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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刮痧中学生观后感作文

时间: 小龙 观后感

刮痧可以用于治疗肌肉疼痛,并能分解疤痕组织。这种作用导致轻度擦伤,通常表现为紫色或红色斑点,称为瘀点,也可以称为皮肤刮擦或压印。根据中医所示,气是流经人体的能量。许多人认为一个人的气必须平衡和自由流动,以确保他们的健康和幸福。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电影刮痧中学生观后感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

电影刮痧中学生观后感作文篇1

电影《刮痧》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优秀影片。《刮痧》只是一滴水,而蕴藏在其中的却是因种族,区域,传统和文化不一样而构成的活力澎湃的汪洋大海。在美国,尤其是在以保守和“居民顽固”著称的密苏里州,最能体现出这种对外来文化的排斥,所以影片把故事的发生地放在了那里。虽然影片是从“教子”这个角度去反映不一样文化冲突的,但我们仍能从故事的一些其他侧面加深对这种冲突的认识和了解。比如主人公许大同为了自我和洋人老板的所谓“面子”,当着洋人老板的面打了自我儿子一记耳光,非但没有找回自我和洋人老板的面子,还落得一个有严重暴力的恶名,连他的好朋友——就是那个洋人老板都不能明白和原谅他。起因是正因许大同的儿子丹尼斯在和洋人老板的儿子一齐玩儿时,互相打闹。洋人老板的儿子来告状,许大同让丹尼斯给人家道歉。丹尼斯拒绝了,许大同怒了,就给了儿子一巴掌。

许大同的这一巴掌,第一是为了给自我找回面子。

父道尊严是古老中国千年儒家文化的典型特征。君臣父子,天常地纲,不得僭越。君教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教子亡,子不能不亡。按许大同看来,他叫丹尼斯给小朋友道歉,丹尼斯务必无条件执行。拒绝就是抗命,就是不给自我面子,就是挑战尊严。于是他给了儿子一掌。

许大同的这一巴掌,第二是为了给自我的老板一个面子。

许大同在美国混的小有成就,皆因有老板大力提携和扶助,所以他们也成了好朋友。老板的儿子被自我的儿子打了,当着老板的面让儿子给对方道个歉,老板必须觉得很有面子。儿子不听话,挨了打,老板的面子就找回来了。甚至许大同的父亲都当面夸大同这一巴掌打得好,说:“当面教子,背后教妻,”一幅自诩的表情。

但许氏父子全都错了。

从洋人老板和妻子目睹许大同打儿子那一巴掌时错愕的表情里,观众读懂了,中美两种文化的碰撞和摩擦开始了。

林语堂先生在《脸与法制》一文中说,中国人的脸不但能够洗,能够刮,并且能够丢,能够赏,能够争,能够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既无财产也无地位,但却有的是面子,一旦被人伤了面子,比父母死了还难受。面子几乎统治了中国人的心灵,“人要脸,树要皮”,“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足见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之大之先。

而美国人则不一样。美国人不是不讲面子,只是不像中国人把面子摆在那么重要的位置。他们在原则问题上,绝不讲面子。比如在法庭调查时,许大同的老板当着许大同的面,承认许大同打了自我的儿子。事后当许大同责备他“不够朋友”出卖自我时,他嗫嚅着说,“那我也不能撒谎啊”。

造成中美文化差异的原因是复杂的,表此刻讲面子问题上,更突出了这种差异的互不包容。中国人是一个十分看重群众主义原则的群体,人与人之间讲究和谐,互相依存,互相帮忙,这是几千年农耕礼貌培育的一种生存法则。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十分脆弱的生存纽带,维系在上方的人们,无法脱离它的束缚。冲突的结果必然是毁灭现存的秩序,造成生产关联的又一次调整,使得苦难得以无休止的轮回。所以中国人愿意忍让,尊重别人,把和谐看得比天都大,把群众看的比天大,把面子看得比天大,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轻言战端,绝不轻易得罪别人。这也是中华大一统历经离乱,而中华民族一向统一不散的一个重要原因。

