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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芳华电影的观后感

时间: 小龙 观后感

《芳华》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以1970至1980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着变数的人生命运故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看完芳华电影的观后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完芳华电影的观后感篇1

《芳华》是由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片,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黄轩领衔主演,苗苗、钟楚曦联合主演,杨采钰、李晓峰、 王天辰出演、王可如、隋源等参加演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影芳华观后感,欢迎阅读!

电影芳华观后感1

只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的的确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q奸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所以,她爱上了刘峰。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高干的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看完芳华电影的观后感篇2

“青春年少,我们都曾排挤,讨厌过他人,也曾被他人排挤,讨厌,但是幸好,我们都顺顺利利的度过青春,长大成人。经历岁月的磨砺,你没有变的更加现实,而是变的更加温柔,这是你的幸运。”

这是看完《芳华》之后我最大的感想。我为何小萍和刘峰最后的经历感到伤心,也为整个歌舞团的命运感到心痛。芳华易逝,令人伤心,更令人伤心的是连青春的寄托都也荡然无存,随风而去。

以前在天安门广场散步的时候,碰到过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让我帮他们拍照,后来听他们说,他们年轻的时候刚好是赶上“”,在北京读大学的他们遵循当时的号召,参加红卫兵。刚好就是在天安门广场接受毛主席的检阅,就是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他们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而天安门广场也是他们寻找青春寄托的地方。

想到这两位老人,他们是多么幸运啊,青春的寄托可以永远留在世上。又想到芳华里歌舞团的战友们,真是令人感伤,最后青春的寄托都不知去哪里寻找。虽然歌舞团解散了,但是在歌舞团的时光以及带给他们的影响,这辈子都会难以抹去。特别是刘峰,特别是小萍。

02

青春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的确是太可贵了,这可能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恰恰是在这段最美好的时光里,我们太容易被一个人一件事所吸引,总想把自己的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他们。

《芳华》的男主刘峰不就是这样一个人吗?作为“活雷锋”的刘峰,本来在受伤之后,有被保送军政大学进修的机会,他却把这个机会拱手让人,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留在歌舞团,更重要的是为了留在林丁丁身边,留在这个心爱的女人身边。

但是一切不尽人意,林丁丁并不喜欢他。到最后因为“搂抱”事件,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再到最后参加对-争,再到最后得到一个比较凄凉的生活。

在看完电影的路上,朋友们也一直在谈论这个话题,如果刘峰选择去军政大学进修而不是选择留在歌舞团,这又会是什么样的一种结果呢?那他生活的一定会很好吧。但是答案是如果可以重来,他也一定会再次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这就是青春。

高中的时候有一位同学没有等到参加高考就提前退学了,原因很简单,他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位女同学,并且和她好了,但是后来不幸被双方的家长知道了。

女同学的家长嫌弃自己的女儿在学校丢人现眼,让她辍学回家打工去了,而男同学的父母也把他暴打了一顿,但是男同学坚持要和女同学在一起。后来追赶女同学的步伐,也打工去了,这一走就是多年。

几年后在同学聚会上我们又见面了,此时的他早就已经结婚,但是新娘并不是当初他爱的那个死去活来的女生。我也小心翼翼的问他后不后悔当初做的决定,如果当初选择继续上学,或许他现在也上大学了。

同学说,没有什么后悔不后悔的,这就是我的青春,为自己喜欢的人做的决定没有后悔不后悔。

是啊,这就是青春,这就是我们最好的芳华,无论当初做的决定对于现在的影响是好是坏,我们都不应该感到后悔,自责。因为青春,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抉择。

03

“善良的人不一定都被善待,但是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和珍惜善良。”这是《芳华》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保持善良很容易,但是一生善良却很难。

《芳华》中刚刚来到歌舞团的何小萍以为自己脱离了不接纳自己的家庭,就是脱离了苦海,孰不知她又进入了另外一个苦海。整个歌舞团的人都拿她当笑话看待,大庭广众之下嫌弃她有异味,集体翻她的东西,还要撕她的衣服……

但是自卑而又敏感的何小萍全都忍了,因为自卑,因为敏感,更因为没人了解和爱戴自己,但是除了刘峰。正因为如此她才最明白刘峰的善良,当刘峰被处理走掉时只有她来相送。

这又何尝不是我们的青春呢?以排挤嘲笑他人为乐,看到别人落荒而逃,满脸囧迫的样子时一起哈哈大笑,仿佛这就是我们的笑料。孰不知这样已经把一个人的自尊心践踏的一文不值,还要加上一万只脚。可是谁叫那时我们年轻呢?谁叫我们不懂的理解万岁呢?

