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的感悟
写读后感确实可以让人们了解到不同读者对同一本书的感受和评价。小编给大家分享《长恨歌》的感悟参考,方便大家参考《长恨歌》的感悟怎么写。
《长恨歌》的感悟篇1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口气读完了《长恨歌》,这部描述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的长篇小说。手急急地翻动着页面,眼睛在字的海洋里快速扫过,而这一切都是急切的、突突乱蹦的心脏使然!我不喜欢看杯具的人生,然而出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长成在上海弄堂中的王琦瑶风雨飘摇四十年后却是悲悲切切地离开,并且是死于非命,一个她一生都无比生厌和憎恶---上海瘪三的手里!我不禁哀叹:成也一生、败也一生,其实成败都是留作身后他人的评说,对本人,最重要的是:认真地过生活
王琦瑶有过聚焦灯光和眼球的辉煌。“上海小姐”桂冠的光辉穿过时间的长廊,甚至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上海余光犹在。刚刚风靡上海的party,会因为有以往的“上海小姐”而大有人气,尽管王琦瑶只是坐在灯光的背影处看着电视,或者在微风拂面的窗户旁透过舞动的窗帘看着外面的风景,或者在衣服和包的海洋里为舞动的脚步做着评说,为西班牙的拉丁舞在年轻的舞步中的篡改鸣不平、为舞场的乌烟瘴气感到遗憾…她的沉寂、坦然和甘寂寞为浮躁的年轻人们压着场子,使飞速前进的时代有了坐标,也为怀旧的年轻人的一双眼睛构建了着力点;偶然在舞池摇曳她的身影,会让人们怀念旧上海的严谨、刻板还有庄严!透过她考究的衣着、精致的小包、有板有眼的舞步依稀可见当年的风骚!
王琦瑶有入住“爱丽舍宫”的经历,然而她的大多数时光却是在上海的里弄里度过,她出生在里弄,那里有她的童年和中学阶段的身影,也有她人到中年生活的印记。“爱丽舍”宫的生活使她的前后里弄生活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对王琦瑶本人而言,童年和中学阶段的里弄生活是自然的,天经地义的,伴随着鸽子的起起落落、上学放学、爸爸妈妈和家人、报童的叫卖声…这是她的世界,她是属于那里的,那里有她的一切!然而当“爱丽舍”宫、洋车、金钱和权力创入她的生活时,她选择了投入他人的怀抱、漫长的等待(手粘一块小手帕,歪倒在沙发里,一个供使唤的老妈子陪伴在空旷的大屋子里,一间豪华地、能够供30人party的客厅,如果没有留声机的音乐,就仅有自我脚步声的回音了!)、短暂的相聚(悲喜交加的眼泪)、最终是冰冷的金条陪伴她走完了余生。
当金条和里弄在一齐时,王琦瑶的里弄生活就不那么自然了,眼前一个世界、内心一个世界;她的背后总是有无数双眼睛在揣测、有无数个手指在指点。因为“爱丽舍”宫,在普通的上海人眼里是神秘的,有无法言表的感觉和想法。他们是宁愿绕道也不要接近“爱丽舍”宫的,如果必须经过也是低着头急急地过去的,尽管耳朵在竭力地捕捉里面的声音,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可是脚下是绝不放慢的,“爱丽舍”宫的人在他们永远是神秘的,他们总是用揣测和确定他们或她们。在常人眼里特殊的王琦瑶,过着再正常可是的生活,清晨从小贩手中接过盛满牛奶的瓶子,在沙发上织着永远织不完的毛衣或者围巾,看着太阳的影子在屋子里移动着,计划着一日三餐,起居生活,低着头走路,定期地光顾理发店、裁缝店,她懂得什么样的料子是最好的,什么样的围巾怎样样的打法,发式的最佳应当是怎样的…
她永远把自我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可是仿佛这世界上就她自我,很少有亲人,也许孤独的外在,恰好是复杂的内心吧!她的房子在里弄可是窗帘、椅垫儿、枕套却留着“爱丽舍”宫的芳香,她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呢,里弄的墙面由于年久斑斑驳驳,邻居家的小孩子在过道上玩过家家,随意丢弃的东西横卧着,让她的漂亮的皮鞋无处落脚,洋车是没有办法到里弄里的,路灯也是今日亮明天黑的,整个里弄她好“个别”。当然她也会把鸽食放到厨房的外台上,她还像小的时候一样喜欢鸽子。
王琦瑶没有认真地生活过,她的一生毁于三个男人之手抑或是她自身一手造成的。年轻美貌的上海小姐的魅力折服了第一个男人,准确些叫“老男人”,他的怀抱向她敞开,当然还有“爱丽舍”宫,于是少女的王琦瑶成了一只失去自由的金丝鸟;短暂的爱与漫长的等待将青春消耗,飞机失事结束了他的生命,也结束了她短暂的“爱丽舍”宫历史;里弄的平静难于平静王琦瑶的内心,同样有着一颗寂寞的心的男人慢慢进入她的世界,缠绵的时光留给王琦瑶的只是种到她肚子里的一块肉,悲痛地陪伴着这块肉的长大,爱恨交加,最终还是爱占据了上风,于是给了王琦瑶做母亲的权利,20多年有女儿陪伴,尽管王琦瑶后悔不该陪伴女儿选婚纱、拍结婚照,因为它唤起了王琦瑶做女人最大的遗憾,她虽然为人母,可是却没有法律依据为人妻…第三个来到她的枕边的是个毛头小伙子,像王琦瑶姑娘的年龄…
看来她的一生注定是没有同龄人相伴了,王琦瑶的心在空中,总是在期待中、在等待中,仿佛每一次都是在尝试而不是真正的开始,这样生活一次次地擦肩而过…其实生活没有那么严肃、也没有那么复杂,只是用心在过就能够,梦想应当有,可是必须与现实分开,奋斗是应当的,但不是永远,该停下来欣赏风景的时候,不要吝啬时间,不要羡慕皇帝的权威,因为他是以自由换得的、不要羡慕他人的自由,因为自由是放弃以后的补偿,生活要自我过,不要刻意的追求也不要苛求!生活原本就是自自然然!不是认命、那是坦然和从容,这份坦然和从容是生活的历练!
《长恨歌》的感悟篇2
