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秋菊打官司》个人观后感
电影《秋菊打官司》在艺术追求上具有现代感,引人入胜,完整而流畅地完成了在现实空间银幕与观众的交流,用传统的手法完成了非常现代的艺术追求。在处理纯真实与非真实之间的关系上,有的地方做的很好。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电影《秋菊打官司》个人观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电影《秋菊打官司》个人观后感篇1
影片中的故事发生在中国的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
这部电影反映的两个主题:一是中国正在走向法治,人民群众已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描述一个传统概念中的弱者(怀孕的农村妇女)对抗强大甚至邪恶的势力(踢伤人死不道歉的村长)的坚强意志和不出精神。
从影片中能够看出秋菊是很期望透过诉讼来获得正义的,并且在我们看来她也确实获得了正义。但实际上最后她能获得什么呢,也许这对于秋菊来说更是一场“人道主义灾难”,她获得的大概也只能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在农村,人与人之间基本上都是和睦相处、互助互爱的,这也是中国绝大部分农村成百上千年来构成的良好道德传统。
比如秋菊丈夫与村长发生矛盾后,在秋菊生孩子时还得到了村长村民们的帮忙。而秋菊期望透过诉讼讨“说法”的做法,却把以前帮忙过她的村长送进了监狱,在村民们甚至她的家人看来秋菊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而且笔者坚信在农村,像秋菊这号人物是永远也的不到人们的认同的,她肯定会遭到遭到村民们的唾弃,而像秋菊这样貌带来的新的法律观念将使得农村里面邻里互敬互助的传统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甚至是瓦解。相信经历了这次惨痛的教训之后,秋菊今后也许再也不敢透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而应对这样的法治,还有几个人敢上诉呢?
秋菊把村长送进监狱也许又是我国的法治的进步的一个体现,但是试问一下,这到底是不是秋菊期望得到的结果呢?也许这就是法律与传统的道德观念的冲突,这更是法治的无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也只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既不是全部社会规范,也不能代替其他社会规范。而就道德来说,它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准则,它不仅仅关乎人的行为,而且连接人的内心。法治要想离开道德而独自存在,那只是一种空想。法治不仅仅不会排斥道德,而且还是以道德的存在与作用的发挥作为社会基础的。法治如果超出自己的范围而要将其他社会规范所代替,那就只能是空想,就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能够说秋菊打官司的结局就是法治的无奈,而法治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无情的法治只能使人望而生畏,避而远之。法治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的,法治务必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法治才更有威信。但在法庭庭审中法官也只能就事论事,根据当时人的诉讼请求来依法作出判决,一旦法官在判决中作出一些人性化的判决资料(比如按照传统的道德观,顺从秋菊以及大部分人的想法,只判决该村长向秋菊道歉并赔偿损失而不追究其他职责),其立刻就有可能被怀疑是否有受贿的嫌疑,而且社会也有可能会因此而乱了套。所以也只能把这归咎为法治的无奈,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理论的发展人们慢慢的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对我国的法律制度现状,我要说的是,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而且确实对我国人民的和谐生活功不可没,也为我国的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在新颁布的众多法律中,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们国家虽然说起步比较晚,94年开始全面建立,但是我们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就应说是比较快的。国务院已经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而且在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普遍上都建立了,据了解,每年实施的法律援助案件有几十万件,就应说帮忙那些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了权利、讨回了公道。但同时,我们也就应反思的是,国家在透过法律实现其权威时,如何在个人愿望、社会效果和刚性的法律之间实现一种平衡,不再让秋菊那样虽然讨得了说法,却陷于茫然失落之中。
就目前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状况来看,就应说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举个例子说吧,此刻老百姓遇到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在那里面应当有什么权利,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观念就能看出来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确实是提高了。再一个,大家遇到了纠纷,想到的都是透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这也证明大家法律意识提高了。当然,我们国家由于幅员辽阔,各地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城市里面的市民法律意识高一点,偏远地区的人受法律宣传教育条件的限制,还是有必须的差距。但总体来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在逐渐提高,这对于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进行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这种尴尬其实也是两种体系的冲突尴尬。
现实就是这样,比如法律很少能改变杀人犯的嗜血,很少能唤醒抢劫者的觉悟。
但是不能否认法律在规范现实社会时所起到的强有力的作用,没有法律,世界将乱成一团。
但是,乡土社会的规范又该怎样办?
