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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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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开展工作的方法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优秀的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针,在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充分发挥教科研在我校教育工作中的先导作用,以课堂教学创新为重点和落脚点,以课题为载体,大兴校本教研之风,积极推进我校教育科研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使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作出贡献。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围绕课程改革,继续强化校本研究,推进科研创新。

1、强势推进校本研究,要通过校本研究,优化校本管理,开展校本研究,开发校本资源,建设校本课程,营造校本文化,开创制度化、科学化的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新局面。校本研究要形成校长为主帅,教师为主体,课堂为主阵地的格局。

2、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使研究的问题来自教学的需要;研究的过程贯穿教学的始终;研究的目的解决教学实际中的问题。在加强课题项目研究、课堂教学研究、考试评价研究中发展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

3、继续举办好教师教科研讲座,构筑学校学术。做到定内容、定教师、定时间、定领导负责,保证质量。

(二)围绕科研兴校,规范教科研管理,形成科研网络。

1、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科研才能,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科研管理。课题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教育理论,了解教育动态,关注教改热点,收集、总结先进的教科研信息,定期开展课题研究观摩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2、抓好重点课题研究,力争多出精品。

(1)做好“网络环境下建构性学习环境设计”的结题工作,主要工作有:整理、撰写网络课题的理论文章;选出网络环境下教学的典型案例;整理、制作网络环境下的课件;完成课题的实验报告;参加总课题组的成果评比活动,对前阶段的网络课题研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升,举行网络课题的结题报告会。

(2)强化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主要工作有:开辟校外实践基地,拟定合作实践课题,制定基地实践计划,扎实开展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做强、做大我校的综合实践活动研究,研究设计烹饪、木工、园艺等各系列典型教学案例,举办劳动课题苏州市级研讨展示活动。

(3)进一步推进心理课题的研究,特别要做好心理教育的.个案研究,主要工作有:心理辅导室要有专人轮流值岗,了解学生中的心理困惑,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收集教师中间积累的心理辅导个案,形成心理辅导个案集,作为全体教师提高育人水平的参考材料。组织课题组成员学习心理辅导方面的理论,提高教师这方面的能力,使心理辅导渗透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

(4)“小学语文个性化阅读教学的探索与研究”这一课题方面的主要工作有:认真完成总课题组的任务,上好两堂课题实验课,积累经验,进一步研究探索,在此基础上完成总课题报告中其中一部分内容的编写。

(5)“动手做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主要做好结题准备工作:收集实验数据和有关资料,对前阶段的实验情况进行总结提升,撰写实验报告等。

(6)进一步开展“充分利用虞山文化资源,丰富少先队教育活动”,本学期在这方面应作为一个重点,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拓展,创新,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有关领导对此课题的中期评估。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2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全市普通高中新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审批,各普通高中(含民办)学籍由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管理。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籍电子档案由市教育局基教处建立,编制省统一格式学籍号。学籍号为14位:第1-2位表示年份,第3-6表示市编码,第7-8表示县编码,第9-10表示校编码,第11-14位表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籍会审,凭学籍会审结果调整市普通高中学籍库,及时处理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普通高中学籍库将作为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报名、发放毕业证书等的审核依据。

二、新生入学

第四条新生被录取后即取得学籍,并同时获得相应的学籍号。招生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五条学校在通知新生入学后两周内无故未报到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该生的学籍也将自动取消。

第六条民办高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按规定手续接收转学学生。

三、转学

第七条因家长工作地区变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查,由市、市(区)教育局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和指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

第九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条转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并到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学生学籍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确认手续,依次为:转出学校提出转出申请、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转出、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转入、转入地学校确认同意接受。

说明:

1、学生在本市(区)内原则上不转学。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公办学校。三星及以下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四星高中就读。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学生互相不转学。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转入我省的,学校要及时建立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

四、借读

第十一条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父母双方因公出国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者,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者,确需借读,在学校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到亲属所在地借读。解放军边防指战员、烈士、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也准予借读。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二条起始年级学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办理入籍手续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

第十三条借读学生在借读地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测试成绩由借读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连同借读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密封后在学生借读期满时由学生本人带回原校。测试成绩应及时报原校所在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借读学生的毕业证书、修业证书、肄业证书均由原校发放。

