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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

时间: 小龙 读书笔记

婚姻这座围城,外面的人想冲进去,里面的人想逃出来,这便是《围城》给人们的最深感觉,看了《围城》总有点无赖和惆怅的感觉,里面有很多的为人处世,有很多的爱情观念。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高中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高中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篇1】

说钱钟书先生围城好的人太多了,我也不能免俗,大喊一声:太好看了!

第一次看围城还是多年以前,高中或者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当时也许觉得好看,但是绝没能体会到这本书的妙处。这么多年过去,也许是多了和主人公相似的留学背景,亦或是自己的经历了很多事情,再看围城,可谓百感交集,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掩面沉思,完全沉浸于书中的故事,实在是不得不佩服钱钟书先生的文学功力。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

林语堂先生在他的生活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人评了评分。当评到幽默感的时候,他认为中国人具有很强的幽默感,虽然在中国文学历史里并没有幽默这个词,这还是林语堂先生从humor一词翻译过来的。但是他认为中国人天性幽默,只是中国正统文化与文学不允许幽默罢了。在围城里,你就绝对能体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幽默感,中国语言文字里的幽默毫不逊色于西方。一个特点就是,钱钟书先生用了很多的比喻,引用,暗示等等。比如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正教授的时候他写道,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正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再比如,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候,“远别虽非等于暂死,至少变得陌生。回家只像半生的东西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看到这儿感觉分外的熟悉,离家万里,每次的归途,何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

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的包围下更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仅说了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在小说里,无论是道貌岸然的小丑,还是孤芳自赏的留洋小姐,亦或是喜欢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个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不通事务又无能懦弱的小人物的眼光看世界,但是却触及了---,经济,教育,银行,新闻,等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讽刺手法也用得淋漓尽致,让人在笑过之后又能思索到很多。

小说的结尾最是令我欣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老婆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那个一直走时不准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含的讽刺和怅惘,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高中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篇2】

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高中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篇3】

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精彩。

高中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篇4】

刚刚过去的三月份,唯一的收获是克服焦虑的形态,抽出时间读了几本书。其中最想说说的是《围城》,这本书很早就知道,也一直想去看看,但是都没有去做这个事。这次是先读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这是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一家人都热爱读书学习写作,并且相亲相爱,让我非常羡慕和感动,所以想了解一下钱钟书先生,然后就去读了他的名著《围城》。

这本书先是读得比较匆忙,前后只看了几天,说实话读到一半的时候都没有弄明白到底写的什么,等全部看完也还只是一知半解,特意上百度百科查查这本书的宗旨写的什么。确实钱钟书先生文笔洒脱幽默,特别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人应该得意,得意的人谈话都有精彩”。在没读之前我所理解的“围城”就是简单的关于婚姻的一种说法,现在才知道所谓的“围城”意义深远。查过才知道“围城”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集中对知识份子的讽刺,写了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

我所理解的围城大概是两个意思,一个是关于婚姻,另外一个是关于人生的写照。简单意思上是推崇的婚姻概念,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围城外的人想进来,就如同婚姻一般,结婚的人有时想着离婚,还没有结婚的人盼望着能早日成家,方鸿渐是个超凡脱俗的人,他不适合结婚,婚姻束缚他,在围城内苦不堪言,夫妻矛盾激化,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孙柔嘉以前是个文弱不争的女生,结了婚后就变得矫情,锱铢必较的这么个人。像他说的那样,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家,而男生在婚姻后懂得的政治。