那毕竟是已经构成了几千年的,并且一向存在着,忽略不了的。法律和乡土社会的规范,孰重孰轻,作何取舍,这实在不是我所能作出决定的。我只是明白,这两样有不重合的地方,它们两常常会出现矛盾的碰撞。
以上是我对《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的感受。见解或许会片面,却也是脑海里真正产生的疑惑。
电影《秋菊打官司》个人观后感篇2
分两个晚上看了电影《秋菊打官司》,老实说,如果不是想从法律角度加以考证,我是没有耐心看下去的,也许该片的拍摄目的也仅限于普法的好处。
该案的法律程序:秋菊因为村长的故意伤害行为,“告”到乡里的李公安那里,在那里,李公安的行为是调解,如果双方对调节结果不满意或者不履行调解结果的,就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而所谓的行政复议程序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根本不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也就不会有之后的在市里行政诉讼的行为。(由于该影片拍摄年代较早,至于较早时间的法律规定是否与此刻的规定有不同,没有考察,只是因为这些不是笔者所关注的重点。)
村长是不是“官”或者说是不是公家人?村长自认为是公家人的-不瞒你说,我不怕你们告。我是公家人,一年下来,辛辛苦苦,上面都明白,他们不给我撑腰,给谁撑腰?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最低一级是乡镇。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有一点勿庸置疑,即毋论村长是不是公家人,其对本村村民的故意伤害行为都是一种民事行为。应由民法予以调整。(同上备注)
再让我们来看看究竟秋菊应不就应打官司的问题。故事刚开始的时候秋菊因为男人被村长踢伤,到村长家里讨说法,按理说两家已经有了矛盾了,但是村长家的女人、孩子还是很热情,好像两家没发生过摩擦似的,这只能解释为西部农村的民风淳朴但是,既然民风如此之淳朴,又是什么力量在促使秋菊一而再再而三的要讨个说法呢?从剧中看出,秋菊讨说法的成本是很高的,一年收获的辣子就应是全家一年的柴米油盐钱的,就这么耗费在讨说法上而一点不心疼。这不矛盾吗?
仔细想来,我们的普法在必须程度上也是与这种民间自力调解为主的民风相抵触的。如果象秋菊一样没完没了的讨说法,无疑会受到村民的排挤,在一个自然村落,被村民认可无疑是很重要的。类似于证人出庭举证的问题,很多证人就说,自己宁愿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不会出庭作证,因为大家都是街坊邻里,一旦因为作证而得罪了人那么在这个生活的圈子里很难立足了。影片的结尾安排也体现出秋菊对于这样的结果感到出乎意料,换句话说,如果秋菊一开始就明白村长会因此而被行政拘留15天,就不会没完没了的讨说法了。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要依法治国,就务必大力普法,让老百姓明白法律究竟给予了自己那些权利。
法治最好的结果就是百姓懂法而更懂得在什么状况下不需要法律来解决纠纷。然而这实在很难。当我们应对诉讼带来的生活圈子的孤立的负面影响,当我们应对司法程序的各种不正义带来的身心疲惫和经济损失,我们很难说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如何使法律最大限度的发挥它的作用,同时使各种社会关系最大限度的受益,是立法者和法律人就应加以思考的。
电影《秋菊打官司》个人观后感篇3
