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飘有感150字
读后感并不仅仅是对所读书籍的简单感想,而是需要具备对所读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领悟的能力。优秀的读飘有感150字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读飘有感150字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读飘有感150字篇1
作为纷繁复杂的社会一员,人的性格绝对不是单一的。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人只能是个多面体,人的性格也只能是多种性格特点的总和。思嘉遗传了父亲粗旷、脾气暴躁的性格,但自小受到母亲的良好家教和道德观念的教诲。所以,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正因这点,造就了她敢爱敢恨,认定自我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她从不退缩,因为“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是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这是一个多好的借口,又是一个多么适宜的理由。她认定了这点,所以能一向往自我的目标奔去。
思嘉的大半生是为爱而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我内心塑造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哎,这应证了中国的一句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等到最终她才发现:原先她一向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因错误的迷恋,她错过了身边真正的幸福。
值得欣慰的是:在她彻底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明白她的感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时已晚的,于是她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并且相信自我必须能挽回瑞德的心。无论如何,这是一种在困境面前表现出来的正能量,这是一个人追求目标途中能够发挥出巨力的关键。如果更多的人对感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更多的感情杯具就不会发生了吧。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是啊,今日即将过去,不管有过什么成绩,一切都属于过去。而明天,将会是另外一天了!仅有把每一个明天当做新的起点,为实现自我的目标更加努力奋斗的人才算得上是智者。对于一名高考后备生而言,这样具有哲理性的话多有力量!
读飘有感150字篇2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读飘有感150字篇3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读飘有感150字篇4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花了我快两个月的时间。
太长了,全书80多万字,相当于看了六七本书,有必要装下逼,毕竟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字数最长的书了吧。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感觉节奏太慢太啰嗦。但是看了一两章后,慢慢就觉得有意思了,再看到后面,就觉得进入了书里的世界,终于体会到,“诶,原来读书还有这种感觉,也蛮有意思的嘛。”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塑造,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特别是主人公思嘉,如果把她放在我们现代的生活里,估计很多女生会讨厌,不过她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是很多人讨厌她,估计她这种性格就是遭人嫌的吧。
要不是因为思嘉人物性格塑造的好,我估计这本书肯定会大打折扣。
思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绿茶婊,充满虚荣心,到处勾引男人的“婊子”。连她的三次婚姻都是为了其他企图而结婚的,完全不在乎爱不爱这个人。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赌气。
想想就应该就很搞笑吧,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人希礼,要准备结婚了。然而思嘉认为,希礼心里喜欢的一定是她。在一次聚会上,思嘉把洗礼拉到一个小黑屋里表白,想叫他跟她私奔,没想到希礼拒绝了。所以赌气之下就跟一个喜欢她的人,而她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结婚了。
只不过是当时,那个男的刚好也在场,刚好表露一些喜悦之情而已,也太随意了。
当然,结完婚后,她就后悔了,她心里愤怒的想,怎么她的父母没有阻止她,其实她的母亲是有阻止她的,只是她当时赌气冲天,还在气头上,几天就把婚姻搞定了。
不过还好的是,没相处一年,这个男人就因为战争死了。
第二次婚姻,完全是为了骗钱。
那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思嘉原本是个生活在蜜糖里的小公主,过惯了衣食无忧,每天穿着美美的生活。
战争把她的家一切都破坏了,大家都很穷,吃不饱饭。她不想一直这样下去,于是就找到了她第二次结婚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丑,而且年龄又比她大很多。
但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笔钱,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生活。关键这个男的原本是喜欢思嘉的妹妹的,没想到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把这个男人勾引到手了。
第三次婚姻,有一部分是因为钱,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
第三次结婚的这个男人叫瑞德,是书里的第二主人公,她的性格也非常有意思,跟思嘉的性格很搭。这个男人也是被很多人讨厌,不过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对世俗充满不屑,是个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
她虽然很喜欢思嘉,但他又不敢表达对她的爱,他一直对思嘉表达的感觉是,“我喜欢你,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情妇”, 然而瑞德才是真正爱思嘉的人,瑞德也非常了解思嘉是个怎样的人。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爱她,那么思嘉就会利用这个爱,就会利用这种爱来控制瑞德。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特别是女生,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你,那么他肯定甘愿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所以有部分女生就会利用这种爱来利用男生,叫他们请客吃饭,送各种包包之类的。
虽然我讲的是思嘉的三次婚姻,但这本书 其实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事情,书里并没有提及太多关于战争的事情,只是通过思嘉的生活,及其他一些人物在战争之前及之后的生活状态对比,来展示了这段历史。
虽然我把思嘉说的很坏,但她也有很好的一面,在那个时代她是顽强的,为了生活,她放下了她最在乎的虚荣的心,养活了一家人。并用这个虚荣心在战争之后迅速的崛起,把那些众人远远的甩在身后。
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挺有意思,值得一看。
读飘有感150字篇5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