以前上学时有一个女同学的腿有点跛,走起路来稍微快一点就会一瘸一拐的,而那时候调皮的男孩子们总是故意拿她的东西逗她,然后她就会生气的追,看着她一瘸一拐的样子,整个班级就回轰堂大笑,而每每她都会满脸通红,慢慢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两眼泪汪汪,但是我从来没有见她的眼泪掉下来过。

后来的某一天,我偷偷的看到她竟然在用自己的生活费买东西给学校里的流浪狗吃。在那个年纪面对流浪狗不躲着走就不错了,而她竟然对它们如此温柔,看到那一幕我竟然感到了无比的惭愧,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同时我也在想她的内心深处该是多么善良啊。

保持一颗始终温柔的心是一种能力,这是一种爱的能力,拥有了这种能力无论人生经历多么大的苦痛也会安然度过。就如何小萍经历了人生最大的起伏之后依然可以回归生活。

04

经历青春的种种还能保持一颗纯净的心无疑是最高尚的一件事情。

在电影的最后萧穗子说到:

我不禁想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原谅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荧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当初经历最多,不被善待的两个人最后却双双保持了当初那棵善良的心,这无疑是青春对他们最好的馈赠。

每一代人都有一代人的青春,这个青春或是苦涩,或是甜蜜,不过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曾经拥有过,是我们用自己喜欢的,或者说是自己选择的方式度过了它,这就足够了!

看完芳华电影的观后感篇3

看了《芳华》后感触颇多,也是现实社会真实写照. 感觉社会阶层分化越来越严重.

有钱有势的后代依然有钱有势,善良淳朴的穷人的后代依旧是穷人. 好人一定不会在财富上富有;物质生活上富有. 想要做好人除了得有能力本事外还得经得起诱惑,受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和守得住名节.

电影《芳华》看到男主角刘峰听了邓丽君的歌曲《浓情万缕》后深有感触,感觉是在说自己一样,把自己多年藏在心底某处的潜意识(浓情爱意)给点燃了,向女主唱丁丁表白并拥抱丁丁,不幸被人撞见,最终丁丁为了自保而告发刘峰,从而使刘峰受到处罚去了前线战场丢了一条胳膊. 在当时邓丽君唱的这类逆天的情歌毒害了不少有志青年,某种程度上可以幽默和嘲讽地说刘峰是被邓丽君的情歌给害的.

想想现在社会离婚率那么高,多少与五花八门现代情歌有关,夜深人静的时候很多人听着听着好像就是在唱给自己的故事,然后不少已婚男女就开始觉得自己的生活好像真的是歌里写得那么一回事,把藏在心底某处的潜意识给挖掘出来了,一根筋地认为“我要为自己活一次”或者“我想再活过一次”,忘却了自己此时的身份和责任,也不记得社会还有条无形道德底线,它比法律的惩罚还要恶毒. 寂寞的夜晚听了几遍情歌后只想着如果不按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意识行事的话,活着也就没意思了。于是他们思想和行为开始走向背叛,出轨,婚外恋,最终以付出的2的N次方代价而告终.

电影《芳华》还有一幕:当说到刘峰道德败坏了后进行审判他的时候,一定要他说出或者写出摸了哪里?怎么摸的时候? 让我感叹不已,甚至有些当代45岁以下的人都很难理解为什么导演要拍这一幕呢?是啊,为什么要拍这一幕呢?