许大同想给自我的老板面子,没想到自我落得一个很没面子的结局,他那关于面子的几

乎全是来自中国的理论和做法,使他陷入绝望。儿子被儿童福利局监护;妻子分居;父亲怆然回国,他只能自嘲自我为一堆“臭狗屎”。

《刮痧》所表现的冲突,只是中西文化全部冲突的一个缩影,这种冲突还将长久的继续存在。重要的不是改变,正因无法改变——两个民族几千年构成的思维和认知,只能随着交流的加深而逐渐融合。重要的是习惯和相互适应——当观众们看到影片结尾许大同一家人活力的相拥在一齐理解包括公诉人在内的那么多美国人的祝福时,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相互适应和融合呢。

电影刮痧中学生观后感作文篇2

影片《刮痧》向我们展示了华人在美国由于法律制度和社会习惯等的不同而产生的一系列冲突。这种冲突可以称作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以下是我观看完影片后的一点感受。

中国人和美国的社会,当这两者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本身就有一种矛盾效果,中国人应该存在于美国社会,美国社会应该容纳的是美国人。而当中国人进入到美国社会后会发生什么呢?影片刮痧就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由于影片题材就充满了戏剧性,所以影片本身也充满了戏剧张力。

影片一开始是一场颁奖典礼,在礼堂的外面聚集了一批游行示威者在进行示威游行,用大同的老板约翰的话说就是“宪法规定的那一套言论自由”。他们反对暴力游戏,所以也抵制这个以游戏为主元素的颁奖典礼。在这里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矛盾就已经产生了:在美国这种游行非常普遍,只要人们对某件事情不满就可以上街游行,人们反对总统某项决议的游行也不在少数;但在中国游行的情况是很少的,游行可以与暴力划上等号,更不要说去反对党和国家的决策了。颁奖典礼的大奖被男主角许大同拿到了,他是一位来美国已经八年的移民。在礼堂内,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矛盾又爆发了,大同的儿子丹尼斯打了约翰的儿子,大同于是就当着约翰的面打了丹尼斯。这是中国式的“当面教子,背后教妻”,也是中国式的要给老板面子。影片后来约翰对大同的这一行为是这么评价的:“给我面子?好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至此影片在颁奖典礼的这一段告一段落。

回到家,爷爷给丹尼斯进行了刮痧——the Chinese medical treatment.影片的导火线就此埋下。回到家里,一家人还在谈论着白天大同打丹尼斯这件事。丹尼斯说出了美国式的理解:“打小孩的爸爸不是好爸爸。”爷爷也说出了一个中国式的理解:“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这可以说是礼堂里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在家里的延伸。刚来到美国的爷爷特别不适应在美国的生活:不能抽烟,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不能和美国人交流,老朋友老霍的去世…在我看来,爷爷的不适可以代指大同心里的中国式情结,这种中国式情结在美国社会没有生存空间,导演将大同内心里不适应美国的地方,通过爷爷的不适外化了出来。大同表面上是一个加入美国籍的移民,其内心实际上还是一个中国人,他是“披着美国皮的中国羊”,他内心的中国式在后面的表述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我在想一个问题,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八年的人,其作为怎么还像一个才去美国的人呢?

老霍心脏病突发死去,大同留下丹丹一个人在家去警察局接爷爷,在这个过程中简宁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吵醒了熟睡中的丹丹,故事发展到这里,刮痧的导火线就要被点燃了。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三个冲突也产生了。在美国单独把孩子留在家里是犯法的,而在中国这种事情在很多地方是司空见惯的。醒来的丹尼斯摔倒了,大同带他到医院缝合伤口,医院的医生发现了丹丹背后由于刮痧导致的“伤痕”,他们以为大同在家里虐待丹丹,于是把这一情况通知了医院的社工。至此影片最大的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产生了:在中国刮痧是一种传统的中医疗法,而在美国医生们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刮痧。儿童福利局怀疑大同虐待丹丹,要把丹丹带走,这时候大同的冲动性开始显露了,并且暴露的淋漓尽致。他大声嘶吼着,拒绝警察将丹丹带走。在影片中,大同给了我两个最深刻的印象:冲动和固执。这一次他不顾警察的阻挠去抢孩子,就不利于事态的发展,他应该冷静下来,冷静才是处理好事情的前提。他的冲动和固执在下面还会有叙述。