第5周上课,在王老师的推荐下,我回寝室观看了《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刚开始看着还觉得不是很起劲,像一般我们这种90后的`小女生,不是喜爱那种有高大帅气男主角的韩剧,就是那种重口味爱看血淋淋的恐怖片,谁也不会主动去看这种特定年代的片子吧,换做是你,你会吗?我觉得也不会。但是随着农民妇女秋菊想要讨一个说法而展开的漫漫告状路途情节的发展,越看越觉得巩俐的装扮真的是十分贴切也十分的到位,把一个农村妇女的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但是此刻说实话,这部片子确实是有很多的看点的,比如乡村人民的耿直和淳朴,勤劳和不屈,甚至能够说农村经济的落后思想的单一法制观念的淡薄等等。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主要讲了西北以为农村妇女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正因盖房子发生了争执,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对这个行为感到不满(ps:如果是我,我也会不满)。之后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忙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让我们措手不及。
这是一种尴尬的“胜利”,我觉得这就是《秋菊打官司》的最卓越的地方,戏剧的令人深思,耐人寻味。它并非只讲一个足以引起百姓共鸣的“民告官”事件,而是从侧面地表现了“权力”与“权利”、“法理”与“情感”的辩证关联,不但抓住了中国民主进程的关键要素作为创作根基,更是给予了最具中国味道的“人情”、“面子”以辩证的刻画。在这个影片中就是正因村长的不肯认错,秋菊的不依不饶,使得局面僵化,两个人互不相让。该影片中的亮点和高潮也是最激烈的时候,秋菊把村长告上中级人民法院,但是碰巧秋菊又难产,村长帮忙把秋菊送到医院,恰恰秋菊又生了个村长求之不得的男孩。在这个过程虽然在影片中显得很平淡,但紧张的气氛感觉都被冬天的寒冷给冻僵了。而人性的善良却仿佛是冬天的一把火给人的温暖,那里面没有激烈的心理斗争,也没有背后的暗斗,有的只是默默地行动。
而在此刻咱们农村,最大权力者是村长,民间舆论是评判行为的最主要力量,人情是维系人们的纽带,面子是人们追求的东西。村长是最大的受益者。而在官方秩序中,权利者是公安局、政府,法律评判行为,是国家强制机关,人们追求利益,这利益和面子则成了这两大秩序的核心。因此我们从村长的视角来看,刚开始正因面子问题不肯认错,但在与最后需要他的时候,村长根本不是思考着什么“以德报怨”的宽阔胸襟,而是想着作为一村之长的职责和一个人性的光辉,这也是让我们感动的地方。而在最后切纠结在这些之间,因此构成了“尴尬”的胜利。
电影当中秋菊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主角,着重刻画了她不断的奔波的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泪水也有委屈,对农村生活状态和人物关联以及伦理进行了真实的表现,简单直接的表达了人对自我权益的觉醒。在我们南方人普遍的观
点里,北方人性子直,拿得起,放得下,言出必行。这一切已经明明白白地从秋菊的言行之中发散出来了。秋菊不讲情面的层层上告,虽然有点过犟,但从好的方面或大的方面来说,这体现了她对真理的执著。虽然最后她官司成功了但她又觉得自己是失败了,她自己都觉得这是一种“尴尬”的胜利,她迷茫的眼神表达了她自己的疑惑与不解就像我们看不到中国法律将引领我们走向何方一样。
在影片中张艺谋导演把秋菊坚强、倔强、朴实的个性表现的淋漓尽致,同时在秋菊讨要说法的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再之后秋菊去法院提起诉讼,也是“民告官”案子的一个典型提现,而在这过程中,也深深的体现出了秋菊法律知识的欠缺,之后村长被拘留与秋菊讨要说法的初衷大相径庭,也说明了秋菊并不懂法律,并且法律规定与自己的小农朴实思想相矛盾。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矛盾,有时候只是因一时刻的冲动或许可能仅仅只是面子上的事而造成的,记得小时候看的动画片《一休哥》里面有个故事叫“解铃还须系铃人”,讲的没错,一切的恩怨都只能用人性中最精华的部分来化解,这最精华的部分即是善良。换句话说,虽然在大多数状况下,法能够给我们一个公道,但它不能给我们一个说法,更不能给我们一股互相谅解的温暖气息,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体谅那才是更重要的东西。我们生活中,真正有的东西不是法能解决的,就像钱不能解决有些事情一样。