这让我想起作家王小波写得一篇小说《黄金时代》也是写得《芳华》里演的那个年代的事情,里面的男主角是因为男女之间的事情被抓去审问,那些审问的人也是要男主角写出他和女主角发生关系的一切细节,那时还让男主角重写了好几遍,作者王小波说:那些审问的人是自己没用尝试也不敢去尝试的那种带有既担心害怕又刺激的性爱过程,只能在读了他们的描写性爱过程的细节里获得快感,让这些所谓的道德败坏的男女改写了一遍又一遍只不过是文字表达没有达到他们想要的高潮,然后改写几遍后虽然文字上达到他们想要的高潮后,他们还要不断地折磨这些所谓作风不良的男女的精神和肉体,摧残和践踏他们的自尊,是因为看了这些“偷情人”的性爱细节后而他们自己没法享受这种刺激而兴奋的过程,他们只能站在所谓的道德至高点上滥用职权在他们的精神上肉体上发泄,从而使得心理上达到平衡。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他写得这些东西有点过了,现在终于能理解了他的用意了。只能说这一幕故事情节是那个年代带给某些人的一种特色的社会迫害吧。

看完芳华电影的观后感篇4

一千种芳华

“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同样的,不同人以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角度看完《芳华》之后,想要表达的东西也不尽相同。有人怀念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人愤然诘问世事的不公,有人悲悯人性的凉薄,有人哀伤战争的残酷,有人无奈情爱的苦涩,有人敬佩军人的奉献与伟大,有人从头到尾泪流满面,仿佛每一个画面都是情节还原、每一句台词都是往昔对白,也有人干脆默不作声,像月夜草地上穿着病服独自跳舞的何小萍……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思想潮流,一个时代的思想潮流也会塑造一代人的性格特点。好友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深以为然。电影里的男主刘峰,那个学雷锋的标兵,品行和作为没有半点瑕疵,让人深深敬佩,但又让人无法成为。我一直记得《士兵突击》吴哲对袁朗说:“我成不了许三多,但他也取代不了我”。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独立完整而又唯一的个体,刘峰是个大好人,他的善良与奉献令人动容,社会需要有刘峰这样的人,他们的默默付出应该被歌颂和铭记,而不是被漠视。当电影演到他们在食堂吃饺子,刘峰最后只打了些煮烂的饺子,还没有吃两口又被叫去帮忙抓猪的时候,我就隐隐感到这个人物最后是要悲剧了,只能无奈的摇头。这个世界不是全部都是好人,善遇上恶,受伤的往往都是善。所以,一旦有人把你的付出当成理所应当,那么你的付出也就有些一文不值了。到这里,就应该能够明白了,林丁丁不是适合刘峰的人选,他也不可能成为林丁丁的归宿,只有从小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那份善良的珍贵,最后让他们胜似亲人的相依为命。也幸亏,还有何小萍!

问我,看完《芳华》最喜欢谁。我给了难以取舍的答案,何小萍和萧穗子。何小萍的善良和坚定打动人,但是悄悄拿林丁丁的军装去照相,不被认同但又能被理解。原生家庭带来的自卑性格,以及童年时受尽欺负的那些经历,让她在那一刻选择了逃避,直到真相被拆穿,不善于语言表达和问题处理,给自己带来了不少的伤害。这是性格上的缺陷、也是心理上的失衡造成的,最后只能把那张满心欢喜的照片撕碎了塞进地板缝里。我欣赏她的抗争,她大声喊出要去送刘峰的话语,她装病拒绝在关键时刻补台,她告诉穗子转告林丁丁一辈子不会原谅她……虽然这些事情有些显得不够成熟,但是她的眼睛一定还是清澈的。萧穗子的付出与释然让人欣赏,可偏偏就不能得到。劲涛在饭桌上嘲笑我,说“如果看完《芳华》还喜欢萧穗子,只能说明你已经可耻地老了,”这句话让永博和我大笑不止。老不老的暂且不说吧,但是穗子应该是剧中接近善良的那一拨,她喜欢陈灿就认认真真地喜欢,陈灿门牙被撞碎的时候也舍得拿出妈妈给她的金项链来让他做牙托,迷迷糊糊被派去做前线记者,回来后悄悄把自己写的第一封情书放进陈灿的乐器盒里,还没一会就听到了小郝告诉她,陈灿和他好了。那份感情和伤心难过只能随着撕碎的情书一起随风而去,只是电影没有交代,穗子到底知不知道为什么在小郝知道陈灿是高干子弟后,她在演出期间就被抽调去前线做记者了呢?所以,爱与不爱一定是两个人共同的事,除非其中一人甘心情愿,但那种甘心情愿十有-是要被辜负的。可以去守护但不能去强求,淡然一些才能长久一些。

