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
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吗?这里为大家分享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快来学习吧!
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篇1
为预防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切实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校长__X任组长,卫生健康副校长__X任副组长,成员由政教处、后勤处、教务处、各年级管理部、家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三、日常管理要求
1、班主任及相关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卫生知识讲座、校广播、展板、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营造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氛围,增强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2、班会课、卫生与健康课要随着季节的变化,及时指导学生的起居饮食,对卫生、生活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帮助教育,用老师的关心和呵护,尽量减少学生患病率。
3、进一步完善学生出勤登记制度,班主任老师每天上午负责学生到校情况检查,班主任做好缺课学生的原因记录,对因患病缺课的学生要做详细病因记录。
4、建立和健全家校联系制度,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与家长随时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教育学生有事要请假,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告老师,因病请假的要把病因告诉老师,并做好记录。
5、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因病请假的学生要进行跟踪了解。对明显的传染病种及发热、腹泻等疑似传染病,一旦发现马上报告,如超过报告时限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6、要教育学生,生病时及时让家人陪同就医,一般不鼓励学生带病上课,对明显有传染病的带病学生要劝其先治好病再上学,并及时与家长沟通,防止发生学生因带病上课而传染他人的现象。
7、根据实际情况,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并根据法律、法规有关细节和要求,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8、要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对教室、宿舍等人员聚集的区域要经常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学校要定期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加强对厕所的卫生管理,完善厕所管理制度,定期对厕所进行消毒。
9、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共用脸盆、毛巾、餐具等生活用品,不到非法饮食场所就餐,防止病从口入;教育学生不要把食品带入宿舍,防止老鼠咬噬食物,构成隐患。
10、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建立疫情报告网络。在学校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为此,必须明确各自职责,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力争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疫情报告的程序是:班主任(班级第一责任人)→疫报员→学校主管领导→报上级。
力求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按文件有关时限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篇2
一、预防接种证管理
1、儿童在入园时,必须向保健医提供儿童各项计划免疫的原始记录资料,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
2、对新入园儿童要按照各种疫苗接种程序,认真查验预防接种中的各项记录,对没有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的儿童要仔细询问家长其原因,并督促其到指定接种医院进行补种。
3、做好各种疫苗的接种工作的统计、核对、登记及接种的联系工作。
4、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通过广播、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幼儿、家长、老师进行疾病预防教育,增强防病意识。
二、传染病管理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类传染病做到及时了解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2、定专人负责,向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报告。
3、发现相应传染病及疑似病人,立即隔离治疗,在12小时内报告疫情,发现爆发疫情以最快的方法报告到区防控中心。
4、对接触过传染病的幼儿立即采取检疫、隔离、观察等措施。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经医院检查正常并出具痊愈证明后,方可返园。
三、日常卫生消毒
1、室内要保持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平时多开窗通风。幼儿活动室和睡眠室的紫外线消毒灯要专人专用,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屋内有人时使用。
2、厕所要清洁、无味、一用一清扫,每天用有效氯含量400-700mg/L消毒液表面擦拭消毒一次。
3、幼儿衣着干净、整洁,每周剪指甲一次,幼儿被子半月晾晒一次;褥子一月晾晒一次;床单、枕巾一月清洗一次。
4、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用后要清洗、热蒸、消毒液浸泡等形式消毒,幼儿要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擦嘴、午饭后刷牙。
5、各班窗台、水龙头、桌面、每天用有效率浓度100-250mg/L消毒液清洗消毒,各种玩具、图书要每周消毒一次。
6、园内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篇3
一、总则
1、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除上述病种传报之外,水痘、手足口病、结核性胸膜炎也要及时上报。
二、建立防治网络
在卫生部门的领导下,组成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等为一体的学校传染病防治网络。
三、具体工作:
1、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防范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饮食饮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学校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做到早期发现病人,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学校卫生室做好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对班主任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以及健康情况巡查,保持教室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
3、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卫生活动,利用健康教育课、卫生广播等,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消灭蚊子、苍蝇等病媒生物和肠道寄生虫的危害。
5、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卫生自查,完善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推荐接种非计划有价疫苗。
四、疫情报告和控制
1、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有专人负责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教育局安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漩口镇卫生院,并做好登记工作。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六小时内上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十二小时内上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
2、做好学校的消毒隔离工作,控制并消除传染病在师生中的蔓延。
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篇5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室内湿式打扫,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3次。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消毒隔离措施
1、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2、有专用保健室、消毒器械室。
3、学校设立卫生室、要根据学校条件建立隔离室和观察床或应急隔离室。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异常及时向卫生人员反映。卫生人员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5、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所在的班。(附件一:主要传染病潜伏隔离期及接触者观察时间期)
6、对患者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吃药和喂饭。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有必要对接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人进行检疫、隔离、观察。班学生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8、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方可归班。
9、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篇6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检制度
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
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症状: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校医。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校医。
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卫生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健康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
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托幼机构、小学、初中使用)
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时,学校(含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查验工作完成后,学校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七、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每日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37.3℃或额温不超过36.8℃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八、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各职能部门注意做好舆情控制,杜绝个人通过自媒体或微信等传播和扩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均以政府部门公布为准。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2.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3.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4.不吃野味,将肉和蛋彻底煮熟;
5.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6.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7.不要随地吐痰;
8.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9.非必要,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10.做好室内环境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清新。
九、通风、消毒制度
制定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制度和具体细则,各类场室应尽量保持通风,空气流动。
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篇7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篇8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39;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