.公司(宿舍)大门晚上关掉时间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员务必于大门关掉前回到宿舍。如在外留宿须电话告知门卫/宿舍管理员。

4.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回到宿舍,如有特殊状况须部门经理申请并通知宿舍管理员,违反者罚款50元,重者按旷工处理。

5.午休时间非住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违者扣除当月住房和交通补助。

6.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22:30后不得用洗衣机洗衣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通知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养宠物。

8.宿舍内禁止自行安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次,处以50元罚款。

9.注意防火、防盗、出门关好门窗,最后一人离开宿舍需关灯关空调,发现一次不关者,处以50元罚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10.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吸烟、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费用

1.住宿费:享受住房补贴的住宿者,每月需缴纳100元住宿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水电费:每年6-9月份每个宿舍缴纳100元水电费用该宿舍人员平摊,其他月份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核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维修费:大家共用的电热水器、洗衣机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住宿使用人员平均分担。

五、其他

1.如有直系亲属探访需留宿须向总经理申请并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外人入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员与另一位住宿人员共同抽查宿舍卫生,评分并排行,连续3个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体人员住宿资格。

3.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其性质、情节、态度、影响和后果的不同,给予批评,罚款;态度恶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资格。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生效。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7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3: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到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4:00,若超过24:00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个等级,并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六、宿舍费用;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设专职人员3名(清洁工1名,管理员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2、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洁工上班时间为:早班8:30----17:30

3、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9

1.公司生活区大门原则上每晚24:00落锁,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

2.员工一律凭本人员工证出入,任何人无权带领外人进入公司宿舍私自留宿。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查出私自调换的,将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如确有需要,可向前台提出申请,前台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调换。宿舍管理员重新进行换房后的物品清点工作。

4.申请入住宿舍的员工,无论入住与否,都必须交纳每月的房管费.

5.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装置(空调.门窗.床桌.及公共区内饮水.用水设施),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员工不能擅自更换门锁,如确需要更换修理应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6.宿舍区内过道,请勿乱扔纸巾.垃圾以及乱吐.乱泼等。为保证整齐,请在公司指定位置晾晒衣物。

7.宿舍内不得私自拆御电器装置,接驳电源,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烹饪食物,违者除没收相关物品外,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8.严禁擅自开启电表箱。如短路或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请专业人员维修。人为损坏电表.电表箱,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对当事人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9.宿舍内电负荷已经专门设定,超负荷使用会自动断电。

10.请讲究个人卫生,房内应该整齐.干净无异味。每日将垃圾废物等送到指定位

置存放。

11.员工居住,必须注意公德,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吵闹.斗殴等不正当行为。禁养宠物,如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12.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消防意识,不可乱动.搬.移宿舍区的消防装置,如发生意外,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全力抢险,减少损失。

13.公司将不定期对宿舍房间进行检查,有违规者将责成整改,三次不改者,劝退房间。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0

1、宿舍是同学休息和学习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外大喊大叫。

2、为了所有住宿生生命财物安全,任何非管理人员不得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得坐卧在他人床铺上乱翻乱动,私自拿走别人东西。

3、住宿生临时有事晚上不住宿,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向管理人员请假。从宿舍内向外搬东西,须经过管理老师同意,并做记录后方可搬走。

4、所有住宿同学,不得私自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安全电器;电扇、电灯开关只有社长和当日值日生有权开关,其他人不要随便开启。

5、所有住宿生上早操前须将开水壶放到食堂门口,早饭后提回宿舍。

6、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得做与学习,休息及其它学校严令禁止的事情。

7、除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管理老师批准。

8、值日生上早操时,打扫宿舍卫生,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值日生晚饭后在食堂抬水,抬满后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9、宿舍社长坚持报告住宿同学午休,晚休表现,对于宿舍内出现的不和谐因素,须及时向管理人员回报,以便迅速处理。

10、对住宿生违犯管理制度处理意见:违犯以上任意一条,须认真抄写宿舍制度五份送交管理老师以作自罚;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的送交班主任处,经班主任和家长教育后回宿舍入住;回宿舍后仍有违犯宿舍制度现象,送交学校,并将违纪事项记入学籍档案。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1

1、为使员工宿舍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以保证住宿职工正常休息和身心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员工收到《宿舍分配通知单》,应于限期内入住(搬入),逾期未执行者,视同弃权。

3、自觉爱惜使用建筑物、附属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以及房间内的一切公司物品,不得自行改装、拆卸或维修,更不得损坏。若因物品损坏或工作失误造成的罚款无法明确责任人的`,由本舍人员共同承担平均分摊。确需维修或更改的应报人事部审批后由人事部统一安排。