关于这部电影,还有一些触点和想法。文工团解散时的聚会,那个场景倒让我想起了8年前的襄樊,也是那么大的餐厅,那个中午还允许喝酒,一波一波地走、一个一个地送,从此天南海北,有些人真的是再也没有见过了。穗子醒来的一刹那,我在手机上写了一句话,曲终人散,第一个清醒的和最后一个离开的最是最苦的。刘峰在墓地说,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看得跟谁比。听着是看透世事的睿智,其实在这个不断变化和进步的时代,必须要努力让自己好,因为活着总归是自己的事,那么多的同情也只是同情,因为在邪恶那里一条烟和哀求换不来英雄应有的尊重,所以要有自卫的精神和能够打出去的拳头,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网上和网下,对《芳华》点评纷纷扬扬,褒贬不一,似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都有自己的话说,这也是电影的一个成功之处吧。

看完芳华电影的观后感篇5

冯小刚把严歌苓的《芳华》拍出了比小说更有视觉冲击的震撼力,电影院里,看哭一众看客,雾眼朦胧处,皆是写满故事的脸。是啊,没有故事的人,是不会哭的,冯导不愧是擅长用画面叙事打动观众内心隐密的大导演,包括他的《老炮儿》,彼片一出,激起多少隐在市井烟火里的老炮儿的唏嘘。

那个年代的青春,太过清纯,可那个年代的风云,太过诡异,于 是,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就有了比这个年代出生就霓虹的人,多了一层更跌宕的人生起伏。就像小说《芳华》里,作者所说的: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

听说,编剧时,严歌苓起了至少三个片名,冯导一眼就相中“芳华”二字。冯小刚是那个年代的过来人,真知道他要表达的是什么,多好的名字:芳华。不由就让人想到青春的美,花一样的年华,芳香,易逝,刹那的珍贵。因为短暂易逝,也就成就了永恒。因而,看完电影的我,泪光烁烁里,没有感慨自己的芳华曾经沧海难为水,却脑海里不由冒出几个清晰的人影,引出埋在少年记忆里的他们带殇的芳华。

我出生的山乡,或许离齐国故都近,卧虎藏龙者众多,虽相对别处,物质生活要贫寒一些,可老百姓吃煎饼就咸菜,啃地瓜干喝玉米糊糊的日子里,却有着一种耐琢磨的文化底韵。 有一例可寻,那就是,在那时不时还添不饱肚子的穷山僻壤处,竟还有一个二胡扬琴唢呐锣鼓等家伙什和演戏行头齐全的戏班子。我们老家有一传统戏种“吕剧”,这个戏班子就专唱吕剧。

这个专唱吕剧的戏班子,也不知成于何年何月,啥人组织发起的,单知晓 ,舞台上那些化了漂亮的戏妆,着了抖抖索索的戏衣,媚眼横飞,俊秀倜傥 ,唱腔婉转的演员,可都是四邻八村的农民;可他们的穿着打扮,唱念做打,一招一式,一板一眼,都绝不输当下电视里那些科班出身的演员。在我很小的记忆里,趴在父亲背上去听戏,似乎到现在想想,也感觉是最幸福最浪漫的事。

那些上了妆的小姐公子,把我迷的,看完戏,久久不肯离去,还曾央求父亲带我去后台看看,那戏上的小姐公子下台后都是什么样子的;回家后则意犹未尽,穿了父亲 的白衬衣挥着长长的衣袖,咦咦呀呀的一个劲瞎模仿。唱戏的感觉,有点飘飘若仙。

我那时候,最喜欢扮相上的一个脆生生的公子,无论是戴着白色书生帽,穿着白色戏服,上面绣着一丛新绿的竹子;还是头发束在头顶,绑一个粉白的长绸带,穿同粉的上面绣着一丛墨兰的戏服;那丹凤眼微微上吊,顾盼生风,五官阔朗,妆容精致,一点儿不马虎,一出场,气宇轩昂,一开腔,字正腔圆,音宇宏丽,从内到外凝然一股英气。不用说把富家小姐迷的后花园私会,就是我这六七岁的小丫头,都眼睛追着他的身影,整个晚上,心再容不下旁个。

回家心心念念不忘这位“公子”。一日,与母亲去供销社买东西,出来,碰上一位穿着黄底子白碎花衬衣,青的确良裤子,干净的青布鞋,一对麻花辫垂在两肩上,眉眼少女子的弱态而多一些男子英气的俊秀女子,跟母亲打招呼,然后低头冲我和气的笑了笑,我看到那净丽的笑脸,总觉的有点眼熟,可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等她与母亲说了会话,两下散去,我才问母亲,那位大姐姐是谁,母亲说,你不是天天念叨那戏里的公子吗,怎么,演他的人到眼前不认识了?哎哟!听母亲如此说,当时就瞪圆了眼睛,女的扮男的竟这么英俊!

