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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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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可以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并帮助新员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工作流程。写医药公司制度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医药公司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药公司制度篇1

一、为保证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公司与连锁门店共同定期对门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考核。

二、连锁门店应认真学习掌握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公司与门店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

1、门店硬件建设状况;

2、以公司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门店执行各项制度的&39;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门店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医药公司制度篇2

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医药公司制度篇3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39;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医药公司制度篇4

化学药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蚀性。为管好实验室化学药品,预防化学药品有可能带来的.安全事故发生,我校特制定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学药品统一放入实验室内,根据其特长分类存放。

二、化学药品由实验室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其他教师如有需要,可由实验室管理员专人发放并教会其注意事项,作好登记。

三、实验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四、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

五、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实验中和实验后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

医药公司制度篇5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2、加班申请

2.1加班人员在加班前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平时加班由部门领导批准,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由分管领导批准。

2.2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2加班申请应于加班前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加班考勤

3.1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考勤卡,记录加班时间。

3.2若因特殊原因加班不能回公司打考勤卡,需由本人写情况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证明情况属实,方可视作加班,否则不做加班处理。

3.3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有关手续。

4、补休:

4.1员工休息日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员工补休;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4.2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可以享受补休。

医药公司制度篇6

一、每月跟踪管理重点客户和新开发客户的销售进展及售后服务的维护。

二、每月组织、参与专业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三、签回联: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将签回联交给部门内勤,由内勤在每月月底进行整理,于次月1—2日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进行保管。

四、各销售员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每月10号前与财务部相应分管人员对账。

五、销售员对客户与公司间的`往来帐要做到每月对帐,医院部,快批部每半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器械部每一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账账不符时配合财务人员和客户直接对帐。

六、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七、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八、每天填写销售日志,明确年、季度、月、周的工作计划、销售任务、销售回款任务等。

九、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并报部门负责人。

十、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十一、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医药公司制度篇7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39;服务。

二、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三、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短款当时赔付。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医药公司制度篇8

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本公司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本公司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本公司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本公司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第十四条本公司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本公司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第十五条本公司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本公司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第十六条本公司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二)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三)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四)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五)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七)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八)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九)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十)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十一)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十二)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十三)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四)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十五)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十六)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十七)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十八)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十九)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三节人员与培训

第十八条本公司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第十九条本公司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第二十条本公司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

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应当配备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验收及养护等岗位人员:

(一)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疫苗配送的,还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者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者技术工作经历。

第二十三条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销售、储存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应当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本规范要求。

第二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培训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八条从事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应当制定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

第三十条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一节销售

第八十九条本公司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第九十条本公司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

第九十一条本公司销售药品,应当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当做好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按照本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进行药品直调的,应当建立专门的销售记录。

中药材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产地、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中药饮片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九十三条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节出库

第九十四条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一)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二)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三)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四)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五)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第九十五条药品出库复核应当建立记录,包括购货单位、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

第九十六条特殊管理的药品出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第九十七条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第九十八条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本公司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

本公司按照本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直调药品的,直调药品出库时,由供货单位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票),分别发往直调本公司和购货单位。随货同行单(票)的内容应当符合本规范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要求,还应当标明直调本公司名称。

第九十九条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二)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

(三)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四)启运时应当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等。

第二节人员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公司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本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本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第一百二十六条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第一百二十七条本公司各岗位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本规范要求。

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司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培训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第一百二十九条本公司应当为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的人员接受相应培训提供条件,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第一百三十条在营业场所内,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

第一百三十一条本公司应当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二条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在工作区域内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第七节销售管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本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第一百六十六条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第一百六十七条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三)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四)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本公司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第一百六十九条药品拆零销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

(二)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三)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四)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五)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六)拆零销售期间,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第一百七十条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药品广告宣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非本本公司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医药公司制度篇9

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的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

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

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

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15多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医药公司制度篇10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一、本条例依据国家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由公司管理人员联合制定。

二、本条理施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害本条例实行。

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四、员工聘用制度

4.1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4.2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

4.3聘用人员面试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近期免冠照一张。

4.4员工考核期为五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依据个人工作表现,为800―1000元。试用期后,尚不能完全胜任工作,试用期延长或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辞退。

4.5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正式成为公司员工,工资为1000元,并根据员工业绩给予相应提成和奖金。

五、工资制度

5.1我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内的薪酬制度并给予员工一定量的补贴。

5.2我公司正式员工工资为1000元/月;交通补贴50元/月;通讯补贴50元/月;副食补贴50元/月。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员工的副食补贴为100元。

5.3我公司以补贴形式为工作一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缴纳三险一金。根据黑龙江省社保厅制定标准,补贴额度为工资基数的36%。

5.4我公司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每月100元。工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

5.5员工试用期间不享受各项补贴。

5.6员工工作期满一年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总额为1660元,每月实发1500元,余额年终一次性发放。

5.7员工工作期未满一年、满六个月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为1510,每月实发1300元,余额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

