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
科学合理的制度可以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1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2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构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就应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一样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资料、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状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务必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职责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职责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3
1、员工入职后由主管或上级安排床铺,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级安排的房号床号住宿,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2、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须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得到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宿。
3、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后两天内搬离,拒不搬离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4、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本宿舍留宿,违者将给予书面警告。
5、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晚上23:00点后应关闭收音机、电视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异性晚上23:00点至早上8:00点期间,禁止窜房。
6、消防设备不是在消防紧急的&39;情况,严禁使用。
7、保持墙体卫生,严禁在墙上钉、贴、涂画、悬挂物品等。
8、节约用水、电、煤气,不用时注意关灯、关煤气、关水龙头和电器开关。
9、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改装插座,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水棒、液化气等电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
10、讲究安全卫生,严禁高空抛物,以免砸伤他人或破坏环境卫生。
11、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清洁,起床后要把个人床上用品,衣物等东西摆放整齐。
12、个人贵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随意乱放,以免丢失,造成损失。
13、外出,宿舍无人时,记得关窗、锁门,注意防盗。
14、员工在卫生间、沐浴室使用后的卫生纸等物品要丢入垃圾桶内,以免下水道堵塞,影响正常使用。
1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打麻将及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违者将给予最后警告,甚至开除处分。
16、员工损坏、遗失公司财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无法查清当事人的由该房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并欢迎员工监督、举报(公司对举报内容绝对保密)。
以上制度员工如有违反,视情节、后果轻重,人力行政部有权给任何员工签过失单、罚款直至开除。员工若无法签认或拒绝签认,该处罚同样生效。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4
1.目的
规范全公司的档案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档案管理。
3.管理原则
分类分部门管理,行政部统一监管。
4.职责与权限
4.1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档案管理员,规范部门档案管理。
4.2行政部不定期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5.档案的分类
(1)证照类:如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
(4)合同类。
(5)计划总结和会议纪要类。
(6)财务类。
(7)图纸类:工艺文件、图纸、说明书等。
(8)人事管理类:人事档案、培训记录、健康档案、安全、消防等等。
6.档案的归口存放部门
(1)公司级档案存放在行政部。
(2)其它档案由归口部门负责存放。
7.档案建档要求
建立档案时要有档案编号和档案目录。
8.档案装订
档案须装订成册保存,某些特殊珍贵的手稿、照片等,采用卷盒、相册等保管。
9.保存年限
原则上公司重要档案永久保存,进行档案销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
10.档案日常管理
10.1借阅
10.1.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出示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经办人在公司借阅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借阅。
(2)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员填写归还日期。
10.1.2档案借阅审批权限
(1)证照类:由公司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审批。
(2)文件类:由行政部审批,财务、技术类等重要文件借阅须由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3)制度类:由行政部审批。
(4)合同类:由公司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审批。
(5)计划总结和会议纪要类:由行政部审批。
(6)财务类:由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审批。
(7)图纸类:由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审批。。
(8)人事管理类:人力资源部审批。
10.1.3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损坏、复印所借档案。
10.1.4借阅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所借档案资料。借用档案原则上当日必须归还,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七天。
10.1.5若人为丢失或损坏档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政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行政或经济处罚。
10.2销毁
10.2.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公司批准,不得销毁公司档案。
10.2.2销毁前按照清册清点,销毁时由行政部监督销毁,销毁后相关人员在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存档。《档案销毁审批表》由行政部永久保存。
10.3移交
10.3.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
10.3.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11.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对其进行行政、经济处罚,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
12.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5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研究中心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研究中心预算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每年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预算、资产采购计划和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事项,测算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并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批。
第四条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得超
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初审,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研究中心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服务工作需要、质优价优的原则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研究中心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发展规划,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各类项目的支出应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预算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
第六条坚持经费使用计划审批原则。提出的用款计划,应符合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用款计划应对拟用款项目一次性提出经费使用计划,非特殊情况,不应分次报批。
第七条计划使用经费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万元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用款在3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经研究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出纳人员处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借款行为应当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借款人员一般应当在相关工作办结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
