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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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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

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篇1

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经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我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我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可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十分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述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可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可是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必须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此刻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我能够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齐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篇2

今天我读了一则叫《陶罐和铁罐》的寓言,我懂得了一些道理。

这则寓言讲述的是在国王的御橱里,有一只骄傲的铁罐和一只谦虚的陶罐。铁罐自恃坚硬傲慢的对陶罐说“你敢碰我吗?,我就知道你不敢,懦弱的东西”陶罐说“我确实不敢碰你,但并不是懦弱。我们生来的任务是盛东西的,并不是来互相碰撞的。在完成我们的本职工作方面,我不见得就比你差。再说……”“住嘴!”铁罐愤怒地说“你怎么敢同我相提并论!要不了几天,你就会变成碎片,消失掉。我却会永远在这里,什么也不怕。”在经过了几个世纪后,人们发现了陶罐。陶罐被人们擦洗干净,它和当年一样朴素美观漆黑锃亮,而铁罐不知在什么年代就已经完全锈烂了,早就无影无踪了。故事中体现了铁罐看不起陶罐,但陶罐并不和铁罐计较,而是想帮助它,表现出了陶罐的善良,友好的品质。

读完后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长处和短处,要善于看到别人的长处,正视自己的短处,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篇3

终于囫囵吞枣的读完了《狼图腾》,掩卷长思,被书中蒙古狼的聪明智慧所折服,油然而生敬意。

主人公把我带到了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蹋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就是这种环境才有了“人与狼共舞”的壮美之音。

人们敬畏狼。人死后尸体放到天-葬厂,让狼吃掉,灵魂才能升-天。才能去见腾格里(天堂)。然而人们又与狼搏斗。为了生存。就在这打打杀杀中凸现了狼的智慧和人的勇猛。狼的智慧过人,它们为了猎取食物能做出详细、周密的部署,而且绝对服从头狼的指挥。有着很好的团队精神。如,一夜之间羊圈里的羊全都被狼咬死。人们惊诧了。围墙很高。狼是爬不进来的。难道“飞狼”来了。人们惊呆了!其实。狼为了吃到羊,狼竟一个踩着一个作成“狼梯”一个一个蹬着它跳进羊圈。回来时亦如此,为了让最后一只狼能回来,它们把死羊摞高,让它跳出来。聪明的狼从不贪心,猎物时只吃个半饱。为了让自己能够很快的逃生。狼被猎人的夹子夹住腿,他会自己咬掉腿。逃跑。宁愿站着死,不做别人的俘虏……

文中狼群与黄羊群的搏斗,与马群的搏斗,惊心动魄,气势磅礴。狼的围歼战、持久战、突击战不亚于人类。作者甚至怀疑人的战略、战术是从狼身上学来的。

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狼斗的洪流中,草原狼被无情的人们杀绝了。草原的老人痛心的预言:没有了狼就没有了草原,没有了草原就没有了草原人的命根。狼的存在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没有了平衡草原就会退化。30年后,作者从返故地。看到是另一番景象。草原减少,逐渐沙化。狼洞口也结满蜘蛛网。已没有了策马驰骋蓝天下的潇洒。人们在有了美好生活的同时,失去了美丽的大自然。

30年前的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就让他永远留在书中吧。留在读者的自由想象里吧!

高中生读书笔记2000字篇4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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