4、入住者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必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宿舍管理员。

5、入住者必须注意节约水电,注意安全。人人做到及时关闭水源、电源且相互监督。遵守公共道德,维护生活秩序。

6、不得在室内从事麻将、赌博、吸烟、酗酒、偷窃、打架、吵架、喧哗等行为及进行商业活动。

7、入住者不得在楼梯、走廊、出入口、过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8、宿舍卫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9、晚11时后应停止一切娱乐(如打牌、唱歌、听收音机、聊天等)活动,非本舍人员不得继续逗留,以免影响本舍人员休息。

10、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应在卫生间内或在指定吸烟区内吸烟。

11、任何人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安排、监督。

12、上班时,必需锁门,以保证财产安全。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1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物品,带他人入住,若有来访,必需经人事部批准,否则按偷窃论处。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张贴、雕刻等。不得在室内传播书刊、杂志等。

14、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日随即搬出宿舍,并且通过宿舍管理员办理退房手续,否则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5、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往窗外丢杂物。

16、员工分配的钥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严禁把钥匙借给非公司人员(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使用。

17、员工应互相团结、互勉互助,不准拉帮结派,无事生非。

18、宿舍内安全设备、水电设施、家具、工具无法正常使用,舍长应及时报告人事部派人修缮,若不及时报告出现的损失或事故由该舍员工承担。员工擅自维修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人为损坏物品的费用由损坏人承担(另作罚款处理),若无法明确责任,则由全舍员工共同承担。

19、不定时由电工对所有宿舍进行水电设施、家具、线路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发现私接线路等违章行为时立即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人事部处理。若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后果由电工承担。

20、每月1日、15日由人事部组织进行宿舍卫生大检查和评比,并将评选结果张榜公布。

21、不得(逢年过节)在舍内燃放烟花、爆竹。

22、宿舍内男女不得混居,一经发现或查出将严肃处理。(开除和经济罚款)23、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宿舍教育员工共同自觉遵守各项管理条例,共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4、违背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5—200元的罚款,赔偿另计,严重者可同时给予行政处分(解雇、开除等)。

2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2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规范化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福利,但公司不做硬性规定,员工可自行取舍。

第二条需住宿员工可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三条公司住宿员工,须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屡犯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四条住宿人员应树立文明风尚,搞好环境卫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细则

第一条宿舍房、床位一律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对号入住。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移动床位、更改床号、拆床、换床或转让他人入住。违者,罚款50元/次。

第二条行政部门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离职员工继续在厂住宿。离职员工原则上24小时离厂。离职员工搬离宿舍时需要有行政部门人员或寝室长在场。

第三条员工会客应在会客区,不得擅自带入宿舍,非本厂人员一律不得在公司留宿;若遇本厂员工家属探访的确需要留宿者,必须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视同违规,罚款50元/次。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违者,通报批评,罚款100元。造成灾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禁在宿舍内做饭,违者罚款50元/次。酿成火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违者开除。无理取闹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如电脑、首饰等)妥当保管,严禁翻查他人行李、衣柜、床铺、盗窃他人及公司财物,一经查出立即开除,严重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闯他人宿舍。(行政部门人员检查工作除外)若有发现可向行政部门反应,行政部门视情况对私闯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

第九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枪等其他危险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挪用、损坏宿舍区域消防设施等设备。一经发现,行政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文明宿舍,宿舍内禁止高声喧哗,个人听音乐、游戏等娱乐以不影响、妨碍他人为前提。

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对宿舍的安全、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

第十二条各宿舍卫生由宿舍长(班组长为宿舍长)统一安排轮流值日,并将值日表及公司宿舍制度贴宿舍门口,以方便检查。值日生负责当天该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四条严禁高空抛物、泼水、掷物,违者罚款10元/次。造成他人身体受损伤害,一切后果由责任人独立承担。

第十五条保持和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做到地面干净,门、窗、玻璃、灯管、风扇、空调等没有污点,床上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底没有垃圾,鞋物摆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归类、统一,不得在墙面上乱钉、乱贴、乱画。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六条住宿员工须自觉做好宿舍内清洁卫生,保持和维护室内清洁卫生。杜绝寝室脏、乱、差现象。对清洁卫生较差的寝室,罚款30元/次。有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明确责任人的由全寝室人员平均承担。

第十七条节约用水用电,人离开要及时关闭电灯、电扇、门窗等,如有发现上班期间未关灯等家电的一次罚款30元/次。

第十八条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如风扇、开关等),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的公用设施,肇事人须照价赔偿,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第十九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厕所管道堵塞、地面积水严重,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发生不必要的支出费用,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员工举报或提供相关线索,经行政部门查实确认后,可奖励50元。