第十四条借读生高考应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的高考报名,也可以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同意借考证明而参加借读学校的高考报名。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接受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接受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外出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原学校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借读手续,依次为:转出学校提出借出申请、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借出、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接受、转入地学校确认同意接受借读。

说明:

1、要严格控制借读生的数额,确保班级人数不超过规定学额。

2、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五、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其它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本学年度总课时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高中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或下一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原件)、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等。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情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休学手续,依次为:学校提出申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说明: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六、留级和跳级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跳级。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毕业、修业和肄业

第二十三条高中阶段实行学分制,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操行在及格以上,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文凭。对三年中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操行不及格者,不予毕业,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修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退学者,可发给全省统一的肄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各学校所有学生的毕业、修业和肄业均需经各市(区)教育局验印、核准,并统一下发证书。

八、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一定荣誉的,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较好发展且成绩突出的学生,应发给奖状。

九、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上述规定如与以前下发的学籍管理办法有不同之处,则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学前教育的学籍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3

一、心理咨询室位置:

基于心理咨询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咨询室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或人员来往频繁的地方,但又要方便学生进出,宜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在学校领导的精心安排下,我校心理咨询室设于三楼。方便学生进出且相对较为安静隐秘,通风采光效果较好。

二、心理咨询室的管理:

(一)心理咨询室采用预约制度,来访者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通过电话或到心理咨询室与咨询老师预约咨询时间,以保障咨询工作有序进行。

预约时间:上午8:00至11:30(学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电话预约或到心理咨询室内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宜定在晚自习时段,如有不便,与咨询老师商量其他时间段咨询。

(二)做好日常心理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信件咨询)工作和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对来访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咨询辅导记录。

(三)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五)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六)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班主任对适应不良学生的早期发现、原因分析,并实施个别或团体咨询与辅导;

(二)负责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治疗机构;

(四)定期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四、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咨询老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三)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心理咨询老师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及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四)心理咨询老师严格管理、保存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个案记录、信件和其他资料……

五、心理咨询室工作规则:

心理咨询不是说教,是聆听;不是训诫,是接纳;不是教导,是引导;不是控制,是参与;不是侦讯,是了解;不是遏止,是疏导;不是做作,是真诚;不是解答,是领悟;不是解决问题,是协助成长;不是表面屈从,是内心转变。

●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

●发现病死禽畜要报告,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禽畜。

●家养犬应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犬、猫抓伤、咬伤后,应立即冲洗伤口,并尽快注射抗血清和狂犬病疫苗。

●在血吸虫病疫区,应尽量避免接触疫水;接触疫水后,应及时预防性服药。

●食用合格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每年做1次健康体检。

●系安全带(或戴头盔)、不超速、不酒后驾车能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伤害。

●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发生溺水。

●冬季取暖注意通风,谨防煤气中毒。

使用健康基本技能

●需要紧急医疗救助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能看懂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会测量腋下体温。

●会测量脉搏。

●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如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远离危险物。

●抢救触电者时,不直接接触触电者身体,会首先切断电源。

●发生火灾时,会隔离烟雾、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逃生;会拨打火警电话119。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4

1、幼儿园领导重视,控烟禁烟组织健全,有开展控烟禁烟工作的领导小组。

2、幼儿园内张贴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3、利用网站、橱窗、家长园地对教职工、家长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融入到教学活动中。

4、幼儿园领导和中层领导带头禁烟,不向来访者、领导和检查人员敬烟。

5、教职工不得接受家长和来访者敬烟。

6、会议室禁止提供烟具。

7、幼儿园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明确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8、幼儿家长和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不得吸烟。

9、幼儿园内部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不张贴、不播放烟草广告。

10、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各项控烟禁烟规章制度。屡劝阻吸烟无效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幼儿园及以上的各类先进。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5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

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__〕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推荐产生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7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四、配合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协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七、票据报销必须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没有联签的票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九、要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十、坚持做好资金对帐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核算工作。结算正确,决不能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并及时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十二、要做好财务报表,做到正确无误,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总帐,必须同各部门的资产帐相符,要经常对帐及调整。

十四、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十五、留用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超过现金应立即解存到银行。

十六、学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8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十一、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9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业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资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平时宣传工作,做到专栏回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10