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
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杯具,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感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感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经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我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杯具,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感情杯具。杯具的制造者最终成为杯具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
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那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悲痛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
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期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能够。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杯具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所以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
《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齐,构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经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到达了高潮。诗人正是经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长恨歌》的感悟篇3
七月的雨,总是轰轰烈烈,来去匆忙,岂料也有那么几回淅淅沥沥,下一午时,倒含了些闺阁中的女儿气。而时代呢,时代的车轮不停向前奔,催促着一切前进,旧上海,又好似昔日一抹绚烂繁华。
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正是要拣一个这样的夏日,夏日的基调一律是干脆的,如作者冷静的笔调描述王琦瑶的爱恨纠缠,而这样的雨,却恰是对了上海弄堂弯弯曲曲、深深浅浅的情景。“上海的弄堂真是见不得的情景,它背阴处的绿苔,其实全是伤口上结的疤一类的,是靠时间抚平的痛处。”
王琦瑶,作者说是每个弄堂都会有那么几个王琦瑶。早晨推开后门拿花书包上学的是她们,和女伴们亲密地手牵着手追逐时尚的是她们。而就是这样的王琦瑶踏入一首“长恨歌”40年之久。
16岁参加“上海小姐”选举获得“三小姐”称号,“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三小姐也是少不了得,她是专为对内、后方一般的。是辉煌的外表里面,绝对不逊色的内心。可说她是真正代表大多数的,这大多数虽是默默无闻,却是这风流城市中的艳情的基本元素。”
我觉得作者是特意选了这么个我们触得着、感受得着的小女儿,写她与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以及苦苦追求她却无果的程先生之间的爱恨纠葛。与李主任,她倾心相对,甚至觉得“爱丽丝公寓,那一套套的房间里,住的全是各式各样的的人。”
合上书,默默坐着,王琦瑶的命运,当真就是千千万万个街上行走的女儿的命运。她显得那么弱小,反复挣扎也只剩下一箱金条陪她到最终。我想,她若是有蒋丽莉那么敢爱敢恨,若是不那么沉溺于繁华,结局可能完全不一样。而我们又不能过分责怪她,她是那么真实的一个女子,家境没有太好,怀着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又因貌美而对上层社会、对感情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她只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却所以陷入了“长恨”的境地。
我开始想,之所以书名为《长恨歌》,又岂仅仅是因为一句“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吗?或许所谓“长恨”不只是王琦瑶的恨,还是作者的恨,亦是千千万万读者的恨。恨的是王琦瑶的痴心妄想,恨的是王琦瑶的默默忍受,又或者是王琦瑶不会恨……
我看到,一缕清风,吹散了旧衣上淡淡的樟脑味,送来了青苔浅浅清香。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将所有沧桑华丽收于一纸中,许是这曲长恨最为动人一弦。
《长恨歌》的感悟篇4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的感悟篇5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