借款人员调离研究中心,须结清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借款人员应当为研究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实习人员及上挂、跟班学习、抽调人员不得为借款经办人。
财务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借款,对久拖不结的借款要及时催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研究中心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借款,须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条坚持报销前审批原则。报销费用原则上要求一个项目一次报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
第十一条报销费用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万元的,除常规性的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日常项目外,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支出在3万元(含)以上,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所有报销票据应先经财务会计审核签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财务人员应当切实加强对报销凭证的财务审核,确保凭证完整、合法,内容符合要求、数据准确。
第十二条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报销,须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实行公务卡(工资卡)制度。执行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对已纳入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工资卡)结算;公务卡(工资卡)不能结算的项目,经批准可采用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对使用现金结算的临时开支和服务等项目支
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元。出差人员在外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销后,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存入出差人员的公务卡(工资卡)里,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第十五条研究中心对外支付的各项社保经费、劳务费、购置费、印刷费、暂(预)付款等,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方式结算。
第十六条研究中心加强对本部门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私设“小金库”,不设账外账。对超过库存限额10000元以上的现金应及时存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由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十七条研究中心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条以下经费支出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一)差旅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务差旅审批规定》等规定办理。
(二)会议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贵州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三)公务接待费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国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五)培训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费用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专项(项目)经费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研究中心的物资购置、印刷费用和购买服务项目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符合采购目的和质量要求,价格大致符合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研究中心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二十三条研究中心应加强对各类物品的内部管理,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领用存账薄,实行“一领一签”,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保管人员要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对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恢复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纳入经费使用计划重新购置,所需经费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研究中心的固定资产不得私用或交由与中心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研究中心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七条研究中心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类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研究中心由财务会计负责对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管理,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九条实行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银行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严禁财务会计人员、出纳人员一人兼任和支票、银行印鉴一人管理。
第三十条研究中心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新旧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由研究中心负责人监交,必要时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可派员会同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研究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三十二条研究中心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研究中心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会计主管部门对研究中心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6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周三:19:00-21:00(农大羽毛馆)场地:2.3.4.6号(其中2号与4号是从20:00-21:00)共二小时。人员上限20人。
周日:14:00-16:00(农大羽毛馆)场地:3.5.7号共二小时。人员上限20人。
二、活动费用:
农大羽毛馆每次计算帐单按照15元一小时计算(周三一块场地)和20元一小时计算(周日一块场地),每次费用请在活动后一周内在群中共享中查看各自账户。
三、计费方式:
采取预交费用形式,首次最低缴纳50元,活动后从中平摊扣除(请新老队员注意查看每次活动后的费用清单帖子,在余额不足10元时请主动缴纳费用,每次续费不少于20元)。
四、报名方式:
A、跟帖报名,报名网址:
B、手机短信报名,管理员__。
注:手机短信报名时请加注自己网名。
五、换球审核制:
每次活动配备2-3筒羽毛球。采用换球审核制,拿旧球换新球。
六、活动管理:
所有会员参加活动必须报名(报名方式参见条例四),如临时有变请在打球当天前半天短信或网上请假。
1、对未在打球当天前半天请假,放鸽子的会员,平摊当天活动费用。
2、对未报名和超额强行报名打球的会员,在当天活动费用的基础上加收5元的违约金。
七、违约金管理:
所有违约金将做为公共费用支出。
羽毛球俱乐部管理制度4
众奕羽毛球俱乐部成立于2010年6月,宗旨是以球会友,志在强身健体,锻炼交流,自强不息;本俱乐部为非营利性组织,不提供商业服务;本俱乐部组织活动,会员可自愿选择参加,但切记要注意安全!提高警惕,安全第一;本俱乐部不对活动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具体规则如下:
1.入会方式:可现场办理入会,会员一次交纳260元(其中60元为六个月会费,200元为预付的活动费,每次活动费用从200元里扣)。
2.收费说明:活动费用:
周一:会员25/2小时,非会员30/2小时
周四:会员25/2小时,非会员30/2小时
3.任何人员不得在众奕羽毛球俱乐部MSN群内部散布、拉拢会员从事赌博、色情等非法活动,一旦发现将立即停止该会员资格。
4.任何人员不得在羽毛球俱乐部内部散布和传播带有明显商业用途的广告宣传,一旦发现将立即停止该会员资格。
5.不得在社区中发放它群信息(Q群号),违者作删除该贴处理。
6.球友们要互相尊重;严禁互相辱骂;不允许发布淫秽图片、文字等等;不允许讨论政治或其它敏感性话题;
7.任何人员不得通过电脑QQ、MSN、手机短信等相关通信和信息工具骚扰会员,一旦发现将立即停止该会员资格,清除出本俱乐部。
8.活动规则:
(1)、凡在众奕羽毛球俱乐部生活或工作人士,不论年龄、性别和球技高低,均欢迎加俱乐部。
(2)、凡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其它不良疾病而不适合从事剧烈体育运动者,谢绝参与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3)、每次活动前,活动组织者提前在众奕羽毛球俱乐部发布活动信息,包括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4)已经报名要参加活动,但临时有事不能来的请再活动当日时间16:00前自觉取消报名,并通知相关管理员。
(5)于多次违规,或违规但不同意罚款的球友,本俱乐部将不再欢迎这类球友参加活动。
(6)参加者,请尽可能的按规定时间或提前到达活动地点。
(7)请自备球鞋、球拍、毛巾等用品,最好不借用他人的物品,更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物品。
(8)严禁在球馆内吸烟、声喧哗、赤膊、带小孩、带宠物等,并服从球场的管理。
(9)请大家轮流上场、互相谦让,并服从活动组织者的安排,不得有球霸之行为。活动中,如有发生纠纷,应该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听劝阻的,我们将停止其主要责任者参加活动的资格.