第一次听证会前,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五个冲突发生了:大同请了约翰•昆兰——他的老板,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在中国请熟人帮自己办事情是很正常的,中国的律师也基本可以应付所有类型的诉讼;而在美国,人们选择帮自己办事情的人的标准是他的职业素质,美国人考虑他有没有能力代理,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而不是着重考虑是不是自己的熟人。在听证会上,第六个冲突发生了:大同说了谎,他把刮痧的事揽在了自己身上,顶替了爷爷。约翰在后来问过简宁大同为什么要这样做,简宁回答说:“Because he’s Chinese.”中国式的思考是要替爷爷顶罪,毕竟上法庭是件“不光彩的事情”;美国式的思考是不能撒谎,上法庭也没有什么,跟家里没什么两样,你看那法官多么幽默啊。大同在法庭上又发怒了,坚持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他也固执的一再坚持自己没有错,刮痧没有错,那是中国传统中医疗法。这一次大同的冲动和固执两者都暴露出来了。孙悟空和刮痧都没有错,但大同的发怒显然不利于事件的处理。大同一直坚持刮痧只不过是中国的传统中医疗法,他一直在说中国什么什么的,但他没有想过在中国合法合理的事情在美国就不见得合法合理了,而他现在就是在美利坚的国土上。

由于儿童福利局没有提供证据副本以及辩方律师的不对口,法官决定举行第二次听证会。这是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七个冲突:在中国不会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而在美国由于追求绝对的公平,它就会进行重新审理。美国法庭的审理与中国很不一样,不管是在证人的站位还是在法官行使的角色上。这是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八个冲突:美国法庭审理的主角是律师,一个案件能否打赢的关键就是律师,人们作判断的是证据,先入为主的观念很少;而中国的法庭在审理案件时,主角是法官,案子在未审理时,其实是非曲直已经明了,人们有一个先入为主的观点在里面。在美国的法庭审理中,律师关心更多的似乎是怎样去打赢这场官司,而不是我的当事人是否真的触犯了法律。律师们会玩文字游戏,用他的口才来“拷问”证人。当事人和证人陈述时也会句句斟酌,尽量不让人抓到把柄。在听证会上控方律师甚至把给丹丹接生的女医生也请来了,可见美国人的煞费苦心,也说明了美国档案管理的完备,这在中国是不可能的。

当我们注意大同的老板约翰时,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九个冲突出现了:约翰可以去做证人证明大同虐待儿童,但到后来大同要走时也在尽力挽留大同,这在中国是不敢想象的;中国人只会想到老板“背叛”了自己,还来装好人,殊不知是个人的价值观在作怪。美国人信奉绝对正义,在正义面前他们似乎是不讲人情的。

听证会上,大同打输了官司,丹丹暂时由儿童福利局收养。爷爷想回中国,他更习惯跟北京的老朋友在一起。大同送爷爷来到机场。这时候大同又冲动了,大同想当一位孝子,他把丹丹偷偷从幼儿园带了出来,准备带着丹丹和爷爷一起回中国,爷爷果断制止了大同这种鲁莽的行为,一个人坐上了飞往北京的航班。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十个冲突出现了:大同成了通缉犯,在电视上进行直播,美国人的信息传达至迅速,对“小问题”的依依不饶,都让人咋舌;在中国为了这样一件事进行通缉甚至追捕是不可想象的。后来七辆警车在追捕大同,跟追捕一个通天大盗一样。我个人觉得这也许是中国人和美国人对法庭和警察的认知态度不一样造成的。中国人总是把警察与做了坏事联系在一起,美国人总是不把警察与坏人联系在一起,警察是市民权利的捍卫者,是市民的朋友,美国人当中上过法庭的也不在少数。