回归到现实,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这一过程离不开广大公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而此刻,我们就应加强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我们不能光顾着为发展农村经济而给多少多少的资金,也要注重设立专项资金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像影片中秋菊压根不知道起诉为何物,虽然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离我们的法制国家的建设还有很大的差距。还有就是要发奋的提高官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此刻我们国家的官员能找到象影片中市公安局局长那样的不多了。
虽说秋菊的时代离我们有点远了,这部片子给我们带来很多的东西,同样对我们有启示好处。张艺谋导演确实是一个看到了我国社会发展不足和缺陷的优秀导演,让更多的人幡然醒悟。也深深的震撼了我自己。
电影《秋菊打官司》个人观后感篇4
一部讲述,一个农村妇女秋菊,为了村长将其丈夫踢伤的事情,一步一步,自乡到县再到市,只为了讨心里所谓的那个说法。在这一过程中,体现出秋菊性格中的倔强,同时折射出中国农村中普遍存在的人情文化与法制文化的冲突。
讨理?一开始由于村长阻止秋菊家盖辣子楼,秋菊丈夫庆来出口侮辱村长,使得村长踢伤其下身,秋菊寻村长找说法,要其负责,但可谓倔人碰到倔人,村长认为庆来错在先,不认秋菊的理。再之后秋菊上乡寻李公安讨公道,李公安说服村长出钱赔偿,但说不服村长认错,再秋菊讨钱时又再次惹怒秋菊。秋菊再向县公安上述,调节还是以李公安的方案,不服!秋菊再次上述到市公安,寻到市公安局局长,获得的说法也与上次无异。局长建议其上法院起诉这次事状。
怀孕的秋菊用了一整个冬季去寻自己那个说法,却在大年夜里,意外来临,秋菊难产了,而此时不得不寻找到村长帮忙抬去县上医院,这时人命关天,村长未计较之前的纠葛,携人赶夜抬着秋菊到医院,使得母子两人都保住了。此时过后的秋菊也忘了之前自己执着说法,冰释前嫌,并且对村长感激不尽。但她又忘却了上述到法院时,法院的调查结果出来了,村长确实踢伤了庆来,造成轻型故意伤人罪,在秋菊孩子满月那天,法院的人带走了村长。
其实开始的事件中,秋菊的想法是想要讨个心里过的去的说法,从电影中看得出,秋菊家并不贫困,非为的是村长的赔偿,简单的来说,是想通过法制的手段让村长认错。而戏剧性的事情在于秋菊与村长两人心底都不坏,但两人都倔。而人物矛盾便是在这戏剧性中不断深化,再由最后的秋菊难产的事件再折射出人性的矛盾。看似平平淡淡的镜头,线性叙事的手法,让影片更加直观,也就是这样,不需要花哨的手法,使得影片中人物的质朴更为突出
影片中还有不少,喜剧性的镜头对比出农村与城市的差距,秋菊作为地道的农村人,法制刚刚普及的时候,必定是人情文化再其脑中占据更多,这也是之后使难产事件后立刻对村长改观的原因,在城市中法制思想的普及高过农村,在市内的时候,与旅店老板和律师的对话中现实着的就算这种差距。而最后法院将村长带走,又体现了人情与法制的冲突,此时秋菊急切的赶到路上,看着镜头,一副着急而茫然的表情。恰恰表现了,这种矛盾,人情对法制。
电影《秋菊打官司》个人观后感篇5
影片改编自陈源斌的小说《万家诉讼》,我倒是读过,怎样讲呢?这样吧,小说给张艺谋带给了个故事蓝本,刺激了他的所谓灵感,仅此而已。