第二十条住宿员工和睦相处,严禁打架斗殴、滋事闹事,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特别恶劣并造成不良后果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晚上23:00时,为宿舍统一熄灯时间。若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灯,应以避免打扰他人休息为前提。

第二十二条住宿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管理员有权力拒绝进入宿舍:无理取闹者,上报行政部门从严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第二十三条离职人员离开宿舍时须交回向公家借的一切物品及房间钥匙,方能携带行李出厂。如被发现带有公家或他人物品,按物品价值的十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行政部门。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QAZ/XR204A)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开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对确实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4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持续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持续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职责工地宿舍规章制度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持续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持续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5

一、总则

敏辉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敏辉班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纪律

1、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值班人员。+2分

2、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随意更换—2分(寝室长负责)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2分(寝室长负责)

4、听到起床铃后,寝室长负责催叫室友起床,迅速洗漱,整理内务,负责的室长+2,负责的学生+1分

5、6点13分学生离开宿舍,进行跑操,只留值日生打扫卫生,一切整理完毕,关闭电源才许离开,负责者+1分。

6、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2分;

7、午休铃响后,晚寝铃响后,在室内活动,喧哗,打闹,讲小话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2分,并写出500字的反思性文字。此项由生活委员和室长监督执行。全期内超过3次,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

8、就寝后,禁止串门,禁止外出宿舍楼,违者—5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9、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违者-5分(寝室长负责)

10、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违者—2分(寝室长负责)

11、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违者—5分,并罚其打扫寝室卫生一天。此项由生活委员和室长监督执行

12、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违者—5分,丢失学校概不负责。(寝室长负责)

13、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违者—2-5分(寝室长负责)

14、禁止爬到窗台,鞋架,毛巾架上去,,违者—5分,破坏要双倍赔偿。(寝室长负责)

15、禁止把身体伸出窗户外探看,禁止在窗台口吵闹、推拉、违者—5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16、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寝室长负责)

17、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违者-10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18、严禁把蜡烛等火种和刀子,剪子等凶器带进宿舍,违者-10分,一切责任自负。(寝室长负责)

19、不私拿同学的物件使用,违者-2-5分(寝室长负责)

20、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违者-10分,并通报其家长配合教育(寝室长负责)

21、禁止偷窃别人钱物,禁止敲诈勒索,一经查处,根据情节轻重,通知家长全校通报批评或退学(所有班干部负责)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1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1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1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1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鞋架上;

5、物品(1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卫生区(1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7、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卫生由寝室长和卫生委员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4、根据积分情况,半月评选“文明寝室”,并发放奖状。寝室长加10分,寝员加5分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6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一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持续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持续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礼貌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用心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7

一、住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宿舍。

二、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发现安全隐患主动及时上报,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身就寝,整理好床上被褥(整平床单、叠好被子)、衣物、床下鞋子,脸盆一律放在床下,洗漱用具放在脸盆里,毛巾双叠搭在盆边,排放整齐。

四、讲究卫生。不准向室外、室内地面泼水,不准在室内洗衣服、洗脸、刷牙、洗脚,严禁在厕所外大小便,室内每天三次打扫,每星期一下午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五、谨慎保管财物,防止盗窃。不经政教处、总务处允许,不准留人住宿,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床位。晚上回宿舍,按时洗漱,超过时间,按违纪论处。

六、爱护公共财务。损坏公物按规定标准赔偿,故意损坏或知情不报者,加倍赔偿;对查不出损物者,由宿舍或班级成员集体赔偿。

七、室内不准乱接电、使用电器及生火器具。熄灯后,严禁用电灯、点蜡烛、燃蚊香,违者除没收实物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八、遵守就餐管理制度,不准把饭菜带回宿舍。严禁在宿舍内吃零食;严禁从宿舍向外泼水、抛弃果皮、食品袋、纸屑及其他杂物。

九、文明守纪。不经允许,不得动用别人的东西;不准乱串宿舍,严禁在室内外吹口哨、大声喧哗;严禁将运动器材、球、刀具、铁制工具等带回宿舍。

十、严禁在墙上乱写、乱画、乱踏、乱贴画相、乱钉钉子、乱拉绳子、乱挂衣物,不得损坏吊顶,严禁在室内、窗户上晾晒衣物。

十一、通过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果,每月评出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长。学期结束评选出最佳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长。

十二、凡违反上述规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外出上网、打架,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理且态度恶劣的,学校还要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新市镇中学

20__年3月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8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19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长: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简略版篇20

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长: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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