后来大同的老板约翰去了中国城,让中国的传统中医给他进行了一次刮痧,他的后背出现了与丹丹一样的三道伤痕,但他并不感觉疼痛,于是他相信了大同并没有虐待丹丹。约翰和福利局的女职员联名要求法官撤回对大同的起诉,于是丹丹又重新回到了大同的怀抱里,影片到此结束。

这部九十年代公映的电影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中国人由于不熟悉美国的法律制度而引发的种种冲突,看完让人深思,也让人更加了解了美国。不知道这种类型的电影在当今的中国上映会不会有市场,我想基本是没有的。而在当今我们似乎更需要这样的电影带给我们思考,带给我们冲击。现在的矛盾跟过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需要这样的电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会多看几部这样的电影。

电影刮痧中学生观后感作文篇3

这学期观看了同学推荐的电影《刮痧》,在影片的最后听见丹尼斯可爱稚嫩的声音,他在随着父母的教授念着:“中国、北京、长城……”我顿时百感交集,是喜悦,是愤慨,还是无奈?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来表达看完这部电影后的感受。我认为,《刮痧》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具有诸多的成功之处。影片中的很多细节都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想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电影《刮痧》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来美已经八年的许大同,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他把在北京生活的老父亲接到美国同住。一天,五岁的儿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懂得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没想到这竟成了丹尼斯一次意外事故后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在法庭上,面对对刮痧这一传统中医疗法一无所知的美国法官,面对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和证词,许大同有口难辩。法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一连串的矛盾冲突更是接踵而来,一个原来幸福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电影中的很多细节是值得咀嚼和深思的。一开始,许大同就说:“我爱美国!这里是我的家!”八年的美国生活已经让他有自信说自己是美国人,并且和其他美国人一样自豪地称爱国。但无论他的英文说的如何字正腔圆,心里对美国梦、美国生活有多么的热爱和眷恋,他骨子里的中国传统文化所根植的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却怎么也改变不了,这使得他在官司中处处碰壁。

在为他举办的颁奖仪式上,丹尼斯和朋友的儿子打架,他会为给朋友面子而当众体罚自己的孩子,并坚称“打是疼骂是爱”,老爷子指出他这是“当面教子背后教妻呀”。后来,因为刮痧的事情他被指控“虐待儿子”,听证会上对方律师请来他那位上司证明他是否真的动手打过儿子,这位上司不敢对法官撒谎只能回答“yes”,许大同据此认为上司出卖了他而提出辞职,上司认为他所谓的因为尊重上司而打自己的儿子是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时,许大同用汉语脱口而出“道不同不相与谋”。听证会上对方请的另一个证人是当年给他儿子接产的护士,这位护士指出他在危急时刻曾经说过“保大人不管小孩”,他又一次用汉语脱口而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见他在说出满口纯正英语的时候,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还是“中国式”思维。也许这就是中国美籍华人(或称移民)的生存状态:已经脱离了生长自己身体和灵魂的祖国,飘洋过海努力奋斗,但要最终融入这个文化、政治、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的社会却又是那么困难。以至于在美国,他们好像是“东方人”,虽有绿卡但仍与美国普通民众格格不入,黑头发、黄皮肤是他们的一个“异类”标签;而和中国人比起来,他们又是不同的,他们在家里也要说一口纯正的英语,他们口口声声说自己爱美国,他们努力退去身上的中国印。同时,美国社会也是矛盾的对待着他们的,它接受他们作为它的子民,作为国家的成员,但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却无处不存在着对东方人、黄种人(矛头指向的就是华裔)却充满了歧视、轻蔑和误解。最可怕的是,当这种误解、歧视和轻蔑和美国号称“民主、法制、科学”的政治、法律结合起来,就会产生如电影《刮痧》中一样看似闹剧,却让人看得轻松不起来的事情。