5.8员工中途因各种原因离职,月工资余额不予发放。

5.9员工工作期未满6个月的,不享受三险一金补贴。

5.10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奖励制度

6.1本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发展要求、不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当年度年终奖项。

6.2本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员工新客户开发及客户关系维护等各种工作的具体奖励办法。

6.3本公司的奖励制度写入员工劳动合同条款,以约定形式予以双方保证。

6.4本公司临时制定的奖励办法依据其起止期执行,具体条款由公司会同员工代表共同拟订。

6.5本公司各项奖励制度及临时性奖励制度单独行文下达。

6.6本公司奖励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为公司所有

七、日常考勤制度

7.1本公司上班时间为早8:30-------下午17:10分,其中午休从12:00----13:30。夏季工作时间为早8:00-----下午18:00,其中午休从11:30---14:00。

7.2员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下,扣款10元,即时交纳做为集体资金;30分钟以上扣发当日工资的50%;

7.3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员工每天工作7小时10分钟,周六、日调休。

7.4员工请假须经负责人批准。病假须持二等甲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明。病假两天、事假一天以上取消当月交通补贴。全年累计病假7天或事假8天,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7.5员工不经批准全天不到岗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当日工资加罚100元;旷工两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7.6员工迟到或早退周累计3次、月累计5次,视为旷工一次。

7.7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定假日执行员工节假日休息,因故未休的,酌情安排补休。

八、日常劳动纪律

8.1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做到自律、不妨害他人工作。

8.2周一至周五,每天早8:30准时召开工作会,每一名员工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迟到。

8.3工作时间内,员工除与内勤联系工作外,不得在工作区域随意走动;在走廊、工作间通道等处不得奔跑、跳跃。有事情可急走。

8.4工作时间内,不得聚集闲谈。员工之间讨论工作可利用工作系统“内部交流”进行。

8.5员工接取饮水,水未开时,不得在饮水机旁长时间逗留聊天。

8.6员工工作时,不得睡觉;不得口含食物与客户通话。

8.7员工工作时间内,个人电话一律设置为震动。在工作区及走廊内不得随意接打私人电话,如有要事须经主管批准后,离开工作区到指定地点接听电话。

8.8收听广播讲座时,员工应在个人坐席认真听讲并做必要记录,不得串岗,不得聊天。

8.8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全年累计10次,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8.9员工应互相监督促进,鼓励员工对他人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予以当场制止。

九、值日制度

9.1公司值日为公司员工日常工作。本公司值日制度依据“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原则,没有高低贵贱分别,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9.2公司员工除工作原因外,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值日工作。

9.3值日人员须在每天早会前完成早清扫工作。清扫区域为走廊、话务室工作区通道及卫生间。其他区域由个人负责,401室由专人不定期打扫,不在日常值日范围内。

9.4值日人员须在中午12时制作好全体员工午餐,保证午餐质量。员工用餐后,须自主清洁餐具后,交由值日人员统一清理消毒。

9.5值日人员须在下班前收集各值日区域内垃圾,袋装后清理出公司,并更换各区域垃圾袋。

9.6员工因故不能值日的,须自行调换值日。

9.7全体员工须尊重值日人员的劳动,对值日人员的服务表示感谢。

十、离职制度

10.1公司有权选择员工,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权辞职

10.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待岗,辞退,开除等处分:

10.2.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10.2.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

10.2.3,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10.2.4,拒不执行公司领导决定,干扰工作。

10.2.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10.2.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10.2.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

10.2.8,勤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

10.2.9,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10.2.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10.2.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

10.2.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

10.2.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

10.2.14,上班期间酗酒,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2.15,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0.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一般岗位必须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技术岗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经公司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0.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10.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0.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0.6.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0.6.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0.6.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10.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前通知被辞退。

10.7.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10.7.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7.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

10.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万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0.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保密制度

11.1.总则

11.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1.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1.1.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1.1.4,公司保密,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1.1.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1.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1.2.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⑷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⑸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行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⑺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1.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1.2.3,公司秘密的确定:

⑴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⑵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⑶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1.3.保密措施

11.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勤务部门负责保密。

11.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⑴非经总经理或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⑵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⑶在设备寄送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11.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11.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11.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它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⑴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⑵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⑶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⑷确定会议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11.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11.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密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求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11.4.责任与处罚

11.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⑴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11.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十二、工作电脑管理制度

12.1保护机器,按正常步骤开启、关闭计算机,保证机器的正常使用。

12.2.因错误操作原因造成电脑损害应按价赔偿

12.3.员工应在本人坐席使用工作电脑,不得随意使用他人工作电脑。

12.4.如机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向技术人员汇报,不得擅自拆装机器,违反者严格处理。

12.5.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开启、关闭主机。

12.6.保证主机房设备安全,按时开机、关机。员工在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照明灯,保证机房安全。员工

12.7工作电脑用于日常工作,不得私自上传安装个人文件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12.8工作电脑在下班后必须关闭主机及显示器。发现未关闭下班离岗的,一次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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