一、本舞蹈室由舞蹈辅导员负责管理。

二、室内的设施、器材由使用本室的`辅导员负责保管,不许外借及挪动。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入后,要按规定位置就坐,摆好活动所需用品,静候辅导员来组织活动。室内不得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四、耐心倾听辅导员的要求及讲解、认真观看辅导员的示范,留心注意事项,学员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努力完成活动任务,提高活动质量。

五、学员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爱护室内仪器、模型,未经辅导员许可,不得搬动,更不得拿出室外。

六、注意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课后应及时打扫卫生。

七、授课结束后,清理好活动用具,辅导员要负责断开电器电源,整理存放好活动用品,关好门窗。

八、本舞蹈室是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本室。

九、舞蹈室的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寒暑假及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11

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秩序,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构建无烟校园、和谐校园,参照高校建设无烟学校标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

2.建立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小组兼任,并将控烟工作成效列入各部门评优的考核内容。校办负责统筹协调其他相关工作。

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1.校园内的各教学楼宇、图书馆、体育场(馆)、实验室、机房、语音教室等教学活动场所。

2.校园内的各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展览室(厅)、资料室、档案馆(室)等会议与办公场所。

3.学校食堂、餐厅、学生公寓、洗漱卫生间、校园内的出租门市房等生活工作场所。

4.校园内除指定吸烟区域外的.其他场所。

三、控烟措施

1.学校按照相关要求设立指定“吸烟区”并悬挂标识牌。

2.学校大门口设立“无烟学校”标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并禁止摆放烟具。

3.按照“谁负责的区域谁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职责,设立兼职控烟监督员,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所辖区域的控烟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做好记录。

4.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5.充分发挥教师控烟的表率作用。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不敬烟、不受烟。发现学生吸烟应及时劝阻。

6.学生处、各教学单位要将控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及日常学生管理中,利用课堂、专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控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7.宣传部、团委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站、电子宣传屏等媒体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倡导、鼓励师生禁烟,积极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8.控烟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深入学校各部门抽查控烟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发现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9.全院师生应当积极支持学校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工作,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共创无烟校园、和谐校园。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12

为促进师生健康,创造卫生安全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二、学校室内外完全禁烟。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禁烟标识。校内任何地方都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宾敬烟。

四、建立禁烟督查制度。学校值日组长为当日禁烟责任人,发现违规人员,第一次进行劝导,第二次点名通报。

五、学校门卫人员对来访者明确“我校是无烟学校,校园内不吸烟、不敬烟!”对准备进入校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不听劝告者劝其离开,禁止其入内。

六、对于在校园内吸烟的人,我校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劝阻,及时向学校综合服务中心反映。

七、学校各部门齐抓禁烟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健康教育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无烟学校建设的宣传教育。

八、学校各中心无烟学校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标志标牌的安装维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及具体实施工作。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13

1、必须在住宿前办理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按时上好早操、早读和晚自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住宿生确需出校门需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平时不得出门,如有违反者,学校将酌情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向班主任请假,财政部后报告室长,由室长投入室长报告袋,未请假离校,将严肃处理,并扣班级风纪分。

3、应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子,爱护公共财物。

5、按时将宿舍门锁好,舍内严禁火种;不准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个人财物,百元以上人民币应存入银行;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规定地点放置自行车。

6、不得将外人带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记表必须上墙。内外应保持整洁,按值日生表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时将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8、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妥善处理,自向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汇报老师。

9、住宿生应在生活老师的&39;指导下,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应自觉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而教育不该的,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14

l.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光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打扫卫生、坚持桌面、地面整洁。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

7.以鼓励、表扬,正面教育为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了解幼儿,如有不正常情景,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光,向家长做好宣传,适当说明幼儿一天在校生活、学习的情景。

11。要坚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中小学有哪些规章制度篇15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展示南北湖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色,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广大教师配合实施:

一、继续教育管理目标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划拨专项师培经费,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师德建设管理目标

严格贯彻国家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吉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模范律己,激发和宏扬教师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2、学历培训目标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高学历进修,高学历每年递增。

3、职务培训管理目标

(1)所有专任教师都要在5年内完成规范性培训240学分。

(2)按省、市、区教师培训意见,与教师个人相关专业培训必须人人参与,人人过关。

(3)加强对学校后备干部、中青年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定期培训。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副校长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寒暑期集中学习制度(按上级规定),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制度,教师晋职评优挂钩制度。

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学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有并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4、学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不懂就问,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5、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爱护学习场地的环境卫生,做严于律己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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