美国人不了解中国的刮痧,法律上也不承认其合法性,许大同在听证会上很激动地讲着“人体的七经八脉像无数小溪流向江河又奔向大海,气发自丹田又回到丹田……”,没有一个法官或是律师能够听懂,他们要求找医学权威来证明,可是这样的权威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于是案情的发展越来越让人揪心甚至愤慨:儿子丹尼斯只能被放在福利院,和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生活在一起,以至于他认为父母是要抛弃自己;许大同这边的辩护却一次次失利……从《刮痧》中,我们看美国的法制,会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这个社会政治和法律系统里,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维护这个系统的健康、透明而民主的运转,因此会有揭竿而起报警的医生和护士,有为孩子的健康和权利而舌战不休的律师,有以说实话为自己责任的证人;但当遇到了他们所不理解或不了解的事情的时候,当另一个遥远国度的传统文化和他们的文化产生冲突的时候,这种西方社会科学、严谨、民主的法律却成为他们固守自己偏执的一种武器,就如那个律师在法庭上故意惹怒许大同、用刻意曲解《西游记》的手段误导法官以达到自己赢得官司的目的。

影片在后半部分有不少感人的镜头,老爷子找到许大同的朋友——一个做版权辩护的律师约翰,连比划带画图告诉他不是许大同给丹尼尔刮的痧,而是他刮的。约翰问许大同的妻子——蒋雯丽扮演的简宁:“为什么他在法庭上要说是他做的?”简宁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答案!大同和他的父亲、大同和他的儿子、老爷子和孙子之间发生的故事,皆因为他们是中国人,在中国司空见惯的事情与道理,到了美国却说不清楚了,一个深爱儿子的父亲被指控“虐待孩子”,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无辜。

故事的转折是从律师约翰这里开始的。约翰自己找了一个中医去体验刮痧,这位中医一边用英语给他介绍刮痧的原理,一边在他后背上刮出了深深地痧痕,然后让他用镜子看自己的后背,问他是否感觉这是“虐待”,约翰终于明白了一切。

圣诞节的夜晚,约翰去找原告方,告诉对方他有一个“两千年的理由”。而另一边,大同和妻子协商了分居,这样儿子好歹可以和妈妈在一起,而爸爸则不允许靠近。圣诞节的夜晚,这位痴情的父亲因为被保安拒绝回到自己家里而选择了爬窗户,他扮演成圣诞老人从一层爬到了自家九层的窗户上,整个过程有惊无险,一家人终于团聚,约翰和原本起诉他们的劳瑞娜一起来告诉他们:法官已经撤回了禁令。” 最终,西方的法制和东方的传统在经历了苦难和艰苦的磨合后达到了一种“和解”和“融合”,孩子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妻子和丈夫也不再需要痛苦的分离。

这真的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是主题,表达了作为移民的中国人在一个民主、法制但又充满对别国文化、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误解的美国如何生存,如何融入美国的社会和政治生活,天生的不适应和排异性又让这种融合变得异常困难。但故事的结局是好的,我想,这个结局除了安慰台下心里早就为许大同遭遇感慨的观众们之外,更多的是想重复一个被外交家、政治家们重复了千万遍的真理:“无论是怎样的文化沟壑,只要相互交流就能达到谅解。”

《刮痧》中的刮痧,刮在孩子身上,刮在美国的法制身上,刮在美籍华人的心上,也刮在了我们每一位观众的心上。也许刮后印记难看,但温热微暖的感觉,却总是好的。“人之初,性本善”,正是因为人性中有共通之处,异质文化才有了从冲突到融合的可能。融合来源于真心的交流,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大同”的世界真的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电影刮痧中学生观后感作文篇4

《刮痧》是一部中国大陆拍摄的以中国传统中医中刮痧治疗方法为载体,反映中、西方文化冲突的影片,移居美国的华人许大同的孩子感冒了,华人家庭用刮痧方法治疗,但却意外遭到儿童保护组织的控告,因为他们认为许大同有虐待儿童的嫌疑,这场误会最终虽然消除了,但却给许大同的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看完成这部电影,让人没有办法感到轻松,我一方面为梁家辉饰演的父亲许大同对孩子、家人的深情所感动,另一方面也对中、西方文化之间巨大的鸿沟,以及相互了解的不对称性而感到惋惜。