后来,这位在台上女扮男装,倾倒一众看客的女青年,出嫁了,嫁到我们村,那男的在公社木器厂上班,眉眼舒朗,与她倒也般配,但不知为么,我小小年纪的心里却莫名有些失落感。之后时常看到她,全然一副农村妇女的打扮,不是肩上扛了农具要去地里干活,就是胳膊肘挎了盛粮的簸箕与石碾上碾粮,不过落在一众灰头土脸的女人堆里,还是难掩她独特的气质,而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的,总是她在戏台上那飘逸俊秀颇有英武之气的公子貌。后来看《女驸马》不由的就会想到她。不知烟火深处的她,夜里辗转是否梦回舞台,那里可盛着她一世芳华啊!

脑海里依稀还有这么一位丽影。那芳华正貌的她,可称得上是大家闺秀。人不仅长得端庄秀丽,穿戴整洁,凝脂般的肤色,在那个山里一群还穿补丁衣服的女孩子中,真是鹤立鸡群,且巧笑倩兮,言语温婉得体,很不像是出生农家。我常痴想,她若演戏,不用化妆就是一位极美的小姐。还曾为此问过母亲:那位娟姐姐长得那么美,怎么不去演戏呢?母亲说,她们家家风严谨,父母比较传统,可不会让她抛头露面的。

我知道她住的房子有高高的门楼,我进去过,一个院落套一个院落的,最外面的院落,还曾养着一头毛驴,有一盘石磨,就像书中描述的解放前的大户人家。她的母亲,也是位皮肤白皙,中年的眉眼里,还透着美人影子的女人。她的父亲,似乎在公社里任什么职,个子很高,有些瘦,穿的蓝布中山装,左侧的上衣口袋里总是别着钢笔,走路衣服后摆摇来晃去的,瘦削的脸上有着不苟言笑的素寂。

上学的路上有一条宽宽的四季河,常年有清水从山里流下,成了河两岸村民浆洗乘凉孩子们玩耍的好地方。这位娟姐姐是位极爱干净的女子,我们放学上学,经常见她独自在河上游,离桥挺远的地方,洗个不停。有时候,我吃完午饭去上学,会看见放学就在这里洗衣服的娟姐姐,还在那洗衣服,只是,她旁边多了位着青布装的男子,远望去背影非常魁梧;此时的娟姐姐,似乎是快乐的,灿烂的阳光下,看到她因笑而前仰后合,那男子似乎喜欢看娟姐姐笑,手里拧着衣服,头却朝向娟姐姐。有段时间,经常看到这一幕,我觉得这是放学上学路上最有趣让心情最愉悦的一景。有时候路上碰到娟姐姐,总见她眉含情唇含笑,走路都是轻盈的似河边的杨柳。那时刻,我真有种想快快长大的感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温馨浪漫的一幕再没出现过。小孩心头便有了惦记,留了心,终有一日,问母亲,怎么好长时间不见那位爱干净的娟姐姐去洗衣服了?母亲说,她被她父母软禁起来了。为什么?!少年的脑海里,听到软禁一词颇为惊讶。因为她和河对岸那个村的一个男青年要好,她父母不同意。为什么不同意呢?那家实在太穷了,那男青年除了会唱两句戏,平时就是个种地的。又过了一段时间,娟姐姐出嫁了。听说嫁了位军人。那个年代,嫁军人是时尚。再后来,见过一次出嫁了的娟姐姐,头发烫了卷,穿戴洋气,衬得人少了清丽而多了少妇的妩媚,只是脸上不见那盈盈笑意了,眉眼间似乎氤氲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情愫,感觉人呆了不少。不过,她应是幸福的。后来听说她去了南京,做了官太太,有一双儿女,只是不怎么回山里来了。现在的她,也应是奶奶辈了,不知魂牵梦绕里,有没有家乡那一条小河,还有那河水倒影里一对纯情男女?