(10)毛球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且活动是自愿参与、非赢利性质,请大家在活动时注意保护自已,避免受伤和伤害他人,一旦发生受伤事件,由伤害者和被伤害者承担相应责任,与活动组织者无关,但活动组织者有及时救助之责任和义务。
(11)活动开始时,请主动向活动组织者交纳活动费用,收费标准现为每次25,非会员30。
9.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均可以对活动所收取的费用提出质疑,并与羽毛球俱乐部联系人联系。
10.所有参与活动的会员请保管好自身的随身贵重物品,本俱乐部对丢失的物品不负任何责任.
11.在论坛或群内自行组织活动,不能与本球会活动时间、活动场所相同(如当次球会活动人员已满除外),非本俱乐部组织活动,本俱乐部特此声明不负任何责任!
12.所有会员必须遵守羽毛球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羽毛球俱乐部群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为大家联系相关的羽毛球场地.
2.提供羽毛球.
3.监督会员是否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4.对临时的突发情况或事件有处理和决策的权利.
5.负责与其他协会比赛,联谊及邀请教练指导的相关事项.
6.负责羽毛球俱乐部组队,冠名,广告等相关事项.
7.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人员当场开除或者劝退.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7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持续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持续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职责工地宿舍规章制度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持续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持续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8
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因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网络上报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应注明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9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10
一、总则
1、制度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要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3、权责单位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工作。
二、增补规定
1、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申请单》并经主管签核。
(2)将主管签核之申请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总经理审批。
3、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公司技术、管理级以下的职位会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内部选聘,由总经理核准。技术、管理级以上的职位不会公布(包括技术、管理级的职位)。
(2)外部招聘
通过原厂、顾问的引荐、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互联网和大专院招聘优秀人才。
三、注意原则
1、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提高效率的解决问题。
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设事
健全的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级管理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人尽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订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11
第一条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第三条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单位名称;
②填制日期;
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
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不允许自行购置。
2、电话费。注意节约电话费的开支,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用电用水。家属楼家庭用水用电和单位出租的门面房暂未向供电(水)部门直接交费的,由办公室2人以上抄录各用户电(水)表数,据实收费后统一交机关财务。
4、车辆维修费。机关车维修应由司机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将车辆交付定点维修厂维修,如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修好结束后,司机应将维修单带回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维修单,定期与维修厂核对,审核无误后将票据(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转交给车辆管理人员履行结账报销手续,经领导审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维修款项。司机补助按机关规定执行。机动车保险按财政局要求统一办理。
5、交通费。按照办公会研究制定的费用标准,单位的具体规定(略)……全年费用总额不能超支,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
6、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招商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销时不允许超出预算。如通过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票据,报销凭证需附考察活动支出明细单。
7、会议费。各科室承办会议,必须先列出会议经费预算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报办公会批准。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领导同意后应按当地现行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标准由经办人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据实到财务部门报销。
8、接待费。公务接待一般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接待经办人员每周将接待情况列出详单,报请领导审批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接待清单,定期与饭店核对,无误后由接待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报销手续,最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款项。
9、慰问费。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问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离退休人员另行规定。
10、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
第四条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条政府采购
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施工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人员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六条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3、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12
消防在公司企业中有着重要的安全,因为关乎到物品和人们的安全问题。化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我们来看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6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7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8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9条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1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0条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11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2条工段长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3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13条班级长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14条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5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条工人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17条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第18条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2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3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19条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