中、西方两种文明之间存在文化差异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可避免,要消除这种文化隔阂,就必须要相互增进了解,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消除误会,但很遗憾的是,中、西方两种文明的交流,双方的态度和主动性都不一样,是非常地不对称,也就是说中国人对西方文化了解的程度,远远大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了解程度,从片中可能看出,许大同一开始对美国的生活是非常向往,似乎已经融入西方主流社会,但这都是许大同自己的努力适应,他们能够在西方人主导的社会中有所作为,说明他们非常了解西方文化,但“刮痧”事件发生后,让许大同一家感到震惊的是,西方人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不仅仅是不知晓,甚至有些误解和歪曲,比方说片中对方律师对“刮痧”、“孙悟空”这些中国元素的解释,可以说完全是污蔑了,就算是这名律师是有意而为之,而法官、许大同的老板等对此也毫无认识,这就是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所造成的。

这种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造成文化相互认知的不同,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认识远远大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认知,而文化交流的不对称性,又是和国家实力相对称的,目前西方文化是世界主流的文化,就是因为西方的国家通常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所以西方人自身就会产生一种文化优越感,所以他们就不可能主动去了解别的民族文化传统,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但作为中国人,我们要增进文化交流,不仅仅我们要多多学习西方文化,同时也应该积极地将本民族的文化向世界传播,过去我们就不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甚至连中国自己也要贬低自己的传统,试想现在中国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刮痧”,有多少人看病会想到看中医,这了难怪“端午节”也被别人抢注了,筷子也被西方人认为是日本人发明的,等等诸如此类,现在中国的经济实力强大了,自然而然地学习中国文化的人增加了,我相信像电影中“刮痧”这样的误会会越来越少。

电影刮痧中学生观后感作文篇5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 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同,世界是个多元化的世界,当东西方文化相遇时,对于某个文化现象,我们能做出是非判断吗?文化与文化之间本身就存在的冲突,马克思是用他的哲学辩证法向我们展示了矛盾存在的普遍性吗?为何总是要有绝对的是非曲直的判断标准呢?

在美国人看来,中国人打孩子是虐待儿童的表现,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也算犯法,那我只能说,美国的法律还真是考虑周全,所有细微的细节都被立法的人想到了,所以不得不佩服现代人类先进的智慧,还有美国那伟大的法律系统。

不是完全否定美国的法律,但凡事过犹不及。密密麻麻的法律文件,一套套繁琐的法律程序体制,是为了体现出美国是个人权主义的法治社会国家吗?

刮痧,在中国盛行多年,可就因为没有美国人所谓的科学依据,就这样被否定了,从而打破了一个美好家庭的宁静。

在陌生的文化环境中,我们几千年来熟悉的文化传统就这样被人曲解,不知道这是有意还是偶然误解。

影片中最经典的场面必然是男主角许大同在第二次听证会上与原告律师争执那场戏。我的心情也随着男主角的激动而激动。

当一直以来作为你心目中的神话英雄人物被别人说成恶魔,并且曲解了他的价值观与传统道德时,作为一个中国人怎能忍受?更何况那是中国人所信仰的正义的化身。

如果可以,我想换个角色来说,当被西方人认为是天父,帮助他们脱离苦海的神-耶稣,被人曲解为是个完全意义上的蒙骗者和怯懦者,他们会是什么感觉?还要继续保持他们的理性主义、他们的冷静吗?

他们以自己的文化思维方式来审视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国的教育方式,偏执的认为自己坚持的一定是真理。但,“真理”一词何解?什么才是真理?是以那些尘封不动的毫无感情的白纸黑字为基准吗?美国一直在强调自己是个人权主义的国家,那么请问毁掉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家庭,也是人权社会所必须的吗?

全世界所说的多元化融合在哪?尊重各国的文化传统的方式又在哪?指给我看。

近年来,美国一直在说中国没有人权,那么请问什么是你们的人权是表现哪些方面?是否只要是美国法律没规定的,那都不是人权?为什么美国人总是以他们认为的来限制其他国家的文化,甚至其他的人的思想与行为?

《刮痧》这部电影,很好的向我们展示了,何谓美国的人权,何谓西

方人的文化。东方文化有上千年的历史传承,岂能是你一纸法律所能明白与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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