好的现实主义影片是有力量的,这个“力量”夹杂着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在虚假造作的影视生态中,这股“气”甚至是风,是狂风,席卷而来,摧枯拉朽,能将虚伪的、矫饰的、糊弄人的一扫而空。
这种“力量”来自于作者的立场,作者的态度,作者的决定,张艺谋在拍《秋菊打官司》,和贾樟柯在拍《三峡好人》,我想在此点上,是差不远的。如果讲作者的潜力决定作品的质量的话,那么作者的态度即决定了作品的灵魂。在拍《英雄》的张艺谋和在拍《秋菊打官司》的张艺谋是不同的,这个不同,不能简单解释成是个人立场、态度的转变问题,更大程度上是个有限的社会资源集中所造成的问题。拍《英雄》的张艺谋掌握了更多的资源,这些资源是他既往的潜力的肯定,是个褒奖,与此同时,剧烈汇聚的资源也将作为作者的张艺谋不断架高、架空,走向有热情有潜力,却不能占有资源的叛逆者的反面。讽刺的是,这个反面正是张艺谋们以前应对,并且与之抗争过的。
拍《秋菊打官司》的张艺谋,即是有热情、有潜力的。
《秋菊打官司》的第一个镜头,即一举奠定了全片的调子。摄像机被安置在西北某个小城镇市集的道路中间,固定机位,一人高视角,熙熙攘攘的人群不间断的与之“擦肩而过”。这个长镜头与贾樟柯在《三峡好人》的开头,缓慢地逐个扫过众多船客的长镜头何其相似!都是个平视的姿态,并未人为地赋予镜头前的人和环境什么涵义,好像不意间进入了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小小的环境,故事就此铺陈开来。
要深究二者的不同,我看是张艺谋更喜欢镜头中出现鲜活生动的东西,让你感到生活的“扑面而来”,而贾樟柯则偏好静态地凝视,让镜头舒缓地移动甚至定下来,“凝视”本身即具备了一种思考的意思。比方,《秋菊打官司》的开头长镜虽然是定的,但是人却是动的,镜头像被安置在河流的中央,画面充满了流动的人群。而《三峡好人》中的长镜,缓缓移过一张张面孔,镜头是动的,人却是静的。其中的区别,我想,前者侧重在环境,后者侧重在人。前者的“动”是活跃的、情绪化的,后者的“静”则多了层冷眼旁观的审视和思考的意味。这个区别与张和贾两个人的影片给我的印象是合的。
秋菊就在这样水流般的人群中“随意地”走到镜头前来的,小妹拉着车,秋菊挺着大肚子走来了,镜头带领着观众的注意(好奇),顺势就剪到他们那里去了。从侧面拍他们,模拟了“转头看他们”,镜头持续了和秋菊三人的距离,镜头和他们之间不断的是人行过。前面是小妹,后面是秋菊,镜头还让观众注意到了板车上卧着个人,直到他们走出镜头(我留意了下,事实上并未走出镜头,板车出去一半就接下个镜头了),这是本片的第二个镜头。
第三个镜头似乎与第一个镜头一样,都是个固定机位拍他们从人群中走来,但是略微注意还是能看出差别的,即是秋菊三个更从人群中突出,于是与镜头视角重合的观众的注意便全在秋菊三个身上了。这是片子的第三个镜头。
第四个与第二个相仿,走出镜头才接第五个“走来”的镜头(用“走来”、“走出”交代他们到“卫生室”的时间过程)。第五个镜头中,秋菊喊妹子停下来,说“到了”,接第六个镜头从侧面拍,背景是“卫生室”的门口和挂在门口的牌子。第七个自然是由室内向外拍他们进来的了。
首先得说,这个开头算不上多创新或者多有技巧,电影中的主人公“从人群中走到镜头前来,展开故事”,是个挺老套的办法。但是我觉着这几个镜头拍的是真好,好在哪里?以我有限的分析潜力,只谈两点。
在“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中,十分鲜明的体现出了行政相对人素质不高和法律意识薄弱的实情。即使是秋菊,她所谓的“讨个说法”也并不是因为他意识到了村长行政行为的失当,更不是追求西方那种“契约”式的平等和人权,而仅仅是基于一种意识种的“不该”和“尊重”思想,即你不能往人要命的地方踢,只要你承认错误,表示对我们的尊重就行了。正是为了这种尊重,秋菊才坚持要个“说法”,而且她所要的“说法”也并非法律上的正义,而仅仅是争取中国传统的“一口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