3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20条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2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4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21条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5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7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3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22条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的易爆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5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23条设备动力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5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6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第24条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25条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13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7.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六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件;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14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完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特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财经审批:根据新修订《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切实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结合我局实际,全局上下财经审批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收支分线、单位负责人分别予以委托。对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一律由财务部门首先审核,然后由主管行政的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出纳一律杜绝报销。对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和开支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财务部门的权责:负责财务预算和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度并及时修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挥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参与单位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财务人员的分工。出纳员负责掌握财经政策,搞好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收、付凭证并予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保管好相关财务印章(财务印章必须分开保管,会计或主管领导分别保管)。会计员具体负责编制转帐凭证,审核出纳员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做好财务分析和其它会计事务。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
1、现金管理:局属各单位库存现金必须实行限额管理,一般库存现金不超过三至五天的开支。收入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随意坐支,超过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2、银行存款管理。
(1)遵守银行各项结算规定,保证银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2)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保证帐实相符。
(3)健全银行存款控制系统,对支票登记、领用、签发、核对、清查等,严格按照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严格规定各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
3、往来户结算登记制度。局属各单位必须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动情况,月底对各往来户款项的余额列出清单。
4、往来户结算定期核对与清理。各单位每月、季终对往来款项必须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必要时并及时函证核对,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加快资金周转。
5、坏帐损失的确认、审批、财务处理。对于坏帐损失的确认条件按制度规定运行,严格审批程序,特别是逾期两个以上的应收帐款,对于坏帐的处理方法,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按3-5‰的比例并作出相应会计处理。
三、固定资产管理
办公室应做好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定期与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遗失、毁坏固定资产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作出处理。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和变卖,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1、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应由业务工程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申报、转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请示、报告,由申报或转报单位、业务科室负责拟稿,报分管领导签发。上报市、区政府的专项资金请示、报告,报局长签发。
2、项目专项资金安排。
(1)项目专项资金下达后,按下达的实际金额和使用范围,由工程业务部门会同相关科室研究提出该专项的预算安排方案,包括支出细项、支出金额、执行单位。报分管项目的领导审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
(2)项目资金安排经审定后,由市财政拨付资金的,由财务科负责向市财政局报送方案;由局转拨或直接支付资金的,在项目执行前,分管项目的科室须向财务科衔接用款计划,并按项目进度填报项目资金拨款申请表,经分管项目的领导审查后,交财务科审核支出内容、金额与审批的方案一致,报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予以拨款。
(3)专项项目资金有管理办法的,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由分管该项目工作的领导牵头,分管项目的科室负责,财务、监察、审计配合,对项目专项资金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单位整改。项目执行完毕后由执行单位负责对专项资金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报送局长和分管项目、财务的领导。
五、拨款与工程结算管理
1、财政拨款预算包干经费:根据市、区拨经费计划和拨款进度,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按年度计划和逐月考核、验收的结果,对各单位进行拨款。
2、工程管理:(指计划内所有的工程)
(1)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工程项目,由局统一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并下发任务书。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工程预算和施工图纸报局审批。
(2)开工后,根据上级预拨进度款,结合施工单位实际进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拨款。拨款前由施工单位填好进度表,由工程部门签字、财务部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付款,手续不全者,出纳一律杜绝支付。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提交竣工资料,由局验收合格方能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并同时办理有关管理费,工程结余等上缴手续。
六、专用资金管理
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按一定标准和比例计提,然后专款专用,以收抵支,略有节余的原则。
1、职工福利基金:根据财政统一规定,按每月工资总额的2.5%计提。主要用于职工困难补助费、慰问病号等。慰问病号一次不超过200元,上级部门控制在300元以内,由单位领导带队,党群具体组织看望,不得多次看望,重复报销。
2、工会经费:按照上级要求,各单位的工会经费要设专帐,单独核算。计提比例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上交局40%,单位留用60%,由各级工会组织控制使用。
3、职工教育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学习先进技术,继续教育,由各单位控制使用。
七、费用管理
经费开支必须遵守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支出”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经费,优先安排好水、电、通讯和交通等各项开支,对专项经费实行专项专用。具体规定如下:
1、公务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交通费)按局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待费、旅游费:按局纪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差旅费:(因公出差:含住宿费、长途补助、交通补贴)按照东财[1996]40号文件规定执行。
4、一次性抚恤费:按武人[20__]42号文件执行。
5、丧葬费:按武人[20__]2号文件执行。
6、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武人[20__]17号文件执行。
7、探亲路费:按鄂人[1994]50号文件执行。
8、独生子女费、书抄费: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按报销发票中书抄费的全额父母双方各报一半;计划内二胎,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按报销发票中书抄费全额的80%父母双方各报一半。
9、独生子女托幼费:独生子女托幼费按每月50元标准,凭发票父母双方各报一半;计划内二胎按每月50元标准的80%父母双方各报一半。
以上管理办法,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及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如该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
单位工作制度有哪些篇15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__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