围城另外一个意思,写的病态的社会中病态的人们,像鲁迅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本书的第一男主角方鸿渐,留洋归来的知识分子,有些玩世不恭,有点良心,谈吐风雅有趣,能博得女生的喜爱,也算是风流倜傥,有时说话也有些道理,像个哲学家一样,却又没有真才实学和真本事,他是现实社会中为数不多的理想主义者,本事不够,不懂政治,不太世故,在三闾大学里,和校长同事们处的都不够好,所以不得不被迫离开,最终落个流落街头的悲惨命运,这样的性格就成了他人生的围城,也是人们不愿意直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小说在一阵老式自鸣钟的“当,当……”声中结束,像好多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品一样,它没有提供什么关于社会和人生出路的明确结论,但是它描写的是生活本身。曾经爱过唐晓芙,甩过苏文纨,受过鲍小姐引诱的方鸿渐彻底死去,如今一个没有梦没有愿望的人,他只想吃碗热面有个地方能够睡觉。经过反复的研究,发现自己特别喜爱《围城》,其实是看到了一个影子,与自己十分相似的影子,原来自己是那个可怜的小人物,重新审视自己的所作所为,给自己一个总结,让自己的日子过得现实而有趣。《围城》表现的是一种追求,诸如婚姻事业等人生愿望,或大或小,可是达到后又能怎样,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出去,这就是人生。

高中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篇5】

在很小的时候,就从爷爷的书橱里淘到了《围城》,可是这本不起眼的书和《红楼梦》或是《全唐诗》放在了一起,于是,我把《围城》和这些书混为一谈,读罢才知道除了这部由无数精妙的比喻连缀成的小说可谓才思敏捷无懈可击,更令我钦佩的是钱钟书老先生居然把爱情故事摆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于是这前所未有的背景反而给了他更大的施展空间。他用玩世不恭的笔法和精辟的见解用最恰当的幽默体现了出来。我们这个年龄对婚姻没有直观的印象,零碎的片段,一些来自朱德墉,一些来自父母。在这个时候,我邂逅了钱老,一个我印象中和曹雪芹平起平坐的土的掉渣的糟老头。

钱钟书借赵辛楣的口来评价方鸿渐——“不讨厌,但是毫无用处”,是客观而中肯的。方鸿渐是个典型的混混,这区别于一般的街头流氓,他是留学生,并且还肩负着撑起一个没落家族的期望的重任,方鸿渐自己却依旧我行我素,在欧洲悠悠闲闲地听几门课,混日子。直到方遯翁等人开始着急,方鸿渐才草草买了个文凭了事,匆匆回国,而三个个性迥异的女人就在此时走进了方鸿渐的生活。

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逐渐了解了苏文纨,作为第一代的留学生中最成功的苏文纨,她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梅花香自苦寒来”,清高孤傲。其实细细想来,苏文纨的“傲”是有一层厚厚的底子在做底蕴。容貌自不必说,良好的家境,高等的教育,高贵优雅的气质,闲暇时会拈一首小诗(不管是借的还是偷的),总是一种难得的雅兴。朗朗上口的法语,骂起人来居然也颇有韵味……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其身上散发着一种眩目的光环,使其得以傲视群芳,傲然于世!可是,高贵的女人无可奈何地缺了点亲切,像天上的月亮,发着清幽的光,你只能驻足观望。所以,方鸿渐对她更多的是仰慕和敬重,无论如何爱不起来,他们的亲密关系点到为止。在方鸿渐离去之后,苏文纨立刻结婚也在意料之中,她的这种报复心理想来在中国也不是一个两个,然而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所以在香港与方鸿渐的第二次相见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她的痛苦,而和赵母的一席家常在孙柔嘉看来是本性的完全揭示,可是不尽然,更有婚姻使一个各位闺秀蜕变成一个家庭主妇的因素在。也许是因为整个社会,苏文纨才显得格格不入,造作矫情。

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是方鸿渐和钱钟书最为偏爱的一个,然而也是着墨最少的一个,她恐怕也因此显得唯美甚至完美,唐晓芙,这个集活泼聪慧青春灵动于一身的女孩子,宛如混沌社会里一阵清爽怡人的风,实在可爱,她的自然大方与其表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 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s。”(那个女孩是“勿忘我草”与“别碰我花”的综合,是红玫瑰变成了蔚蓝花)。如此浪漫的评价,怪不得方鸿渐舍各位闺秀而取小家碧玉,对她心往神仪、梦寐不忘。当然,如此完美的女孩子也有缺陷,她的执拗,她的负气,使她与真情失之交臂。她慷慨陈词,“我的爱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她不懂得通融,不能宽容的对待她深爱的人,她刺伤了别人,也刺伤了自己。她似乎把爱情看得很重,可又不知如何珍惜,轻而易举的就把它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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