这是无疾而终的爱情。只不过在他们青春的画布上,有可能滑下了深深的墨痕而已。可有那性子刚烈的,就没有这么和风细雨的惆怅;那是小学三年级的秋天吗,有些记不清了,但清晰地记着的是,玉米长势最旺的时候,一对热恋的男女,因为双方家里阻挠,而喝了剧毒浓药,相互抱在一起,惨死在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这事,当时,轰动不小。大人们边议论着此事时,边叹息不已“唉!真是可惜了两个年轻人!”

我听说此事时,骇得好长时间不敢走夜路,脑海里,总是萦绕着他们在戏台上飘逸的身影。少年清浅的心里,对死还是有天生的恐惧感的,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怎么就那么无畏于死亡?!男青年长的一表人材,他弟弟我认识,是父亲单位的司机,虎头虎脑,机灵能干,中等个,性格开朗;女青年长的也是百里挑一的俊,戏台上常演女一号的角,俩人是邻村的,在戏班里唱戏唱出感情了,只是好像两家成分不好,双方父母互相瞧不上,就苦了这对相爱的人了。想起他们,正当青春年华,却以那么一种方式结束了生命,我小小的人儿也不禁在心里,一个劲地惋惜,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死了,太不值得了!怎么不会学戏里的人物,出逃呢?逃哪里也比死了强。我那时候,正迷《水浒传》。

现在想,那时候人小看的书不多,还不会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想去看看这么豪迈的话,要不,我或许说的更豪情。但我没有说得出的豪情,却真有人去做了。在我脑海里,这位女子,最突出的一点,不是她相貌个子在一帮山里女孩中都特别出挑,而是她的一对乌黑油亮的大长辫子,着实让也是女孩的我羡慕的不行。她秀眉大眼,鼻梁端正,皮肤成健康的红润色,挺拨的身姿,若放在现在,绝好的模特,山里的女孩,从小什么活都干,所以,很少豆芽菜。她是学校的运动健将,长跑,跳高,虎虎生风,生气勃勃,常拿第一;走路都一阵风似的,风风火火,听说在家一众五个兄弟姐们中,也是最能干的一位。上学晚,到初中就成十六七的大姑娘了,自然情窦大开,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有妇之夫,父母知晓后,打骂,圈禁,她依然我行我素,最后,被关在家里的她,撬开窗子跑了!在那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还相对贫穷落后的山里,这一做法,颇有些惊世骇俗,所以轰动也不小。

这轰动可比那轰动要让人兴奋的多。因为,这样跑出去,还有后续的故事,让大家期待。听说,跑出去的女子,真有点“闯九州”的架式,什么工都打,任凭道听途说的乡亲们渲染,反正她的青春,真是折腾地够精彩,虽然最后也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并与父母和解,过年过节提了大包小包,带了孩子老公风风光光回来。她之所以在我脑海里留下了印象,也许就是她活力叛逆的青春,呈现出的,洒脱率性和稀有的胆量,让少年孤陋寡闻的我,又见识了一段不一般的芳华故事吧?

都说,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可戏哪有人生精彩。后来也融在精彩人生里的我,却越来越怀念那小时候看戏的时光,和那戏台子上锣鼓唢呐催唱的虚幻故事,以及台子上他们缤纷的芳华。我常想,他们大概最后都成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地地道道的农民,那戏台子上的时光,是不是就是他们一生最美的记忆?就像电影《芳华》里,那帮年青人在文工团的时光。而这一舞台穿绫罗戴珠冠,咦咦呀呀浸在一种虚化的美好里的演员,又是如何与残酷的现实生活转化的呢?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青春故事,那都是带殇的芳华,除却时代不同,思想有所不同,人性亦没变,美好的东西也一直都在,所以令人怀念。就像我的父母念念不忘他们的偶像严凤英,“”被迫害至死的黄梅戏名角一样,我之所以想到他们,也或许是因为他们的芳华,既鲜明又短暂,给一个成长路上风景太单调的少年,留下太惊心的感触。当走过多少寒暑,那些生命的凛冽,早已在斑驳的阳光下释为软甲,青春的原色系里,暖色调少得可怜,尤其令人珍视。等时光机慢慢穿梭,那点暖色被放大,就被时光细细打磨成怀旧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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